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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麦米转债”的议案》

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鉴于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麦格米特;股票代码:002851)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24日的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麦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15元/股)的130%(26.20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行使“麦米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麦米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麦米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行使“麦米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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