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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8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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