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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产业项目发展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影响力,同意公司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本次《产业项目发展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

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12.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鉴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时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即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7.75 元/股调整为17.56元/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27,304,78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8,682,224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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