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五互联股票代码:300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
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龚少晖合计将其持有的三五互联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证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披露本集合计划在三五互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第三节 持股目的……………………………………………………………… 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附表…………………………………………………………………………………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财达证券 | 指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
三五互联、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集合计划 | 指 |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龚少晖合计将其持有的三五互联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差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财达证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披露本集合计划在三五互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如下:
委托人:两名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一:林**,身份证号330106********0110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专业投资者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财达证券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注册资本:27.4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38711917Q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经营期限:长期主要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董事及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本公司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翟建强 | 男 | 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张 明 | 男 |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温建国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秦皇岛 |
庄立明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张 元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唐建君 | 女 | 董事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张晓刚 | 男 | 职工董事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王 清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北京 |
李世银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北京 |
龙传喜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北京 |
张宏斌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石家庄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支持具备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龚少晖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集合计划拟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受让龚少晖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
基于前述背景,2020年7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龚少晖签署《交易协议书》,龚少晖将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协议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继续增持三五互联股份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减持时间为持股满6个月后择机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1900万股,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集合计划未持有三五互联股份,持有33,000,000股三五互联表决权委托。本次权益变动后,本集合计划持有三五互联19,000,000股股份,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5.196%,拥有三五互联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3,000,000股(其中14,000,000股为三五互联表决权委托),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024%。
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转让方:龚少晖
质权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达股票质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列的管理人)
受让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龚少晖持有的三五互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00,000股(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5.196%,下称“标的股份”)。
2、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20年7月27日三五互联收盘价格7.29元的74%,为人民币5.39元。
3、经各方协商一致,受让方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后向转让方的指定账户支付了转让意向金,此意向金专项用于归还转让方在质权人的股票质押借
款。
4、本次支付价款的资金来源为受让方募集所得,募集资金的委托人为两名专业投资者。
5、在满足协议转让的先决条件及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受让方准备完毕股份交割所需的全部文件;在上述全部文件组织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转让方、受让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交割。
6、签署本协议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尚有一段时间(该期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内,由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相应的股东权利并履行标的股份相应的股东义务。
7、若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8、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第三条约定的股份交割的,则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自转让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质权人、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权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主要投资方向
本集合计划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本集合计划的资金运用应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方式,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通过市场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方式纾解股票质押等风险。
(2)主要投资方向
本集合计划80%以上资产投资于符合投资目标的支持上市公司特别是上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除外。
4、管理费: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管理费。
5、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
集合计划存续期为10年,可展期,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集合计划。
6、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变更、终止:
A. 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
(1)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变化必须变更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可以与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并由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2)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资产管理合同的,经全体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资产管理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向和比例的,应当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
(3)管理人应当合理保障合同变更后投资者选择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权利。
B.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
(2)经全体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3)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合同;
(4)管理人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
(5)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
(6)持续五个工作日投资者少于2人的;
(7)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或不予备案的情形;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龚少晖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龚少晖持有上市公司134,886,7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36.88%,均系流通股;其中:已被质押134,536,066股,占龚少晖所持公司股份的99.74%,占公司总股本36.79%;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30,751,566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80%,占公司总股本的8.41%。
五、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此前2020年1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龚少晖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龚少晖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受让给信息披露人管理的集合计划。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龚少晖签署《交易协议书》,龚少晖将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除此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需经批准。
七、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龚少晖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龚少晖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龚少晖签署表决权委托书,龚少晖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同时,龚少晖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2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八、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三五互联股票的行为的。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交易协议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述文件置备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2950819、13535350350
3、联系人:丁建生、洪建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0年7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一层 |
股票简称 | 三五互联 | 股票代码 | 3000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股票种类:普通股的股份表决权 表决权股份数量:33,000,000股 表决权股份比例:9.02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9,000,000股 持股比例:5.196% 股票种类:普通股的股份表决权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3,000,000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9.024%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7月28日 方式:股份协议转让,即:龚少晖将其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注:本次支付价款的资金来源为受让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所得,募集资金的委托人为两名专业投资者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暂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暂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0年7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