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五互联股票代码:300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龚少晖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37号102室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37号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在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的协议自转让方本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并按手印、质权人、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除此外,未附有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0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05第三节 持股目的 -------------------------------------------- 0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07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表中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龚少晖 |
三五互联、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财达证券 | 指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集合计划 | 指 |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 指 | 信息义务披露人将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协议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 指 |
本次交易 | 指 | 《交易协议书》项下约定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协议转让)的全部安排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差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龚少晖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50103196801140196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37号102室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37号102室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4,886,7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6.88%;除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个人自身资金需要而申请专项支持优质民企纾困资金支持,与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2020年7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署三方《交易协议书》,将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协议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继续增持三五互联股份的计划。
㈡未来12个月内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未来12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30%(不含30%本数)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4,886,7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88%;其中: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5,886,7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69%;其中: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
二、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㈠协议相关方
转让方:龚少晖
质权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达股票质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列的管理人)
受让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㈡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龚少晖持有的三五互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00,000股(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5.196%,下称“标的股份”)。
2、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即2020年7月27日三五互联收盘价格7.29元的74%,为人民币5.39元。
3、经各方协商一致,受让方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后向转让方的指定
账户支付了转让意向金,此意向金专项用于归还转让方在质权人的股票质押借款。
4、本次支付价款的资金来源为受让方募集所得,募集资金的委托人为两名专业投资者。
5、在满足协议转让的先决条件及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受让方准备完毕股份交割所需的全部文件;在上述全部文件组织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转让方、受让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交割。
6、签署本协议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尚有一段时间(该期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内,由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相应的股东权利并履行标的股份相应的股东义务。
7、若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8、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第三条约定的股份交割的,则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自转让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质权人、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4,886,7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6.88%,均系流通股;其中:已被质押134,536,066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99.74%,占公司总股本36.79%;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30,751,566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80%,占公司总股本的
8.41%。
四、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此前2020年1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签
署的《股份转让意向书》,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于2020年7月28日签署三方《交易协议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除此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需经批准。
六、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给集合计划。同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财达证券签署表决权委托书,将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上市公司1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2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 | 减持比例 |
2020/02/21 | 龚少晖 | 集中竞价 | 685,600 | 10.60 | 0.19% |
2020/02/25 | 集中竞价 | 545,000 | 11.75 | 0.15% | |
2020/02/26 | 集中竞价 | 437,100 | 11.16 | 0.12% | |
2020/02/27 | 集中竞价 | 353,100 | 10.69 | 0.10% | |
2020/02/28 | 集中竞价 | 286,900 | 11.11 | 0.08% | |
2020/03/02 | 集中竞价 | 234,200 | 10.33 | 0.06% | |
2020/03/03 | 集中竞价 | 192,000 | 10.91 | 0.05% | |
2020/03/04 | 集中竞价 | 157,800 | 11.02 | 0.04% | |
2020/03/05 | 集中竞价 | 130,100 | 11.92 | 0.04% | |
2020/03/06 | 集中竞价 | 107,500 | 11.94 | 0.03% | |
2020/03/09 | 集中竞价 | 88,900 | 10.37 | 0.02% | |
2020/03/10 | 集中竞价 | 7,3700 | 9.73 | 0.02% | |
2020/03/11 | 集中竞价 | 61,100 | 9.98 | 0.02% | |
2020/03/12 | 集中竞价 | 50,800 | 9.66 | 0.01% | |
合计 | 3,403,800 | 10.97 | 0.93% |
前述股份买卖系被动减持,累计3,4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均为华融证券启动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票质押违约处置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项目 | 股份减持前持股 | 股份减持后持股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的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的 | ||
龚少晖合计持有股份 | 138,290,501 | 37.82% | 134,886,701 | 36.88% | |
其中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8,290,501 | 37.82% | 134,886,701 | 36.8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交易协议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备查文件置备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2950819、13535350350
3、联系人:丁建生、洪建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龚少晖2020年7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厦门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一层 |
股票简称 | 三五互联 | 股票代码 | 300051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 | 龚少晖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住所地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37号102室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 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34,886,701股 持股比例:36.88% 股票种类:普通股的股份表决权 表决权股份数量:0股 表决权股份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15,886,701股 持股比例:31.69% 股票种类:普通股的股份表决权 表决权股份数量:0股 表决权股份比例: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7月28日 方式:股份协议转让,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转让给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将股份转让给他人,无需向他人支付资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股份买卖系被动减持,累计3,4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启动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票质押违约处置所致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适用■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暂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暂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龚少晖2020年7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龚少晖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