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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上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名称 | 主要职责 |
战略委员会 | 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审计委员会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
提名委员会 |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的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初步讨论,拟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廖宜勤、廖义刚、罗奇,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廖义刚
2、提名委员会:廖宜勤、廖义刚、罗奇,主任委员(召集人)为:罗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廖宜勤、廖义刚、罗奇,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廖义刚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廖宜勤、廖宜强、王剑,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廖宜勤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