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26%减少至
6.1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或“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 | 名称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镇江市新区丁岗镇留村258号 | ||||
通讯地址 | 镇江市新区丁岗镇留村258号 | ||||
权益变动 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0/07/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 | 1.2% | |
集中竞价 | 2020/07/24—2020/07/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187 | 0.89% | |
合计 | - | - | 2,960,187 | 2.09% |
1、本次权益变动后,杰华公司持有江化微8,758,966股,占江化微总股本6.17%。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11,719,153 | 8.26% | 8,758,966 | 6.17% |
合计 | 11,719,153 | 8.26% | 8,758,966 | 6.17% |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杰华公司自公司IPO上市以来,一直未有减持,本次减持为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减持。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 日期间杰华公司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419,600 股和 2,839,200 股,合计不超过 4,25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1,260,187股,尚余159,413股未完成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1,700,000股,尚余1,139,200股未完成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