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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27-03号)和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民初421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044,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冻结 起始日冻结 到期日冻结 申请人冻结原因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8,044,400股100%5.67%2020-07-27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红司法轮候冻结生效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8,044,400股5.67%8,044,400股100%5.6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27-03号);

2、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民初421号]。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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