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12.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鉴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时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即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7.75 元/股调整为17.56元/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27,304,78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8,682,224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