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ST毅达、*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文洁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公司2019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177,928.29万元,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自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以来,公司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努力推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恢复上市需同时满足《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符合该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可以在最近一个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上交所将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之后,作出是否同意恢复上市的决定。公
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是否能够取得上交所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2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39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4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4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1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中毅达、上海中毅达 | 指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资管计划、兴融四号资管计划 | 指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
信达证券 | 指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一乙 | 指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小投服 | 指 |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大申集团 | 指 |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
瓮福集团 | 指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盛云投资 | 指 | 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 |
开磷瑞阳 | 指 | 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赤峰瑞阳、标的公司、标的资产 | 指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
赤峰开瑞 | 指 | 赤峰开瑞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新材料 | 指 | 贵州开磷瑞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赤峰东泉 | 指 | 赤峰东泉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贵州开瑞 | 指 | 贵州开瑞科技有限公司 |
开磷天健 | 指 | 江苏开磷天健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开磷雁峰塔 | 指 | 湖南开磷雁峰塔涂料有限公司 |
上海卡帕瑞 | 指 | 卡帕瑞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开磷集团 | 指 | 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磷化集团前身 |
厦门中毅达 | 指 |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上河建筑 | 指 | 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观建设 | 指 | 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中毅达 | 指 | 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中毅达 | 指 | 深圳前海中毅达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中毅达 | 指 | 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鹰潭中毅达 | 指 | 鹰潭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立成景观 | 指 | 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文盛资产 | 指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喀什农商行 | 指 |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 | 指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彼岸大道 | 指 | 深圳市彼岸大道拾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益安保理 | 指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农广高科 | 指 | 江西省农广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弋阳公司 | 指 | 弋阳县华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万源泰公司 | 指 | 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高院 | 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二中院 | 指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乌鲁木齐中院 | 指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文盛案 | 指 | 文盛资产根据上海二中院于2016年11月作出的(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8号裁定,文盛资产成为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文盛资产,故该案简称“文盛案”。 |
湖北宜化 | 指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禾科技 | 指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百川股份 | 指 |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云天化 | 指 |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毅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Zhongyida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Y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建国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家胜 | 郑杰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 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
电话 | 18918578526 | 18918578526 |
传真 | 0476-5999181 | |
电子信箱 | zhongyidash@163.com | zhengjieryhg@sin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1999号3号楼170-2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2152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86 |
公司网址 | www.shanghaizhongyida.com |
电子信箱 | zhongyidash@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ST毅达 | 600610 | 中毅达 |
B股 | 上交所 | *ST毅达B | 900906 | 中毅达B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沈建平、陈昱池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座6楼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刘海、程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重组完成后当年的剩余期间至2020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99,390,004.52 | 30,521,415.09 | 30,521,415.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497,757,777.69 | -1,142,081,108.09 | -1,128,558,032.40 |
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015,925.08 | -397,931,508.04 | -389,051,508.04 | -1,083,698,987.09 | -1,083,698,987.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29,694.96 | -7,404,421.46 | -7,404,421.46 | -105,571,433.04 | -105,571,433.04 |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4,376,346.48 | -482,069,807.39 | -462,701,572.23 | 21,533,129.77 | 35,056,205.46 | |
总资产 | 1,250,493,926.88 | 17,008,562.43 | 26,008,562.43 | 7252.14 | 431,550,290.81 | 431,550,290.81 |
注:因2018年营业收入为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数,故上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部分指标不予列示。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3 | -0.4701 | -0.4646 | -1.0661 | -1.053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3 | -0.4701 | -0.4646 | -1.0661 | -1.05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4 | -0.3715 | -0.3632 | -1.0116 | -1.01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92.73 | -188.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4.29 | -180.82 |
注:因2018年、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结果无意义,故上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指标不予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因2018年数据为负数,不予列示。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前两年变化较大的原因是:
自2017年开始,公司总部及子公司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员工辞职潮爆发等情况,公司子公司先后出现失去控制、主营业务逐步停滞等情况。2017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仅为3,052.14万元,2018年随着子公司完全失控,公司当年无营业收入。2017年、2018年公司计提了子公司股权投资减值、往来款的减值损失及诉讼担保等预计损失,使得2017年、2018年出现大额亏损,2018年公司净资产为负值。
为彻底解决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困境,公司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11月5日完成了购买赤峰瑞阳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除置入优质资产外,公司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处置了失去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并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了重大债务问题,妥善解决了文盛案等重大诉讼,解除了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和提升,2019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均得到明显改善。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9,390,004.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58,300.46 | -10,701,149.37 | -2,314,612.81 | 46,758,06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58,300.46 | -3,122,233.69 | -365,554.89 | 15,762,01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45 | -1,057.45 | 0.25 | 64,429,761.7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17,237.44 | 458,90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
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42,266,424.44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9,845,097.83 | -95,934,459.61 | -57,015,814.4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1,983.97 | -950,840.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54,071.19 | -9,144,985.54 | -768,990.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416,420.25 | -105,384.48 | ||
合计 | 16,968,072.61 | -105,671,429.12 | -58,382,121.00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2019年1-10月,因公司继续失去对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主营业务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全部处于停滞状态。为彻底解决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困境,公司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11月5日完成了购买赤峰瑞阳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除置入优质资产外,公司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处置了失去控制的全部子公司:2019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观建设股东会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中观建设不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12月,公司通过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了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及上河建筑51%股权。至此,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所涉及的6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权全部完成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处置6家子公司并收购赤峰瑞阳后,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赤峰瑞阳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赤峰瑞阳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煤炭、液碱、甲醇等,由赤峰瑞阳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大宗原材料库存数量和生产用量及市场行情进行采购。其中玉米的采购渠道主要包括国储粮拍卖、国有粮仓采购、贸易商、个体农户采购等;其他如煤炭、液碱、甲醇等主要原材料,主要向基础原料的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
赤峰瑞阳生产的季戊四醇品种全、高端产品多,质量要求高,对原辅料的要求比较严苛。为确保产品的质量,赤峰瑞阳建立了采购制度、供方评价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再评价,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稳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生产部将生产装置情况、销售部和采购部定期将市场行情汇总给总经理,确定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安排。生产副总制订生产计划并负责具体生产组织。
对于酒精系列等常规产品,由于需求量一直较大,公司根据以往年份的供求与产销情况,预测年度需求并据以组织生产,并根据产品的季节性特点,结合下游企业的实际用量需求变化按月安排生产,保持合理数量的安全库存。
对于季戊四醇、三羟、甲醛、乙醛等常规基础化工系列产品,公司根据生产配套能力及市场情况,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同时根据市场订单及生产计划,动态调整各产品的生产。公司充分利用产业链优势,根据原材料和产品市场行情的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并调整产品结构如90级季戊四醇、98级季戊四醇的产品比例,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对于需求量较小或不确定的品种包括一些新产品如90级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99级单季戊四醇、99级甲酸钠等公司直接按订单组织生产,平时只维持较低库存。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赤峰瑞阳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终端用户与非终端用户两类,其中终端用户主要指生产商,非终端用户主要指贸易商、代理商。报告期内公司两类客户的销售占比接近,均为50%左右。赤峰瑞阳针对两大类客户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均采用统一标准合同订立购销合同或订单。
赤峰瑞阳根据原辅料价格变化、市场供需状况、平均库存量、销售区域等指标形成产品定价策略。赤峰瑞阳生产的季戊四醇内销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华北、西南等区域;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等地。赤峰瑞阳生产的酒精、DDGS饲料等产品全部内销,三羟甲基丙烷的销售以内销为主。在结算方式上,主要采用以先款后货为主的结算方式,其余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采用客户授信制度。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主体为赤峰瑞阳,研发项目以自主研发为主,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研发为辅;同时,赤峰瑞阳技术中心与销售部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对市场上的新动态作出快速反应。
(三)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赤峰瑞阳,并将失去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处置完毕。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等。其中季戊四醇为赤峰瑞阳的核心产品,为赤峰瑞阳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核心业务,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推动产品升级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
(四)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行业分类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以赤峰瑞阳为主要经营主体,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等;其中,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属于精细化工中的多元醇行业,酒精、DDGS饲料属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1、多元醇行业基本情况
多元醇主要包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乙二醇等。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漆料等下游行业。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装置技术水平影响,国内多元醇行业的企业盈利水平存在差别。
目前国际市场季戊四醇的主要生产企业包括瑞典 Perstorp Holding AB(publ.)、土耳其MKSDevo Chemicals、西班牙 ERCROS,S.A、台湾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外季戊四醇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普遍比国内好,价格通常比国内高。同时部分国外企业也生产三羟甲基丙烷等产品,其工艺过程、应用领域与季戊四醇有许多相通之处。
国内季戊四醇行业经过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安全的收紧,行业内产能较小、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纷纷关闭、限产,淘汰一批过剩产能;2017-2019年,国内季戊四醇行业利润水平普遍处在一个相对健康的水平,且相对比较稳定。目前国内主要的季戊四醇生产厂家有10家左右,其中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瑞阳、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有效产能在国内占比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质量基本都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同时,中北部地区企业由于具有原材料甲醇优势、能源煤电优势,其成本较南方地区企业具有相对优势。
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基本情况
(1)食用酒精行业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生成,纯度通常为95%,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种。食用酒精行业厂家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河南、山东、安徽地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食用酒精生产企业100余家。食用酒精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行业中的企业主要依靠相对先进的技术与相对高效的管理来实现利润。食用酒精行业盈利水平受原材料价格、政策变动及人均消费水平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历史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
(2)酒精副产品相关行业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生产的DDGS饲料为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饲料原料一般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公司主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因此市场上的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企业。饲料原料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DDGS饲料因蛋白含量较高,近年来被用作饲料原料,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行业内生产DDGS饲料的主要公司基本为燃料乙醇和食用酒精生产公司。
饲料原料产品盈利能力主要受到原料价格以及下游饲料加工企业景气度影响。2016年以来,饲料加工行业加速整合,大型饲料加工企业不断扩大规模,持续进行行业整合,利润率呈上升趋势;饲料加工企业的盈利向好带动饲料原料行业盈利水平提高;伴随着玉米价格回落至合理价格区间,饲料原料行业未来存在一定的利润提升空间。
(五)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为季戊四醇,截至2019年末,生产能力超过4.3万吨,产能和产量仅次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毛利率,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生产的高纯度单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赤峰瑞阳在高档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5,049.39万元,较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1,700.86万元增加7252.14%。2019年度公司主要资产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并将原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全部处置所致。具体如下:
1、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2019年11月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完成赤峰瑞阳100%股权工商登记变更,赤峰瑞阳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处置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及上河建筑5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观建设股东会解除公司股东资格的决议,中观建设不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完成上述5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交易。至此,公司原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涉及的6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权全部退出或完成处置。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经营主体为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中季戊四醇为赤峰瑞阳的核心产品,为赤峰瑞阳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要优势有:
1、生产能力优势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目前已建成的季戊四醇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超过4.3万吨,产能在季戊四醇细分行业国内领先,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销售毛利,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2、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个研发平台。赤峰瑞阳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研发需要与天津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深入的技术合作,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赤峰瑞阳拥有的发明专利“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以及先进的发酵技术、包装技术、结晶技术、环保技术、节能装备,在国内同行业具有技术工艺优势。
3、区位优势、原材料及能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生产厂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处在环渤海经济区,是中国经济最活跃和最有发展潜力地区之一。赤峰瑞阳生产厂区距离出海口锦州港210km,位于东北经济区与华北经济区的咽喉要道,区位条件优越。赤峰瑞阳主要原料玉米是赤峰地区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品质较高、采购价格较为合理。赤峰市元宝山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煤炭价格相对低廉;同时,赤峰瑞阳建有6MW*2发电机组,厂内综合用电成本较市场同类型产品企业有较强竞争优势。
4、优秀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具备深厚的化工行业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部分高管及运营团队主要人员为行业内资深专家,具备多年的季戊四醇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现任生产技术负责人、销售业务负责人、季醇车间和三羟甲基丙烷车间主任及工段长等管理者,均为赤峰瑞阳自身培养的专业化年轻人才。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1-10月,因公司继续失去对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主营业务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全部处于停滞状态。因公司财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9日被暂停上市。
在暂停上市期间,为彻底解决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困境,公司新任董事会、管理层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11月5日,公司完成对赤峰瑞阳100%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2019年11月,控股子公司中观建设股东会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中观建设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12月,公司通过在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处置了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上河建筑5家子公司的股权,至此,公司已将全部失去控制的子公司处置完毕;此外,公司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了重大债务问题,妥善解决了文盛案等重大诉讼,解除了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状态。经过新任董事会、管理层的努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恢复。收购赤峰瑞阳后,公司对赤峰瑞阳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派驻了董事、监事和部分管理人员,同时协助赤峰瑞阳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梳理了组织架构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11月5日,公司完成对赤峰瑞阳100%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赤峰瑞阳成为上市公司的经营主体。报告期末,公司完成对失去控制子公司的处置,并解决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债务、诉讼等问题。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等,其中季戊四醇为公司核心产品。目前已经建成的季戊四醇生产线年生产能力名列全国第二,并且具备区位优势、原材料优势等竞争优势。
赤峰瑞阳注入上市公司后,生产经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自购买日至2019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99,390,004.52元。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83,997.69元,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4,429,694.96 元,各项经营指标较上年发生根本性改善。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9,390,004.52 | - | |
营业成本 | 153,510,217.37 | - | |
销售费用 | 9,251,142.12 | - | |
管理费用 | 9,696,310.79 | 8,303,621.16 | 16.77 |
研发费用 | 2,811,600.43 | - | |
财务费用 | 11,500,465.39 | 11,371,249.33 | 1.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29,694.96 | -7,404,421.46 | -970.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778,841.78 | 5,294,398.44 | -6,328.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618,242.99 | 1,299,307.22 | 25,037.88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业务停滞,无营业收入;2019年1-10月,因公司继续失去对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处于停滞状态。
2019年11月,公司完成对赤峰瑞阳100%股权收购工作。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经营主体为赤峰瑞阳,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等。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多元醇行业 | 119,848,101.11 | 89,159,801.20 | 25.61 |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 58,049,394.36 | 48,731,475.26 | 16.05 | ||||
其他 | 17,584,074.85 | 14,039,632.43 | 20.16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季戊四醇 | 96,908,376.45 | 70,724,243.88 | 27.02 | - | - | - | |
三羟甲基丙烷 | 22,939,724.66 | 18,435,557.32 | 19.63 | - | - | - | |
酒精 | 39,205,327.37 | 36,826,444.82 | 6.07 | - | - | - | |
DDGS饲料 | 18,844,066.99 | 11,905,030.44 | 36.82 | - | - | - | |
其他 | 17,584,074.85 | 14,039,632.43 | 20.16 | - |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国内销售 | 160,249,086.96 | 125,445,260.67 | 21.72 | - | - | - | |
国外销售 | 35,232,483.36 | 26,485,648.22 | 24.83 | - | -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产品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属于多元醇行业,其中季戊四醇占收入的比例较高。酒精及副产品DDGS饲料属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酒精约25%用于继续生产季戊四醇,剩余的酒精对外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季戊四醇毛利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主要是公司有能力生产纯度较高的中高端季戊四醇,且子公司赤峰瑞阳地理位置优越,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成本具备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内销为主。国外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为产品销售结构和产品销售单价不同,外销产品中毛利率较高的双季戊四醇、单季戊四醇的产品占比较大,且销售单价较高,毛利率较低的酒精等产品以内销为主。
①营业收入分析
由于公司2018年丧失了对全部子公司的控制,主营业务停滞,无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11月,公司收购了赤峰瑞阳100%股权后,主营业务得以恢复。因此公司2019年与2018年的数据不具备可比性。
为便于比较,公司选取了经营主体赤峰瑞阳2018年及2019年相应数据,就以上事项进行对比,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1)赤峰瑞阳2018年度及2019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产品收入 | 产品分类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变动情况 |
季戊四醇 | 季醇 | 181,807,408.90 | 204,524,624.77 | -22,717,215.87 |
单季 | 217,003,038.06 | 224,781,612.40 | -7,778,574.34 | |
双季 | 105,573,282.29 | 101,633,634.11 | 3,939,648.18 | |
小计 | 504,383,729.26 | 530,939,871.28 | -26,556,142.02 | |
三羟甲基丙烷 | 三羟 | 113,020,055.45 | 102,860,525.89 | 10,159,529.56 |
双三羟 | 6,743,298.65 | 67,241.38 | 6,676,057.27 | |
小计 | 119,763,354.10 | 102,927,767.27 | 16,835,586.83 |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 | 酒精 | 255,766,417.80 | 261,643,814.16 | -5,877,396.36 |
饲料 | 117,158,892.04 | 117,224,336.74 | -65,444.70 | |
小计 | 372,925,309.84 | 378,868,150.90 | -5,942,841.06 | |
其他 | 114,108,764.06 | 121,935,152.66 | -7,826,388.60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1,111,181,157.26 | 1,134,670,942.11 | -23,489,784.85 |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24,118,923.32 | 19,916,926.95 | 4,201,996.37 |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3% | 1.73% | 0.40% |
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2019年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产品收入比2018年减少-23,489,784.85元,下降了2.07%,变化不大,属于正常范围。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2018年末增加0.40%,应收账款余额增加4,201,996.37元,应收账款余额略有增加,赤峰瑞阳的应收账款余额变化属于正常变动范围。
2)赤峰瑞阳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后(2019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及2018年11月-12月对比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产品收入 | 产品分类 | 2019年11月7日-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1月-12月 | 变动情况 |
季戊四醇 | 季醇 | 30,144,725.85 | 24,309,333.43 | 5,835,392.42 |
单季 | 41,118,833.45 | 41,316,336.09 | -197,502.64 | |
双季 | 25,644,817.15 | 22,744,832.13 | 2,899,985.02 | |
小计 | 96,908,376.45 | 88,370,501.65 | 8,537,874.80 | |
三羟甲基丙烷 | 三羟 | 21,403,898.39 | 24,495,907.21 | -3,092,008.82 |
双三羟 | 1,535,826.27 | 67,241.38 | 1,468,584.89 | |
小计 | 22,939,724.66 | 24,563,148.59 | -1,623,423.93 |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 | 酒精 | 39,205,327.37 | 47,229,687.16 | -8,024,359.79 |
饲料 | 18,844,066.99 | 22,285,777.42 | -3,441,710.43 | |
小计 | 58,049,394.36 | 69,515,464.58 | -11,466,070.22 | |
其他 | 17,584,074.85 | 13,718,599.70 | 3,865,475.15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195,481,570.32 | 196,167,714.52 | -686,144.20 |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24,118,923.32 | 19,916,926.95 | 4,201,996.37 |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10% | 10.01% | 2.09% |
注:赤峰瑞阳并入上海中毅达2019年度数据为赤峰瑞阳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财务数据,同比分析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数据,需要人为划分2018年的会计期间,故以2018年11月至12月数据作为替代进行同比分析。赤峰瑞阳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通过上表分析,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产品收入较2018年11月至12月变动较小,属于正常变动范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8年11月-12月的比例增加了1.95%,应收账款余额增加4,201,996.37元,应收账款余额略有增加,属于正常变动范围。
②毛利率分析
上市公司主营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类别主要包括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等,目前赤峰瑞阳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唯一经营主体。
1)季戊四醇毛利率对比分析除公司外,国内生产季戊四醇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湖北宜化、云天化及金禾实业,其中仅云天化披露其季戊四醇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情况,云天化、赤峰瑞阳2019年季戊四醇产品收入、毛利率及赤峰瑞阳并表日后季戊四醇产品收入、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季戊四醇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 | 季戊四醇类产品的毛利率 |
云天化(2019年) | 15,014.76 | 14.10% |
赤峰瑞阳(2019年) | 50,438.37 | 34.72% |
赤峰瑞阳(并表日后) | 9,690.84 | 33.38% |
注:并表日后数据为2019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数据。为与可比公司对比,本处列示数据为赤峰瑞阳数据,未考虑上市公司评估增值对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影响。
由上表可见,赤峰瑞阳季戊四醇产品毛利率高于云天化,而赤峰瑞阳2019年全年季戊四醇产品毛利率与报告期的毛利率基本持平,公司报告期内季戊四醇产品毛利率未发生异常变化。
上市公司报告期季戊四醇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A.赤峰瑞阳季戊四醇产品具备规模效应且为核心产品
赤峰瑞阳季戊四醇的年产能为4.30万吨,在国内位居行业第二,是云天化年产能的4倍。赤峰瑞阳拥有是世界上最大的单套季戊四醇生产装置,生产上相对云天化具备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
此外,季戊四醇为赤峰瑞阳的核心产品,赤峰瑞阳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研究优化季戊四醇生产流程、提高生产质量和产品质量,有助于节约生产成本;同时,赤峰瑞阳亦把最大程度提升核心产品季戊四醇的市场影响力作为经营目标之一,以保证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云天化季戊四醇产品收入占比不足1%,并非云天化的主要产品,两家公司对季戊四醇产品定位不同,在生产装置、生产规模、对产品的成本控制及研发投入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从而导致赤峰瑞阳季戊四醇产品毛利率高于云天化。
近三年赤峰瑞阳季戊四醇产品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季戊四醇产品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50,438.37 | 34.72% | 53,146.08 | 31.47% | 54,126.25 | 29.72% |
如上表所述,赤峰瑞阳最近三年季戊四醇产品的毛利率一直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赤峰瑞阳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后,季戊四醇产品的毛利率未发生明显变化。
B.成本及技术优势赤峰瑞阳采购的最主要的原材料是玉米,通过玉米制乙醇作为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赤峰位于内蒙古地区,玉米是内蒙古地区的主要农产品之一,质量好,产量大,价格合理,运费相对较低,地理区位优势使得赤峰瑞阳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价格具有较大优势;同时,内蒙古地区亦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采购价格相对较低,自产电力及蒸汽的成本相对较低,使得赤峰瑞阳具备动力成本及生产成本优势。云天化的主要生产基地在云贵高原,部分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的成本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双季戊四醇属于季戊四醇类产品中的中高端产品,其毛利率较单季戊四醇高。目前行业内大部分季戊四醇生产商主要使用低温法生产季戊四醇。低温法下单季戊四醇的产品质量相对更高,但该工艺下几乎不能或仅能产出少量的双季戊四醇;赤峰瑞阳目前主要使用中温生产季戊四醇,该工艺下毛利率较高的双季戊四醇的产量远远高于低温法下的产量,使得赤峰瑞阳季戊四醇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
C.内部供应链优势
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自备发电装置及蒸汽生产装置,完善的内部供应链系统能进一步降低生产季戊四醇的成本。自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末,赤峰瑞阳自产电力、蒸汽为公司生产季戊四醇节约成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编号 | 项目 | 每吨季戊四醇单耗(度、吨) | 能源单价(元/度、元/吨) | 每吨季戊四醇耗费(元) | 生产季戊四醇节约成本(元/吨) | ||
内部成本 | 市场价格 | 内部成本 | 市场价格 | ||||
1 | 电力 | 333.68 | 0.38 | 0.48 | 126.80 | 160.17 | 33.37 |
2 | 蒸汽 | 7.22 | 98.78 | 135.99 | 713.19 | 981.85 | 268.66 |
合计 | - | - | - | - | - | 302.02 |
由上可见,如果赤峰瑞阳非自产蒸汽及电力,而是参考市场价格采购该两类主要能源,公司生产每吨季戊四醇将需多耗费成本302.02元,按照报告期赤峰瑞阳季戊四醇约为10,706.83元/吨的售价,赤峰瑞阳自产电力及蒸汽使得公司毛利率能提升2.82%。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生产季戊四醇产品具备规模效应,对于核心产品重视程度高,生产所需原材料采购便捷且价格合理,季戊四醇生产技术具备优势,且自备能源生产装置,能有效节省生产成本,保持公司季戊四醇毛利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2)三羟甲基丙烷毛利率对比
除公司外,国内生产三羟甲基丙烷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百川股份、湖北宜化,仅百川股份公开披露其三羟甲基丙烷及其副产品构成,公司与可比公司三羟甲基丙烷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三羟甲基丙烷类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 三羟甲基丙烷类产品 毛利率 |
百川股份 | 41,093.48 | 21.21% |
赤峰瑞阳 | 2,293.97 | 22.81% |
注:并表日后数据为2019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数据。为与可比公司对比,本处列示数据为赤峰瑞阳数据,未考虑上市公司评估增值对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影响。
百川股份三羟甲基丙烷类产品2019年毛利率为21.21%,公司2019年三羟甲基丙烷类产品毛利率为22.81%,与百川股份基本一致。
3)酒精及其副产品毛利率对比
公司酒精及其副产品由包括食用酒精及DDGS饲料,可比公司主要包括中粮科技,公司与可比公司酒精及副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酒精及其副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 酒精及其副产品 毛利率 |
中粮科技 | 93,020.77 | 15.13% |
赤峰瑞阳 | 5,804.94 | 16.59% |
注:并表日后数据为2019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数据。为与可比公司对比,本处列示数据为赤峰瑞阳数据,未考虑上市公司评估增值对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影响。
中粮科技酒精及其副产品2019年毛利率为15.13%,公司2019年酒精及其副产品毛利率为
16.59%,与中粮科技表现基本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季戊四醇 | 吨 | 6,940.93 | 9,051.08 | 2,051.73 |
三羟甲基丙烷 | 吨 | 1,802.51 | 2,316.94 | 364.20 | |||
酒精 | 吨 | 13,266.47 | 8,657.93 | 2,704.79 | |||
DDGS饲料 | 吨 | 11,552.06 | 11,593.19 | 708.4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产销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生产的酒精是公司生产季戊四醇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内生产的酒精中有3,291.62吨用于季戊四醇的生产。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多元醇行业 | 原材料 | 69,876,508.19 | 45.99 | ||||
能源 | 9,782,376.06 | 6.44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9,500,916.95 | 6.25 |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 原材料 | 45,008,923.14 | 29.62 | ||||
能源 | 1,516,886.47 | 1.00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2,205,665.65 | 1.45 | |||||
其他 | 原材料 | 9,000,148.09 | 5.92 |
能源 | 2,073,901.39 | 1.37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2,965,582.95 | 1.9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季戊四醇 | 原材料 | 55,198,347.37 | 36.33 | ||||
能源 | 8,382,343.94 | 5.52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7,143,552.57 | 4.70 | |||||
三羟甲基丙烷 | 原材料 | 14,678,160.82 | 9.66 | ||||
能源 | 1,400,032.12 | 0.92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2,357,364.38 | 1.55 | |||||
酒精 | 原材料 | 34,581,294.79 | 22.76 | ||||
能源 | 595,484.99 | 0.39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1,649,665.04 | 1.09 | |||||
DDGS饲料 | 原材料 | 10,427,628.35 | 6.86 | ||||
能源 | 921,401.48 | 0.61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556,000.61 | 0.37 | |||||
其他 | 原材料 | 9,000,148.09 | 5.9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产品的成本以原材料成本为主,主要原材料包括玉米、液碱、甲醇、正丁醛等。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报告期及2019年度直接材料、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情况如下:
①赤峰瑞阳报告期内完工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及占比赤峰瑞阳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后其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 成本类型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同期(2018年11月-12月)同种产品占比 | 同期(2018年11月-12月)同种产品占比比上年增减 |
季戊四醇 | 直接材料 | 4,118.52 | 88.56% | 89.17% | -0.62% |
直接人工 | 191.66 | 4.12% | 4.71% | -0.59% | |
制造费用 | 340.47 | 7.32% | 6.12% | 1.21% | |
小计 | 4,650.66 | 100.00% | 100.00% | ||
三羟甲基丙烷 | 直接材料 | 1,150.06 | 85.51% | 85.72% | -0.21% |
直接人工 | 53.73 | 3.99% | 4.15% | -0.16% | |
制造费用 | 141.17 | 10.50% | 10.13% | 0.37% | |
小计 | 1,344.96 | 100.00% | 100.00% | ||
酒精 | 直接材料 | 6,717.89 | 95.79% | 95.12% | 0.37% |
直接人工 | 55.55 | 0.79% | 1.10% | -0.24% | |
制造费用 | 239.86 | 3.42% | 3.77% | -0.13% | |
小计 | 7,013.30 | 100.00% | 100.00% | ||
DDGS饲料 | 直接材料 | 1,109.25 | 94.99% | 93.63% | 1.36% |
直接人工 | 19.77 | 1.69% | 2.75% | -1.06% | |
制造费用 | 38.72 | 3.32% | 3.62% | -0.31% | |
小计 | 1,167.74 | 100.00% | 100.00%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648.79 | 78.23% | 78.19% | 0.05% |
直接人工 | 53.51 | 6.45% | 7.13% | -0.68% | |
制造费用 | 127.00 | 15.31% | 14.68% | 0.63% |
能源 | 2,073,901.39 | 1.37 | ||||
人工与制造费用 | 2,965,582.95 | 1.95 |
项目 | 成本类型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同期(2018年11月-12月)同种产品占比 | 同期(2018年11月-12月)同种产品占比比上年增减 |
小计 | 829.30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15,005.96 |
注1:赤峰瑞阳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数据与赤峰瑞阳上年11月-12月数据比较。
注2:赤峰瑞阳是指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不包括子公司,因赤峰瑞阳下属子公司贵州开磷2018年6月已经停产,比较数据不包括该公司数据。
通过上表分所,赤峰瑞阳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数据与赤峰瑞阳上年11月-12月数据比较,完工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占比,变动比例较小(均在±2%以内),未出现大幅度波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②赤峰瑞阳2019年度完工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及占比
赤峰瑞阳2019年度完工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 成本类型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2018年同种产品占比 | 2018年同种产品占比比上年增减 |
季戊四醇 | 直接材料 | 28,041.13 | 88.56% | 89.84% | -1.40% |
直接人工 | 1,386.14 | 4.12% | 3.87% | 0.50% | |
制造费用 | 2,278.45 | 7.32% | 6.29% | 0.90% | |
小计 | 31,705.726 | 100.00% | 100.00% | ||
三羟甲基丙烷 | 直接材料 | 7,839.55 | 85.51% | 85.32% | -0.50% |
直接人工 | 370.20 | 3.99% | 3.50% | 0.51% | |
制造费用 | 1,032.97 | 10.50% | 11.18% | -0.01% | |
小计 | 9,242.72 | 100.00% | 100.00% | ||
酒精 | 直接材料 | 40,844.10 | 95.77% | 95.38% | -0.18% |
直接人工 | 390.02 | 0.80% | 0.93% | -0.02% | |
制造费用 | 1,672.23 | 3.43% | 3.69% | 0.21% | |
小计 | 42,906.35 | 100.00% | 100.00% | ||
DDGS饲料 | 直接材料 | 6,818.91 | 94.99% | 94.41% | -0.13% |
直接人工 | 141.07 | 1.69% | 2.04% | -0.09% | |
制造费用 | 272.67 | 3.32% | 3.55% | 0.22% | |
小计 | 7,232.65 | 100.00% | 100.00%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4,274.93 | 78.23% | 78.57% | -2.28% |
项目 | 成本类型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2018年同种产品占比 | 2018年同种产品占比比上年增减 |
直接人工 | 381.30 | 6.45% | 5.83% | 0.97% | |
制造费用 | 947.27 | 15.31% | 15.60% | 1.31% | |
小计 | 5,603.50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96,690.93 |
注1:赤峰瑞阳2019年数据的数据与赤峰瑞阳2018年数据比较。注2:赤峰瑞阳是指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不包括子公司,因赤峰瑞阳下属子公司贵州开磷2018年6月已经停产,比较数据不包括该公司2018年的数据。通过上表分析,赤峰瑞阳2019年度数据与2018年度比较,完工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占比,变动比例较小(均在±3%以内),属于正常变动范围。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变动较小,未见异常。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702.4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5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630.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18%。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销售额 | 成立时间 | 与公司合作的年限 |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 | 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
开磷瑞阳 | 关联方 | 16,304,051.33 | 2001/11/7 | 2-3年 | 否 | 是 |
广州市大星河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611,238.97 | 2000/12/18 | 3-4年 | 否 | 否 |
广州市丰大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503,451.33 | 2007/7/3 | 3-4年 | 否 | 否 |
MIWON SPECIALTY CHEMICAL CO.,LTD | 非关联方 | 6,358,633.38 | 1959/11/3 | 2-3年 | 否 | 否 |
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246,649.84 | 2002/12/5 | 3-4年 | 否 | 否 |
合计 | 47,024,024.85 |
1)营业收入按与客户的合作时间进行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与公司合作的年限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年以内 | 38,870,499.33 | 19.49% |
1-2年 | 27,872,544.58 | 13.98% |
2-3年 | 28,613,111.78 | 14.35% |
3-4年 | 42,322,730.01 | 21.23% |
4-5年 | 61,711,118.82 | 30.95% |
合计 | 199,390,004.52 | 100.00% |
注:公司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在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为11,864,999.59元。2)客户稳定性较高,符合行业惯例从上表可以看出,与公司合作的年限4-5年的客户报告期销售额为61,711,118.82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95%;与公司合作的年限3-4年的客户报告期销售额为42,322,730.01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1.23%。3年以上的客户营业收入超过报告期营业收入的50%,客户稳定性高。
公司的多元醇特别是季戊四醇纯度高、质量好、稳定性好,公司相当数量的下游客户需要高质量、高稳定性的季戊四醇作为原材料,在行业内能够提供高质量、高稳定性、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厂商数量有限,因此在能够保证供应和质量的前提下,下游客户不会随意更换供应商。因此公司多元醇客户稳定性高符合行业特点及行业惯例。
②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056.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6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1)玉米采购情况
2019年,上市公司的玉米供应商较为集中,主要包括内蒙古托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辽宁九江实业有限公司、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赤峰卓成粮贸有限公司。公司向上述5家供应商合计采购的玉米金额88,404,655.97元,占公司玉米采购总额的87.5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主要玉米供应商采购玉米的均价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 (吨) | 采购单价(元/吨) | 采购金额 (元) | 均价差异率 |
1 | 内蒙古托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393.83 | 1,654.86 | 32,094,054.81 | -3.07% |
2 |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 | 13,869.42 | 1,662.20 | 23,053,760.91 | -2.64% |
3 | 辽宁九江实业有限公司 | 8,986.88 | 1,754.90 | 15,771,083.12 | 2.79% |
4 | 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36.73 | 1,847.12 | 9,118,737.30 | 8.19% |
5 | 赤峰卓成粮贸有限公司 | 4,592.93 | 1,821.72 | 8,367,019.83 | 6.70% |
合计 | 51,779.79 | 1,707.32 | 88,404,655.97 |
注:差异率=(从各供应商采购均价-前5大供应商采购均价)/前5大供应商
经对比,报告期内公司向内蒙古托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辽宁九江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的玉米均价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向以上三家供应商采购的主要系新粮,新粮所含水分较高,价格相对较低。
2)甲醇采购情况
2019年,公司的甲醇供应商较为集中,主要包括:衡阳市正祥物资有限公司、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向上述5家甲醇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8,626,095.93元,占公司甲醇采购总额的95.53%,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均价(元/吨) | 采购金额 (元) | 均价 差异率 |
1 | 衡阳市正祥物资有限公司 | 2,724.51 | 1,947.65 | 5,306,386.85 | -0.60% |
2 | 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 | 2,571.64 | 2,031.25 | 5,223,651.05 | 3.67% |
3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2,224.83 | 1,888.71 | 4,202,051.59 | -3.61% |
4 | 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 997.11 | 1,956.55 | 1,950,896.93 | -0.14%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均价(元/吨) | 采购金额 (元) | 均价 差异率 |
5 |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988.02 | 1,966.67 | 1,943,109.51 | 0.37% |
合计 | 9,506.11 | 1,959.38 | 18,626,095.93 |
注:差异率=(从各供应商采购均价-前5大供应商采购均价)/前5大供应商采购均价;经比对,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甲醇的价格之间差异较小。甲醇前五大供应商中,赤峰博源科技有限公司及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控股股东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3)原煤采购情况2019年,上市公司目前采购的主要为不低于3,200kcal/kg规格品的原煤作为燃料煤,公司报告期内所采购原煤全部由赤峰华尧商贸有限公司提供,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 (吨) | 采购均价 (元/吨) | 采购金额 (元) |
1 | 赤峰华尧商贸有限公司 | 36,505.45 | 305.38 | 11,148,036.83 |
合计 | 36,505.45 | 305.38 | 11,148,036.83 |
报告期内,公司仅向赤峰华尧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燃料煤,主要系该供应商提供的煤质相对较好、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且能够使得公司的能耗保持在较好水平,同时能够及时响应公司较大的采购需求。4)液碱采购情况2019年,公司目前采购的主要为液碱(32.00%)规格品种,公司报告期内液碱供应商较为集中,主要包括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向上述3家供应商采购液碱合计金额7,635,410.29元,占公司液碱采购总额的10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 (吨) | 采购均价 (元/吨) | 采购金额 (元) | 均价差异率 |
1 |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46.57 | 872.38 | 3,530,129.16 | -1.62% |
2 |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 2,812.73 | 892.97 | 2,511,683.16 | 0.71% |
3 |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 1,751.64 | 909.77 | 1,593,597.97 | 2.60% |
合计 | 8,610.94 | 886.71 | 7,635,410.29 |
注:差异率=(从各供应商采购均价-前3大供应商采购均价)/前3大供应商采购均价;经比对,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液碱的价格之间差异很小。5)正丁醛采购情况2019年,公司报告期正丁醛全部向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吉林分公司采购,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 (吨) | 采购均价 (元/吨) | 采购金额 (元) | 均价差异率 |
1 | 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160.95 | 5,749.64 | 6,675,045.51 | 0.23%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吉林分公司 | 87.51 | 5,562.10 | 486,739.47 | -3.04% |
合计 | 1,248.46 | 5,736.50 | 7,161,784.98 |
注:差异率=(从各供应商采购均价-前2大供应商采购均价)/前2大供应商采购均价;经比对,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正丁醛价格之间差异很小。其他说明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依据《供应商开发与管理》等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赤峰瑞阳对供应商质量稳定性、交货及时性、安全环保、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查后,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反馈的《供应商调查表》须经赤峰瑞阳供应部、质检部、生产部以及总经理多层审核,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赤峰瑞阳按照资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以及价格水平等对供应商进行评级,供应商级别分为A级供应商、B级供应商、C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
赤峰瑞阳编制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良好供应商数据库,依据赤峰瑞阳制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对每批来料把关,依据《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原材料进厂验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把原材料质量关,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
2018年,公司由于业务停滞,销售费用为0。2019年,随着经营能力的恢复、营业收入的增加,销售费用合计支出 9,251,142.12 元,主要是化工产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所致,主要包括运输费用、出口费用及销售人员工资薪酬等。
(2)管理费用
2019年,公司管理费用合计9,696,310.79元,比去年增幅16.77%,主要由管理人员薪酬、中介机构费用、资产折旧及摊销等构成。
(3)财务费用
2019年,公司财务费用合计11,500,465.39元,与去年大致相当,主要为借款费用的利息支出。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811,600.4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811,600.4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1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2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3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导致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2019年11月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后经营得到改善,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29,694.96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18 年公司无对外投资,2019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778,841.78元,主要为收购赤峰瑞阳股权所支付的款项。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公司经营停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丧失融资能力;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326,618,242.99元,较去年大幅增加,主要因取得瓮福集团387,807,260.00元的借款、取得盛云投资38,000,000.00元借款等事项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事项主要包括如下:
1、文盛案和解
2019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文盛资产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本公司与文盛资产达成和解,公司向文盛资产支付和解款1,900万元,清偿上海中毅达在[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205、206、207号民事判决书案件(执行案号为[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7、15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义务和责任。2019年12月4日,公司委托盛云投资向文盛资产支付和解款1,900万元。公司在上述案件项下对文盛资产的债务、义务和责任全部履行完毕。该债务重组实现债务重组利得38,015,814.44元。
2、弋阳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和解
弋阳公司与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9)沪0104民初9250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弋阳公司支付人民币390万元后,公司对弋阳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责任全部履行完毕。本公司已委托盛云投资向弋阳公司支付390万元。该债务重组实现债务重组利得4,250,610.00元。
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1)公司因2015年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2015年公司发生虚假陈述行为,使公司正面临的中小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2019年12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对8起案件中小股东虚假陈述案做出判决,认为以上8位原告的损失与中毅达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以上8位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生效。根据已生效判决书,上海金融法院认定公司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5年10月28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6年4月16日,如原告在2015年10月27日(即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一日)未持有公司股票、而仅在虚假陈述揭露日及以后购买股票,则公司虚假陈述与其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相应原告对公司的索赔请求不被法院支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的涉及虚假陈述事项的中小股东起诉案件金额共计26,105,085.91元。公司根据已生效判决的裁决标准,对所有案件中投资者提交的证据及其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认为仍有47起案件存在相似的情形,并经过公司律师判断评估,认为很可能不需要赔偿;另有3起案件已撤诉,亦无需赔偿。结合已判决案例的判罚情况,剔除公司认为很可能不需要赔偿的金额7,015,913.84元后,上海中毅达就此系列案件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19,089,172.07元人民币。公司在2018年末计提9,663,551.58元预计负债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
计提预计负债9,425,620.49元。
(2)公司因2019年以来受到的三次行政处罚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年报出具日,上市公司未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因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事项引起的中小股东诉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4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故公司2019年12月31日未就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而可能引起的中小股东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4、对厦门银行和喀什农商行担保责任纠纷
2017年,公司原子公司与厦门银行和喀什农商行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公司为相关借款提供担保。以上银行借款发生违约后,公司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1月至12月,公司已经通过债务重组将以上担保责任解除。
报告期内,公司为原子公司向厦门银行和喀什农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共计10,083,689.94元,增加营业外支出10,083,689.94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0,063,008.33 | 5.60 | 8,543,580.18 | 50.23 | 720.07 | 合并赤峰瑞阳;向盛云投资借入资金 |
应收账款 | 24,118,923.32 | 1.93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应收账款融资 | 43,964,957.09 | 3.52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预付款项 | 6,740,581.00 | 0.54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其他应收 | 3,178,369.63 | 0.25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款 | ||||||
存货 | 128,629,051.16 | 10.29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54,628.93 | 0.80 | 8,455,141.31 | 49.71 | 18.92 | - |
固定资产 | 635,334,043.23 | 50.81 | 9,840.94 | 0.06 | 6,455,930.05 | 合并赤峰瑞阳 |
在建工程 | 7,092,383.76 | 0.57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无形资产 | 94,331,253.97 | 7.54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商誉 | 210,016,574.07 | 16.79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长期待摊费用 | 80,705.13 | 0.01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9,086.97 | 0.06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100,360.29 | 1.29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短期借款 | 134,000,000.00 | 10.72 | 100,000,000.00 | 587.94 | 34.00 | 合并赤峰瑞阳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58.79 | -100 | 合并赤峰瑞阳 | ||
应付账款 | 124,620,972.59 | 9.97 | 100 | 合并赤峰瑞阳 | ||
预收款项 | 21,460,926.65 | 1.72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应付职工薪酬 | 21,484,313.06 | 1.72 | 111,375.90 | 0.65 | 19,189.91 | 合并赤峰瑞阳 |
应交税费 | 20,414,130.23 | 1.63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其他应付款 | 24,582,351.40 | 1.97 | 236,016,295.90 | 1,387.63 | -89.58 | 债务重组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8,526,947.83 | 26.27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长期应付款 | 489,194,780.00 | 39.12 | - | - | 合并赤峰瑞阳、瓮福集团借款 | |
预计负债 | 24,975,319.51 | 2.00 | 152,950,698.02 | 899.26 | -83.67 | 债务重组 |
递延收益 | 8,056,987.44 | 0.64 | - | - | - | 合并赤峰瑞阳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00,851.69 | 0.70 | -- | - | - | - |
其他说明
(1)公司资产及负债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8年,公司全部子公司失去控制,经营停滞,公司主要资产均计提了减值准备,资产总额仅为17,008,562.43元,总负债金额达499,078,369.82元。2019年,上市公司现金收购赤峰瑞阳,资产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总资产大幅提升;同时,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处置了原有的主要债务。截至2019年末公司的债务主要为向瓮福集团已借入的用于收购赤峰瑞阳形成的长期应付款,应付开磷瑞阳的股权收购款,以及赤峰瑞阳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有息负债及经营性负债。
(2)公司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上市公司完成了支付现金购买开磷瑞阳持有赤峰瑞阳100%的股权。根据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60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最终赤峰瑞阳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6,040.64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赤峰瑞阳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76,040.64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开磷瑞阳、瓮福集团已于2019年10月25签署的《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及2019年11月5日签订的《借款及委托代办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向瓮福集团筹借不超过65,901.888万元资金,用于向开磷瑞阳支付首期转让款及部分剩余转让款,瓮福集团的出借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实际代付款项按照4.75%/年的利率计收利息,计息期间为实际代付款项支付之日
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上市公司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瓮福集团清偿全部实际代付款项及其利息。2020年7月3日,瓮福集团对上述借款的归还进一步承诺:如中毅达未能在瓮福集团实际代付款项的清偿日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瓮福集团将清偿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毅达向开磷瑞阳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付款时间 | 核算科目 | 债权人 |
1 | 向瓮福集团借入资金支付收购赤峰瑞阳的定金 | 1,000.000 | 2019-11-5 | 长期应付款 | 瓮福集团 |
2 | 向瓮福集团借入资金用于支付收购赤峰瑞阳的首笔股权转让款 | 37,780.726 | 2019-11-7 | 长期应付款 | 瓮福集团 |
小计 | 38,780.726 | - | |||
3 | 2020年1月31日前,向开磷瑞阳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 22,051.78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开磷瑞阳 |
4 | 2019年度赤峰瑞阳业绩审核报告出具后,扣除业绩差额后向开磷瑞阳支付 | 5,069.37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开磷瑞阳 |
小计 | 27,121.162 | - | |||
5 | 2020年度赤峰瑞阳业绩审核报告出具后,扣除业绩差额后向开磷瑞阳支付 | 5,069.376 | - | 长期应付款 | 开磷瑞阳 |
6 | 2021年度赤峰瑞阳业绩审核报告出具后,扣除业绩差额后向开磷瑞阳支付 | 5,069.376 | - | 长期应付款 | 开磷瑞阳 |
小计 | 10,138.752 | - | |||
合计 | 76,040.640 | - |
由上表可见,截至2019年末,上市公司长期应付款为4.89亿元,包括应付开磷瑞阳股权转让款1.01亿元、应付瓮福集团3.8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9亿元,主要包括一年内应付开磷瑞阳股权转让款2.71亿元。以上应付款项的形成原因为中毅达收购赤峰瑞阳形成的剩余的应付股权收购款项,及因支付赤峰瑞阳股权转让款而产生的向瓮福集团的借款。上市公司将通过日常经营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以及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等方式,来保障按时偿还瓮福集团借款及及时支付开磷瑞阳股权转让款。此外,公司控股股东资
管计划承诺将积极协助中毅达进行融资,必要时将协调关联方提供支持,充分发挥中国信达作为全牌照金融集团的资源优势,协助中毅达多渠道融资,消除偿付风险,维护中毅达持续经营能力。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82,225.46 | |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 8,582,225.46 | 公司B股股票美元账户资金受限 |
固定资产 | 175,217,675.19 | 借款抵押 |
存货 | 75,925,404.99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8,679,310.37 | 借款抵押 |
报告期末,公司存放于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新昌路营业部8,582,220.80元为户名为“中纺机工会”的B股股票账户中的资金。2014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仍由公司继续持有。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但未变更该B股股票账户的账户名称。该账户名称与公司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导致公司对该资金的权利受限。公司已与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新昌路营业部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多次沟通,后续将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股票账户变更的相关材料,推进股票账户名称的变更,争取尽早解除该账户的权利受限状态。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近三年产能利用率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赤峰瑞阳季戊四醇、食用酒精与三羟甲基丙烷产能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序 | 按产品分类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号 | 的生产线名称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1 | 季戊四醇 | 4.30 | 4.56 | 106.05 | 4.3 | 4.43 | 103.08 | 4.30 | 4.26 | 99.07 |
2 | 三羟甲基丙烷 | 1.02 | 1.13 | 110.78 | 1.02 | 0.93 | 91.18 | 1.02 | 0.19 | 18.63 |
3 | 食用酒精 | 6.00 | 7.83 | 130.50 | 6.00 | 7.62 | 127.00 | 6.00 | 6.86 | 114.33 |
赤峰瑞阳2019年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食用酒精三条生产线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81亿元,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90%以上。赤峰瑞阳季戊四醇产能利用率基本维持在100%左右,酒精产能利用率已经上升至130%左右,三羟甲基丙烷的产量也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且生产装置逐步实现满产。结合产能利用率,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食用酒精三条生产线的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2)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
结合产能,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食用酒精三条生产线的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但是中试车间及设备和草酸亚铁车间及硫酸亚铁车间暂时闲置,存在减值的迹象。
期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中试车间及设备 | 14,330,268.87 | 3,716,531.55 | - | 10,613,737.32 |
草酸亚铁车间及硫酸亚铁车间 | 18,922,855.17 | 4,839,069.75 | 3,093,035.45 | 10,990,749.97 |
小 计 | 33,253,124.04 | 8,555,601.30 | 3,093,035.45 | 21,604,487.29 |
因上述固定资产暂时闲置,存在减值的迹象,故期末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的中试车间及设备于2015年12月正式投用,总投资1,433.03万元,2016年中试车间及设备主要用于进行“保险粉”产品的试验及研究,当年该产品研发成功并通过公司技术验收,项目中试圆满完成。后由于公司进行主要产品的技术研究,各类项目均处于技术研讨和小试研究,故中试车间及设备一直闲置至今。
2019年公司各项基础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产品的质量提升和工艺优化方面项目小试均取得成功,为2020年重新开展中试试验打下了基础,根据赤峰瑞阳的整体部署,2020年将充分利用中试车间及设备,开展包括季戊四醇结晶中验、三羟轻组分综合利用中试
2个项目的中试研究。因此,公司未对中试装置车间及其设备计提减值的处理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动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公司完成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公司经营主体变为赤峰瑞阳,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行业分类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相关的主要法规包括:
法律法规或政策 | 实施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 2002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 2015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 | 2016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 2018年1月 |
公司以赤峰瑞阳为主要经营主体,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等;其中,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属于精细化工中的多元醇行业,酒精、DDGS饲料等属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①多元醇行业
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近年来,国家多次在纲领性文件及产业政策中重申对精细化工行业的支持。
具体到多元醇行业及相关下游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下:
法规或政策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2013年 | 国家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型涂料新型涂层材料,环保型防腐涂料,环保型高性能工业涂料,高温陶瓷涂敷材料,高档汽车用金属颜料,水性重防腐涂料,耐高温抗强碱涂料,防火阻燃涂料,磁性热敏涂层材料,自清洁涂层材料,医用生物活性陶瓷涂层。 |
《中国制造2025》 | 2015年 | 国务院 | 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2016年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将“新材料”中的“高性能环保型胶粘剂”以及“数字印刷用油墨、墨水,环保型油墨”视为高新技术;“精细化学品”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制定了相关支持政策。 |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 | 2016年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大主攻方向;创新驱动、深化改革为两大发展动力;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扩大国际合作作为两大战略重点。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 | 2016年 | 工信部 | 在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家和行业创新平台。加快化工新材料等新产品的应用技术开发,注重与终端消费需求结合,加快培育新产品市场。 |
赤峰瑞阳所取得关于多元醇行业的主要生产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批复名称 | 文件编号 | 下发单位 | 下发日期 | 有效期 |
1 | 赤峰瑞阳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蒙)WH安许证字(2019)0001044号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局、赤峰市应急管理局 | 2019.09.25 | 2019.10.09至2022.10.08 |
2 | 赤峰瑞阳 | 排污许可证(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9115040377612641x1001P |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 2017.06.20 | 2017.06.20至2020.06.19 |
3 | 赤峰瑞阳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 | (蒙)XK13-014-00001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7.05.12 | 至2021.11.17 |
4 | 赤峰瑞阳 |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 1020517-00163 |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 2017.08.01 | 2017.08.01至2037.07.31 |
5 | 赤峰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02640928 | 对外贸易经营 | 2019.05.1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批复名称 | 文件编号 | 下发单位 | 下发日期 | 有效期 |
瑞阳 | 备案登记 | 者备案登记机关 | 5 | |||
6 | 赤峰瑞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海关注册编码:1504969223 检验检疫备案号:15056000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 | 2018.12.19 | 长期 |
7 | 赤峰瑞阳 | 认证企业证书 | AEOCN15049692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 | 2018.03.02 | — |
8 | 赤峰瑞阳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150412011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 | 2018.11.13 | 2018.11.13至2021.11.12 |
此外,赤峰瑞阳的6万吨/年季戊四醇及其配套原料项目、2万吨/年三羟甲基丙烷及其配套项目均已获得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准予备案及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
②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我国是食用酒精的重要使用国和生产国,随着经济发展,食用酒精重要下游行业酿酒行业和化工行业蓬勃发展,食用酒精需求增加,带动食用酒精行业发展。
除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法规外,我国现行有关食用酒精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法律法规或政策 | 实施时间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 2004年1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 | 2011年12月 |
赤峰瑞阳生产的DDGS饲料为赤峰瑞阳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我国现行有关饲料原料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法律法规或政策 | 实施时间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 | 2012年7月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3修订)》 | 2012年7月 |
《饲料原料目录》 | 2015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 | 2016年11月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修订)》 | 2017年3月 |
上述法律法规详细地规定了饲料生产的原料、添加剂、卫生标准和生产许可方式等。赤峰瑞阳所取得关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的主要生产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批复名称 | 文件编号 | 下发单位 | 下发日期 | 有效期 |
1 | 赤峰瑞阳 | 食品生产许可证(酒类、食品添加剂) | SC11515040300011 |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8.04.23 | 至2021.02.23 |
2 | 赤峰瑞阳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蒙0500006·0 | 赤峰市元宝山区粮食局 | 2012.02.25 | — |
3 | 赤峰瑞阳 | 饲料生产许可证(单一饲料) | 蒙饲证(2019)06087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2019.05.07 | 2019.05.07至2024.05.06 |
4 | 赤峰瑞阳 |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蒙饲添(2019)T06012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2019.05.07 | 2019.05.07至2024.05.06 |
5 | 赤峰瑞阳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150412011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 | 2018.11.13 | 2018.11.13至2021.11.12 |
6 | 东泉粮油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蒙0500007·0 | 赤峰市元宝山区粮食局 | 2014.03.31 | - |
7 | 赤峰瑞阳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赤卫消证字[2020]第0002号 |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0年2月6日 | 至2020年12月31日 |
8 | 赤峰瑞阳 | 取水许可证 | 取水(蒙赤)字[2020]第012号 | 赤峰市水利局 | 2020年4月2日 | 2020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
赤峰瑞阳的6万吨/年季戊四醇及其配套原料(配套酒精6万吨/年)项目已获得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准予备案及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①行业周期及变动情况
1)多元醇行业
多元醇系列产品是涂料、油墨、润滑油、UV单体、固化剂、树脂不可或缺的原料,最主要应用于涂料。近几年随着国家推行绿色化、环保化,严控VOC排放,油性涂料上涨趋缓,水性、UV、粉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上涨明显,此消彼长的情况下,赤峰瑞阳所涉多元醇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4-5年。食用酒精原材料价格下降或食用酒精销售价格上升均会提升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行业盈利能力提升后,食用酒精生产企业将会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持续2-3年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不具备规模效应或成本优势的食用酒精产能将会逐步退出。2019年1-3季度食用酒精整体价格在4,600元/吨至4,900元/吨区域震荡,2019年4季度呈现上升趋势,最高价格达到5,000元/吨。2020年初,新冠病毒高发期,75%消毒用酒精需求增加,酒精价格猛涨,2020年2月达到最高点5,600元/吨后有所回落,2020年5月份回落到5,200元/吨。预计2020年下半年酒精价格随着产能的增加将稳中有降。
②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更新情况
1)多元醇行业
1938年美国开始用甲醛、乙醛和液碱(氢氧化钙或氢氧化钠)生产季戊四醇,此法迄今仍是生产季戊四醇的唯一方式。行业整体工艺因使用的液碱不同而分为钙法和钠法。截至目前国际及国内企业绝大多数采取钠法生产季戊四醇,但全球季戊四醇生产商的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存在差距,以瑞典帕斯托为代表的欧美生产企业,其自动化程度高,产品质量好。国内主要厂家以国产化装置为主,多数厂家只具备生产低含量季戊四醇能力,高含量的季戊四醇只有湖北宜化、赤峰瑞阳、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生产,已经接近欧美国家技术水平,个别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三羟甲基丙烷的主要原料是正丁醛、甲醛和液碱(氢氧化钙或氢氧化钠),行业整体工艺亦因使用的液碱不同而分为钙法和钠法,多年来生产工艺只有微调。钙法工艺具有流程短、成本低、劳动强度低以及环保节能等优点,目前国内钙法工艺已逐步取代钠法工艺。赤峰瑞阳采取钙法生产三羟甲基丙烷,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赤峰瑞阳掌握的钙法三羟甲基丙烷核心缩合技术,可以比普通钙法缩合工艺多产高附加值的三羟甲基丙烷。
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生成,纯度通常为95%,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
种。食用酒精生产技术多年来并无重大变化,主要变化体现在生产装置规模的不断提高,目前新上装置基本上产能均在30万吨以上,且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规模效应及高度自动化可大幅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公司的DDGS饲料为玉米制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全国范围内的生产技术基本接近,无明显差异。
③产能和开工概况
1)多元醇行业截至2019年末,国内主要厂家季戊四醇及三羟甲基丙烷的产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年
季戊四醇 | 三羟甲基丙烷 | ||
主要厂家 | 产能 | 主要厂家 | 产能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30 | 江西东乡高信化工有限公司 | 2.50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山东富丰柏斯托化工有限公司 | 2.00 |
濮阳鹏鑫化工有限公司 | 3.00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 1.02 |
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朗盛(溧阳)多元醇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濮阳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吉林集团公司海特化工厂 | 1.00 |
注:除赤峰瑞阳数据外,其余季戊四醇数据来源于隆众化工《中国季戊四醇行业技术与市场分析》随着国家对化工企业环保及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内产能较小、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纷纷限产、甚至被关闭。目前国内主要的多元醇龙头企业,受益于越来越严格的安全、环保政策,开工率有所保障,处于良性竞争状态。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2019年全国酒精产能约1,500万吨,2019年主产区吉林和黑龙江酒精企业处在盈亏平衡点,河南河北普遍亏损,全国酒精企业开工率在50%左右,除东北外,其他主产区大部分开工率低于50%。
随着2019年四季度,酒精价格有所上涨,受疫情影响2020年2月份酒精价格达到高点,行业内开始释放产能, 2020年3月份酒精价格有所下滑,预计2020年下半年酒精价格将稳中有降。
④对行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判断
1)多元醇行业季戊四醇行业整体供需将保持平稳,但季戊四醇销售的产品结构将有所变化。根据下游的需求变化,预计未来低含量的季戊四醇需求将有所下降,高含量的季戊四醇、以及高端的双季产品需求将有所上升。
全国三羟甲基丙烷产量的50%销售于华东市场。“江苏响水3.21化工厂爆炸事故”后对江苏化工企业的整顿,三羟甲基丙烷的需求量及销售价格受到一定的影响,2019年的销售价格为近三年最低位水平,预计后期价格及需求将稳中有升。
近年来,国家对化工类企业的新增产能较为严格,各地方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地方化工行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监管的趋严将提高行业壁垒,利好已经达到一定生产规模且合规运行的化工类企业,将有利于保持行业内部的良性竞争格局。
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酒精属于大宗、基础型产品,因近年来东北区域新上200万吨的玉米酒精产能,且近期木薯进口价格下降,木薯酒精开工率大幅上升,预计酒精行业在较长的时间内将处于较为激烈的竞争状态。公司的DDGS饲料产品属于饲料原料,饲料原料下游行业为饲料生产行业,包括猪饲料、禽饲料、反刍料、水产料等细分类别,而饲料行业作为畜牧行业的上游行业,其产销量、价格直接受到畜牧行业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改善了人们的膳食结构,畜禽产品逐步成为生活必需品,促进了畜牧行业的长足发展,利好上游饲料原料行业。此外,随着畜牧行业的日益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饲料需求将进一步加大,上游饲料原料行业的生产模式和规模化程度也将改善。内蒙古自治区养殖业发达,DDGS饲料需求量大,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DDGS饲料的市场需求更加旺盛,行业前景较好。赤峰瑞阳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DDGS饲料大部分时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⑤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1)季戊四醇市场占有率情况
根据隆众化工2019年出具的《中国季戊四醇行业技术与市场分析》,全球的季戊四醇产能为55万吨/年,产量约为41.5万吨/年,装置开工率约为75.4%。目前国内季戊四醇在产企业年产能约21万吨,其中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有湖北宜化、赤峰瑞阳、金禾实业等。2019年我国主要季戊四醇在产企业的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能 |
1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2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 4.30 |
3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4 | 濮阳鹏鑫化工有限公司 | 3.00 |
5 |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6 | 濮阳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7 | 河北霸州胜芳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8 | 江苏三木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9 | 石家庄双燕化工有限公司 | 0.50 |
10 | 晋州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 0.50 |
合计 | 21.30 |
资料来源:《中国季戊四醇行业技术与市场分析》,隆众化工
目前赤峰瑞阳季戊四醇的产能和产量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生产能力约占全国季戊四醇在产装置生产能力的20%。同时,赤峰瑞阳的季戊四醇在纯度、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均达到国际较高的水平,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2)三羟甲基丙烷市场占有率情况根据隆众化工统计数据:目前国内三羟甲基丙烷主要产商包括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东乡高信化工有限公司、吉化集团公司海特化工厂、山东富丰柏斯托化工有限公司、朗盛(溧阳)多元醇有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等,产能约10.52万吨。2019年我国主要三羟甲基丙烷在产企业的开工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序号 | 公司名称 | 产能 |
1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2 | 江西东乡高信化工有限公司 | 2.50 |
3 | 山东富丰柏斯托化工有限公司 | 2.00 |
4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 1.02 |
5 | 朗盛(溧阳)多元醇有限公司 | 1.00 |
6 | 吉化集团公司海特化工厂 | 1.00 |
合计 | 10.52 |
资料来源:隆众化工
目前赤峰瑞阳三羟甲基丙烷装置的产能和产量在国内排名靠前,生产能力约占全国三羟甲基丙烷在产装置生产能力的10%。赤峰瑞阳掌握了钙法三羟甲基丙烷核心缩合技术,可以比普通钙法缩合工艺多产高附加值的三羟甲基丙烷,经济效益好。目前公司正择机开启技改扩建二期三羟甲基丙烷装置的设计与前期手续,扩建工程完成并启动后,预期公司该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3)酒精及其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相比季戊四醇及三羟甲基丙烷,我国酒精及其副产品应用领域广、生产企业数量繁多,市场规模庞大,公司的酒精装置为季戊四醇生产的配套装置,年产能为6.00万吨。公司在满足自身生产所需之后剩余的酒精对外出售,市场占有率较低。
⑥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优势、主要劣势
1)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为季戊四醇。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季戊四醇生产能力超过 4.3 万吨,产能和产量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高纯度单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技术门槛较高,在高档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三羟甲基丙烷的年产能1.02万吨,生产能力约占全国三羟甲基丙烷在产装置生产能力的10%。公司掌握了钙法三羟甲基丙烷核心缩合技术,可以比普通钙法缩合工艺生产更多的高附加值的双三羟甲基丙烷,经济效益好。如未来公司三羟甲基丙烷产品线规模能够成功扩建,公司三羟甲基丙烷产品市场占用率及行业地位有望继续提升。
2)核心竞争优势A、生产能力优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目前已经建成的季戊四醇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超过4.30万吨,有效
产能位居全国第二,具有明显的生产能力规模优势,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销售毛利,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B、研发与技术优势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自治区级“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个研发平台。赤峰瑞阳积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根据研发需要与天津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深入的技术合作,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赤峰瑞阳拥有的发明专利“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以及先进的发酵技术、包装技术、结晶技术、环保技术、节能装备,在国内同行业具有技术工艺优势。
C、区位及成本优势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坐落在内蒙古赤峰市,处在环渤海经济区,是中国经济最活跃和最有发展潜力地区之一。生产厂区距离出海口锦州港210km,位于东北经济区与华北经济区的咽喉要道,区位条件优越。公司生产主要原料之一是玉米,赤峰地区作为玉米的主要产地,供给充足、品质较高、市场价格较为合理。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较同行业其他公司具有区位优势。元宝山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煤质好、价格相对低廉,公司建有6MW*2发电机组,厂内综合用电成本和蒸汽成本较同行业其他有较强竞争优势。D、优秀的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层具备深厚的化工行业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部分高管及运营团队主要人员为行业内资深专家,具备多年的季戊四醇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现任生产技术负责人、销售业务负责人、季醇车间和三羟甲基丙烷车间主任及工段长等管理者,均为赤峰瑞阳自身培养的专业化年轻人才。3)存在的主要劣势A、距离消费市场相对较远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内蒙古赤峰市,一方面,赤峰为我国主要的玉米、原煤产区,靠近原材料供应地,公司生产成本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由于下游客户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相对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运输距离相对较远。B、现有人才储备未能满足发展规划精细化工行业的生产除了依赖技术、工艺流程之外,对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的生产经验要求较高。目前公司的人才团队专业水平较高,但是由于未来公司将继续在技术研发、工艺优化、丰
富产品种类等方面加大投入,人才储备仍未能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因此,能否及时充实人才储备,将是公司能否长期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属于多元醇行业,酒精及DDGS饲料属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见“第三节”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之“(二)经营模式”。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公司完成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变为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食用酒精、DDGS饲料等。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季戊四醇 | 多元醇行业 | 甲醛、乙醛、液碱 | 1、双季、三季品种主要用于合成润滑油、航空用油、阻燃剂等的生产; 2、单季品种主要用于UV单体、防火涂料、抗氧剂、炸药等领域; 3、工业季品种主要用于醇酸树脂等涂料产品的生产。 | 原材料、市场供求情况等 |
三羟甲基丙烷 | 多元醇行业 | 甲醛、正丁醛、氢氧化钙 | 主要用于UV单体、树脂、聚氨酯、固化剂等领域。 | 原材料、市场供求情况等 |
食用酒精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 玉米 | 1、食用酒精除生产季戊四醇自用部分外,剩余的主要作为酒厂的生产原料; 2、无水酒精主要用于生产燃料乙醇用。 | 原材料、市场供求情况等 |
DDGS饲料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 玉米 | DDGS饲料为饲料原料。 | 原材料、市场供求情况等 |
上市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DDGS饲料。季戊四醇产品为赤峰瑞阳的核心产品,其具体可分为单季、工业季、双季、三季四个品种;三羟甲基丙烷主要产品包括三羟和双三羟两个品种;赤峰瑞阳的酒精为玉米制酒精,其副产物为DDGS饲料,目
前公司已进行了酒精生产装置的技改,技改后其中2万吨酒精生产产能将具备生产无水酒精的条件。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主体为赤峰瑞阳,其日常研发工作亦由赤峰瑞阳完成。赤峰瑞阳的技术研发中心于2010年被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认定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于2018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赤峰瑞阳技术研发中心建立了产品研发、工艺研发、实验测试、试产等各层次研发小组,研发流程包括调研论证和决策、研发设计、小试、中试、产品和技术评价、工业化生产六个阶段,可有效覆盖企业产品从理论到实验再到生产线的全部环节。技术研发中心目前已经建立了适合行业特点的研发流程与研发制度。
赤峰瑞阳经过多年技术研发,目前已取得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共计38项,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专利5项。此外,公司根据自身多年的研究及实践,还形成了一系列非专利的自有技术,其中钙法三羟甲基丙烷生产工艺、95%含量食品级酒精生产工艺等已经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①公司的创新机制
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主体赤峰瑞阳目前拥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主要技术研发平台。在技术研发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运行上,由赤峰瑞阳常务副经理全宏冬担任赤峰瑞阳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在机构建设、技术方向、研发效率等方面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技术研发中心由化工行业、设备自动化行业及机械行业技术人员组成。研发中心科学分工,根据实际需要按层次建立产品研发组、工艺研发组、试制试验及测试组三个层次;按人员能力与素质实行项目工程师、技术员、试验检验人员三个人才梯队。
在创新机制的制度建设上,赤峰瑞阳目前建立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等研发及激励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并且积极与天津大学等院校开展产学研活动,定期召开科技项目评审会议,奖励技术创新有功人员,同时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引进机制,在人员引进渠道上,不仅直接到院校招聘,而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资源,展开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
在研发战略的设定上,赤峰瑞阳采用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开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聚力于有机化学、精细化学产品,特别是多元醇类化学品,力争打造成为国内外高品质、多品种有机化学品优质生产供应商。赤峰瑞阳遵循“一体化、平台化、集聚化和高端化”战略思想,以有机化
学品特别是多元醇产品为研发核心,致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优、更全、更新的有机化学品,实现品牌与品质的不断优化。
②研发流程
赤峰瑞阳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新产品研发流程,制定了《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管理制度》等研发制度。研发流程包括调研论证和决策、研发设计、小试、中试、产品和技术评价、工业化生产六个阶段。各阶段紧密结合、高效运作,确保赤峰瑞阳能够快速稳妥开展项目研发、将前沿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领先的优质产品。
③ 技术及人才储备情况
赤峰瑞阳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研发向导,大力开展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制造工艺较为成熟先进,主要产品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截至目前,赤峰瑞阳拥有专利3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赤峰瑞阳正在使用或研发的核心技术共12项。2019年末赤峰瑞阳研发人员共126人,核心研发人员6人。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38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有效期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1 | 保险粉合成连续化生产方法 | ZL201611155475.3 | 2016.12.14起20年 | 赤峰瑞阳 | 发明 |
2 | 一种缩合釜 | ZL201120365841.4 | 2011.09.2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3 | 板框过滤车间通风换气装置 | ZL201120365827.4 | 2011.09.2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4 | 真空发生器 | ZL201120365849.0 | 2011.09.2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5 | 芒硝包装位置的尾气净化系统 | ZL201120365845.2 | 2011.09.2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6 | 用于汽水两相分离的疏水器 | ZL201120365857.5 | 2011.09.2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7 | 一种废气治理装置 | ZL201120365865.X | 2011.09.2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8 | 三足式离心机的集气净化装置 | ZL201320832703.1 | 2013.12.18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9 | 频闪巡检灯 | ZL201320832800.0 | 2013.12.18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0 | 实验室搅拌器 | ZL201320832705.0 | 2013.12.18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有效期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11 | 用于行车检修的安群带固定装置 | ZL201320832732.8 | 2013.12.18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2 | 一种可伸缩便携多用F型扳手 | ZL201320832744.0 | 2013.12.18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3 | 扳手一体式电动工具 | ZL201520991999.0 | 2015.12.04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4 | 甲醛吸收净化回用装置 | ZL201520991761.8 | 2015.12.04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5 | 甲酸钠引风干燥系统 | ZL201520991760.3 | 2015.12.04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6 | 实验室免拆式反应釜 | ZL201520991838.1 | 2015.12.04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7 | 蒸发器的取样及辅助循环机构 | ZL201520991919.1 | 2015.12.04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8 | 新型多刀式管割刀 | ZL201621349050.1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19 | 季戊四醇车间下排料结晶过滤装置 | ZL201621349061.X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0 | 季戊四醇车间离心机洗液母液分离机构 | ZL201621349063.9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1 | 刮刀离心机转鼓拆卸专用拉拔器 | ZL201621349761.9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2 | 玉米库过路运输皮带 | ZL201621349774.6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3 | 风机叶轮拆卸专用辅助工具 | ZL201621349771.2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4 | 用于拆卸风机叶轮的专用工具 | ZL201621350501.3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5 | 转运推包机构 | ZL201621350495.1 | 2016.12.09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6 | 一种季戊四醇生产废水预处理系统 | ZL201820979819.0 | 2018.06.25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7 | 一种甲酸尾气吸收塔 | ZL201820981310.X | 2018.06.25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8 | 季戊四醇生产废水预处理罐 | ZL201820982251.8 | 2018.06.25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29 | 双季戊四醇箱式压滤机的板框机构 | ZL201820982275.3 | 2018.06.25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有效期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30 | 用于双季戊四醇生产的箱式压滤机的板框机构 | ZL201820982290.8 | 2018.06.25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31 | 一种无催化剂残留的低羟基三季戊四醇脂肪酸脂的制备方法 | ZL201210347673.5 | 2012.09.18起20年 | 赤峰瑞阳 | 发明 |
32 | 一种钾法季戊四醇的生产方法 | ZL201410650830.9 | 2014.11.14起20年 | 赤峰瑞阳 | 发明 |
33 | 一种季戊四醇灼烧残渣质量分数的快速检测方法 | ZL201410351652.X | 2012.09.18起20年 | 赤峰瑞阳 | 发明 |
34 | 一种单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和三季戊四醇的生产方法 | ZL200810024057.X | 2014.07.22起20年 | 赤峰瑞阳 | 发明 |
35 | 用于季戊四醇原料车间玉米粉碎工段的转运除尘机构 | ZL201921258128.2 | 2019.08.6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36 | 用于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尾气的气液分离器 | ZL201921258129.7 | 2019.08.6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37 | 自动脱钩吊钩器 | ZL201921258208.8 | 2019.08.6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38 | 用于季戊四醇生产过程取样的取样机构 | ZL201921313776.3 | 2019.08.14起10年 | 赤峰瑞阳 | 实用新型 |
公司的6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刘泉: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三化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作为溧阳瑞阳创始人之一,先后主持过多项重大化工技术改造项目。曾任溧阳瑞阳总经理、开磷瑞阳总经理。2005年成为赤峰瑞阳创始人之一,2013年至2019年12月,担任赤峰瑞阳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赤峰瑞阳董事、总经理,中毅达副总经理。
全宏冬:男,1975年10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化工工程工程师。2006年进入溧阳瑞阳工作,长期从事季戊四醇生产研究,先后参加了单、双、三季戊四醇等多个科研项目,获得多项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开磷瑞阳溧阳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并入选常州市安全专家库成员;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赤峰瑞阳技术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开磷瑞阳溧阳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赤峰瑞阳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12月,任赤峰瑞阳化工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赤峰瑞阳常务副总经理。
李权: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化工学院化学工艺专业,中专学历,化工工程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2002年毕业,2012年至2014年12月,任开磷瑞阳溧阳事业部安全环保经理、生产部副经理;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赤峰瑞阳生产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赤峰瑞阳生产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中毅达职工监事。彭枝忠:男,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4年进入溧阳瑞阳工作,长期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科研工作,先后参加了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1,3丁二醇等多个科研项目,多次参加省部级科技项目,独立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多次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是多项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是行业标准《工业二季戊四醇》、《工业三季戊四醇》起草人之一。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江苏开磷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任开磷瑞阳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赤峰瑞阳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叶陆仟: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2010年毕业于江苏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年3月进入开磷瑞阳,从事季戊四醇生产研究,任DCS操作工;2011年任开磷瑞阳研发员,开展生产相关的实验工作;2012年至2014担任开磷瑞阳季戊四醇后工段班长,带领班组进行98单季的生产;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开磷瑞阳事业部生产部综合主管,进行季戊四醇的工艺技术和生产物资的管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开磷瑞阳事业部管理部主管;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开磷瑞阳事业部安监部主管;2017年11月至今,担任赤峰瑞阳技术中心化学工程师,进行技改扩建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建设。
周椿杰:男, 198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担任赤峰瑞阳双季废料车间助理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担任赤峰瑞阳技术部生产助理工程师;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赤峰瑞阳三羟甲基丙烷车间副主任;2018年1月至今,担任赤峰瑞阳三羟甲基丙烷车间主任。
④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要产品方面的应用
赤峰瑞阳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和酒精等。季戊四醇产品为赤峰瑞阳的核心产品,其具体可分为单季、工业季、双季、三季等四个品种;赤峰瑞阳利用玉米生产食用酒精,并正在通过技术改造部分转产无水燃料酒精;此外,赤峰瑞阳还生产甲醛、乙醛、甲酸等多元醇原材料,以及甲酸钠、甲酸钙等多元醇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
赤峰瑞阳正在使用或研发的核心技术有12项,主要应用于生产上述公司的主要产品。
⑤公司核心技术在生产工艺流程的应用
1)季戊四醇生产工艺
赤峰瑞阳生产季戊四醇的工艺流程创新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比同行业企业,公司以自有知识产权技术生产98%季戊四醇、95%季戊四醇、90%季戊四醇、85%双季戊四醇、90%双季戊四醇、75%三季戊四醇,是行业季戊四醇品种最齐全的厂家之一;2)采用中温低甲醛配比的钠法季戊四醇工艺路线,具有甲醛消耗低、冷冻水消耗低等优势;3)掌握了提高高附加值双季戊四醇产率的核心工艺路线,具有高附加值双季戊四醇副产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优势,经济效益好。
2)三羟甲基丙烷生产工艺
赤峰瑞阳生产三羟甲基丙烷过程应用到的核心技术主要为钙法三羟甲基丙烷技术,与钠法三羟甲基丙烷比较,除了具有氢氧化钙原料比氢氧化钠原料便宜的优势外,还有副产的甲酸钙销售价格比钠法三羟甲基丙烷副产的甲酸钠高,经济效益明显。赤峰瑞阳掌握了钙法三羟甲基丙烷核心缩合技术,可以比普通钙法缩合工艺多产高附加值的双三羟甲基丙烷,经济效益好。
3)食用酒精生产工艺
赤峰瑞阳酒精生产装置具有酒精品种多样化、能耗低、生产工艺完整等特点。公司酒精装置可生产优级食用酒精、普级食用酒精、无水酒精。酒精生产液化装置采用膜式塔及闪蒸塔醪醪换热技术,蒸馏采用多点热耦合技术,生产整体能耗低;酒精生产工艺完整,整条生产线包含食用酒精、DDGS饲料。工艺流程兼具的二氧化碳及配套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完善,废水的循环利用降低装置废水排放及生产工艺用水,从根本上在节能降耗上取得良好效益。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赤峰瑞阳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化工产品生产管理经验。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生产团队与研发团队通过不断完善工艺流程、进行技改等方式,提高公司生产效率。目前公司的生产设备每年的实际运转天数和运转效率在行业中均处于较高水平。通过对工艺流程的完善及技改,赤峰瑞阳现有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和酒精及其副产品三大类产品线的产量逐年提高,2019年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106.05%、110.78%和130.50%,有效的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
①季戊四醇生产工艺
公司季戊四醇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②三羟甲基丙烷生产工艺
赤峰瑞阳的三羟甲基丙烷主要是以甲醛、正丁醛、氢氧化钙为原料生产,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③食用酒精生产工艺
赤峰瑞阳的食用酒精主要是以玉米为原料,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及投资情况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季戊四醇项目 | 4.3万吨/年 | 107.61 | - | - |
三羟甲基丙烷项目 | 1.02万吨/年 | 117.81 | - | - |
食用酒精 | 6.00万吨/年 | 147.41 | - | - |
注:产能利用率为赤峰瑞阳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后的产能利用率。赤峰瑞阳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后至年末期间,食用酒精产能利用率为147.41%,主要系公司通过技改有效的提高了生产效率,以及食用酒精设备运转顺利,持续运营时间高于设计运营时间所致。赤峰瑞阳作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主体,近三年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效能均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序号 | 设备 | 产品名称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1 | 自有 | 季戊四醇 | 4.30 | 4.56 | 106.05 | 4.3 | 4.43 | 103.08 | 4.30 | 4.26 | 99.07 |
2 | 三羟甲基丙烷 | 1.02 | 1.13 | 110.78 | 1.02 | 0.93 | 91.18 | 1.02 | 0.19 | 18.63 | |
3 | 食用酒精 | 6.00 | 7.83 | 130.50 | 6.00 | 7.62 | 127.00 | 6.00 | 6.86 | 114.33 | |
4 | 租赁 | 季戊四醇 | - | - | - | 3.00 | 0.38 | 12.66 | 3.00 | 0.95 | 31.67 |
目前上市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生产装置处于满产的状态。
2019年11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季戊四醇及三羟甲基丙烷等精细化工产品进行生产经营,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资源配置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主要产品线 | 现有产能配置 | 资源配置情况及计划 |
1 | 季戊四醇 | 4.30万吨/年 | 公司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持续提高三季戊四醇、90%双季戊四醇、99%低缩醛单季戊四醇、99%甲酸钠等高端产品的产量。另外,赤峰瑞阳将会进行技术投入,开发季戊四醇连续缩合反应、结晶技术,进一步优化生产如低缩醛单季戊四醇、高含量85 级双季戊四醇产量和质量,实施季戊四醇生产精细化、高纯化发展之路。公司将继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巩固公司在季戊四醇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
2 | 食用酒精 | 6.00万吨/年 |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酒精产品结构,拓展无水酒精、医用酒精等新品种,并通过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严控成本,提升设备利用率和产品经济效益。 |
3 | 三羟甲基丙烷 | 1.02万吨/年 | 三羟甲基丙烷产品是子公司赤峰瑞阳近年新增产品,亦是赤峰瑞阳近年来在多元醇行业新业务的拓展,以提高赤峰瑞阳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将会继续优化三羟甲基丙烷生产线的生产流程,优化三羟甲基丙烷缩合、萃取技术,提高高端产品如双三羟的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在现有1.02万吨/年三羟甲基丙烷装置的基础上,择机启动技改扩建二期三羟甲基丙烷装置的设计与前期手续。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公司成功收购赤峰瑞阳,主营业务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因收购赤峰瑞阳,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包括:季戊四醇年产能4.3万吨、三羟甲基丙烷年产能1.02万吨,食用酒精年产能6万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赤峰瑞阳目前食用酒精生产产能6万吨。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酒精生产装置的技改,技改后其中2万吨酒精生产产能将具备生产无水酒精的条件。在技改产能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生产无水酒精或食用酒精。本次产品线优化丰富了公司酒精产品线,适应市场需求,分散经营风险,增强酒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量 | 价格变动情况 | 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
玉米 | 贸易商采购、个体户采购、拍卖 | 58,701.75吨 | 2019年11月-12月属于新粮上市期,市场粮源逐步增加,价格处于下跌阶段,年内处于价格低位 | 短期内降低了成本 |
甲醇 | 生产商、经销商 | 9,986.10吨 | 全年波动较大,2019年11月-12月价格处于全年平均水平 | 有影响 |
液碱 | 生产商 | 8,610.94吨 | 全年价格有所波动,但波动幅度较小,2019年11月-12月价格处于年内相对低位,较为平稳 | 降低了成本 |
正丁醛 | 生产商 | 1,248.46吨 | 价格处于下降趋势,2019年11月-12月价格处于年内低位 | 降低了成本 |
原煤 | 贸易商 | 36,505.45 吨 | 全年价格有所波动,2019年11月-12月价格处于年内相对较高位 | 影响较小 |
公司制定了严格采购管理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采购综合成本低的优质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对于年采购量较大的原材料,公司将严格挑选供货能力强、产品质量好、长期合作顺利的优质供应商作为主要供应商,并将采购量向主要供应商集中,以争取更优惠的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采购专员通过向主要供应商询价、跟踪报价网站原材料价格指数、跟踪上下游产品价格变动等方式,实时跟踪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分析中短期内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预计价格将上涨时,会结合公司的储存能力,提前采购;预计价格下跌时,会结合现有的原材料库存和生产需求,适当减少或减缓采购。公司通过选取更为合理的采购时点和采购数量,控制采购成
本。
(2).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赤峰瑞阳设销售部,负责赤峰瑞阳产品销售的整个流程。包括制订销售计划,并分解落实;组织业务谈判,履行销售合同签订程序;编制市场调研报告、反馈意见书和市场营销方案等。市场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指导价,经谈判、审批后签订正式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季戊四醇内销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华北、西南等区域;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等地;酒精、DDGS饲料等产品全部内销;三羟甲基丙烷的销售以内销为主。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终端用户与非终端用户两类,其中终端用户主要是生产商,非终端用户主要指贸易商、代理商,报告期内公司两类客户的销售占比接近,均为50%左右。赤峰瑞阳针对两大类客户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均采用统一标准合同订立购销合同或订单。
代理商和贸易商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代理商 | 贸易商 |
主要业务模式 | 赤峰瑞阳与代理商签署代理协议,约定代理期间的代理品种、代理数量、定价方式等条款。公司目前只有两家代理商,为广州市大星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丰大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广东地区多元醇客户的开发、销售;赤峰瑞阳不再主动进行广东地区终端客户的开发。 代理商根据其客户开发情况,向赤峰瑞阳下订单,赤峰瑞阳根据代理商的发货要求,将产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发送至代理商仓库或代理商指定仓库。 赤峰瑞阳与代理商直接结算。 | (1)贸易商根据其采购需要,向赤峰瑞阳下订单;赤峰瑞阳根据贸易商的发货要求按时将产品发往贸易商指定仓库,并与贸易商进行结算。后续贸易商将根据其下游客户的需求与客户进行交易。 (2)贸易商根据其下游客户的需求,向赤峰瑞阳下订单;赤峰瑞阳根据贸易商下达的发货指令,将产品直接发往贸易商指定的客户。赤峰瑞阳与贸易商直接进行结算。 |
退换货政 | 与终端客户销售统一执行赤峰瑞阳《销售退 | 与终端客户销售销售统一执行赤峰 |
策 | 货》制度。 | 瑞阳《销售退货》制度。 |
返利政策 | 无 | 无 |
收入确认政策 | 与终端客户销售统一执行赤峰瑞阳收入确认政策 | 与终端客户销售统一执行赤峰瑞阳收入确认政策 |
结算政策 | 与终端客户销售统一执行结算政策 | 与终端客户销售统一执行结算政策 |
是否是买断关系 | 是 | 是 |
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退换货金额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金额 | 报告期内退换货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2,684.35 | 199,390,004.52 | 0.13% |
报告期内公司的退换货金额很小,退换货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13%。报告期内无代理商退换货情况。综上,代理商和贸易商除业务模式上存在一定差异外,在退换货政策、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政策方面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代理商和贸易商不存在返利情况。公司的代理商和贸易商均为买断关系。
(2).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 行业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多元醇行业 | 11,984.81 | 8,915.98 | 25.61 | - | - | - | - |
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 5,804.94 | 4,873.15 | 16.05 | - | - | - | - |
定价策略及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原料价格变化、市场供需、库存量、销售区域等标准形成产品定价策略。对于用量较大、忠诚度较高、合约较长的客户也会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较为稳定。
(3).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终端客户 | 9,469.95 | - |
非终端客户 | 10,078.21 | -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代理商目前只有广州市大星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丰大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与代理商和贸易商签署的合同主要条款对比如下:
主要合同条款 | 代理商 | 贸易商 |
质量技术标准 | 国家标准 | |
退换货政策 | 与终端客户销售统一执行赤峰瑞阳《销售退货》制度 | |
返利政策 | 无 | |
交货地点 | 代理商仓库或代理商指定仓库 | 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
结算方式 | 货到付款 | 款到发货、全额承兑支付后发货、货到付款(账期1-2个月) |
上述代理销售合同主要条款与目前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收入确认政策具体如下:
①一般原则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以自提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
公司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单据,仓库管理员依据单据的审批结果办理货物出库装车,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货物离开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2)通过运输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公司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送货单,仓库管理员依据送货单的审批结果办理货物出库装车,通过第三方运输将货物运到对方指定地点后,待对方检验签收,在签收单上确认收货,确认销售收入。3)销售给国外客户公司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送货单,仓库管理员依据送货单的审批结果办理货物出库装车,通过第三方运输将货物运到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以收到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电子口岸卡里的货物出口退税电子信息外销依据,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代理销售合同主要条款与目前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 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产出产品 | 报告期内产量 | 定价方式 | 主要销售对象 | 主要销售对象的销售占比(%) |
杂醇油 | 49.76吨 | 市场定价 | 山东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25 |
多元醇(轻组分) | 66.67吨 | 市场定价 | 大连路生菲悦科技有限公司 | 62.70 |
多元醇(重组分) | 127.13吨 | 市场定价 | 大连路生菲悦科技有限公司 | 55.06 |
硫酸钠 | 67.90吨 | 市场定价 | 辽宁馥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6.54 |
蒸汽 | 9,496.77吨 | 完全成本 | 内蒙古普因药业有限公司 | 62.40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环保投入资金 | 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比重(%) |
71.07 | 0.36 |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环保违规事件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76,040.64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赤峰瑞阳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了5家子公司,并退出了中观建设的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2019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向开磷瑞阳支付现金76,040.64万元购买其持有赤峰瑞阳100%股权。
2019年11月5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赤峰瑞阳的股东由开磷瑞阳变更为中毅达,赤峰瑞阳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并签署相关解除协议的议案》,解除了公司关于观山湖PPP项目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意中观建设股东会决议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详见公司2019-067《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退出 PPP 项目并签署相关解除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子公司的议案》,决定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处置持有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及上河建筑的全部股权。详见公司2019-066《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资产的公告》及2019-09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处置资产完成的公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经营范围 |
赤峰瑞阳 | 100% | 40,000.00 | 96,341.87 | 52,701.27 | 3,278.41 | 工业季戊四醇、单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乙醇(食用酒精、药用酒精、无水酒精、医用酒精)、单一饲料、三羟甲基丙烷、双三羟甲基丙烷、甲酸钠、甲酸钙、甲醛溶液、乙醛、甲酸、杂戊醇、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玉米胚芽油、消毒剂生产销售;热力供应;粮食购销;农作物种植;自有房屋、设备、场地租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煤炭经销;自营或代理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注:净利润为赤峰瑞阳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后的净利润。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化学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在我国化学工业中占主导地位。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业务为多元醇、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的生产和销售。
1、多元醇行业
(1)基本情况
多元醇主要包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乙二醇等。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漆料等下游行业。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装置技术水平影响,国内多元醇行业的企业盈利水平存在差别。季戊四醇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主要用来生产醇酸树脂,合成润滑油及其添加剂用脂肪酸酯,聚醚多元醇生产的起始剂等。总体来看,国外季戊四醇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较优,在高端产品领域有明显竞争力。同时部分国外企业也生产三羟甲基丙烷等产品,其工艺过程、应用领域与季戊四醇有许多相通之处。国内季戊四醇行业经过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安全的收紧,行业内产能较小、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纷纷关闭、限产,淘汰一批过剩产能;2017-2019年,国内季戊四醇行业利润水平普遍处于一个相对健康的水平,且相对比较稳定。在国内生产商中,高纯度工业用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生产技术仅被包括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在内的少数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掌握。季戊四醇主要生产原材料均属于大宗化学产品,具有公开市场价格,供应相对充足,能保证季戊四醇生产所需,其中中北部企业由于具有原材料甲醇优势、能源煤电优势,其成本较南方地区企业具有相对优势。
(2)行业周期及变动情况
多元醇系列产品是涂料、油墨、润滑油、UV单体、固化剂、树脂不可或缺的原料,最主要应用于涂料。近几年随着国家推行绿色化、环保化,严控VOC排放,油性涂料上涨趋缓,水性、UV、粉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上涨明显,此消彼长的情况下,赤峰瑞阳所涉多元醇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3)对行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判断
季戊四醇行业整体供需将保持平稳,但季戊四醇销售的产品结构将有所变化。根据下游的需求变化,预计未来低含量的季戊四醇需求将有所下降,高含量的季戊四醇、以及高端的双季产品需求将有所上升。
全国三羟甲基丙烷产量的50%销售于华东市场。“江苏响水3.21化工厂爆炸事故”后对江苏化工企业的整顿,三羟甲基丙烷的需求量及销售价格受到一定的影响,2019年的销售价格为近三年最低位水平,预计后期价格及需求将稳中有升。
近年来,国家对化工类企业的新增产能较为严格,各地方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地方化工行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监管的趋严将提高行业壁垒,利好已经达到一定生产规模且合规运行的化工类企业,将有利于保持行业内部的良性竞争格局。
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1)食用酒精行业
①基本情况
食用酒精在我国酿酒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酿酒和化工行业是我国食用酒精行业最重要的下游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饮料酒的需求日益强劲。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近年来我国白酒消费量逐年递增,这将带动白酒行业对食用酒精的需求。食用酒精行业盈利能力受原材料价格、政策变动及人均消费水平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历史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国内酒精生产原料有玉米、木薯、糖蜜、醋酸等,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种。2019年,受中美贸易战的影响,酒精销售市场受到影响,毛利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原料玉米价格回落至合理价格区间以及消费升级,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改善。
②行业周期及变动情况
食用酒精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4-5年。食用酒精原材料价格下降或食用酒精销售价格上升均会提升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行业盈利能力提升后,食用酒精生产企业将会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持续2-3年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不具备规模效应或成本优势的食用酒精产能将会逐步退出。
2019年1-3季度食用酒精整体价格在4,600元/吨至4,900元/吨区域震荡,2019年4季度呈现上升趋势,最高价格达到5,000元/吨。2020年初,新冠病毒高发期,75%消毒用酒精需求增加,酒精价格猛涨,2020年2月达到最高点5,600元/吨后有所回落,2020年5月份回落到5,200元/吨。预计2020年下半年酒精价格随着产能的增加将稳中有降。
③对行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判断
酒精属于大宗、基础型产品,因近年来东北区域新上200万吨的玉米酒精产能,且近期木薯进口价格下降,木薯酒精开工率大幅上升,预计酒精行业在较长的时间内将处于较为激烈的竞争状态。
(2)食用酒精副产品相关行业
①基本情况
DDGS饲料为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饲料原料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DDGS饲料因蛋白含量较高,近年来被用作饲料原料,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
值。行业内生产DDGS饲料的主要公司基本为燃料乙醇和食用酒精生产公司。饲料原料产品盈利能力主要受到原料价格以及下游饲料加工企业景气度影响。2016年以来,饲料加工行业加速整合,大型饲料加工企业不断扩大规模,持续进行行业整合,利润率呈上升趋势;饲料加工企业的盈利向好带动饲料原料行业盈利水平提高;伴随着玉米价格回落至合理价格区间,饲料原料行业未来存在一定的利润提升空间。
②行业周期及变动情况
食用酒精副产品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4-5年。
③对行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判断
公司的DDGS饲料产品属于饲料原料,饲料原料下游行业为饲料生产行业,包括猪饲料、禽饲料、反刍料、水产料等细分类别,而饲料行业作为畜牧行业的上游行业,其产销量、价格直接受到畜牧行业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改善了人们的膳食结构,畜禽产品逐步成为生活必需品,促进了畜牧行业的长足发展,利好上游饲料原料行业。此外,随着畜牧行业的日益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饲料需求将进一步加大,上游饲料原料行业的生产模式和规模化程度也将改善。内蒙古自治区养殖业发达,DDGS饲料需求量大,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DDGS饲料的市场需求更加旺盛,行业前景较好。赤峰瑞阳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DDGS饲料大部分时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核心产品季戊四醇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高三羟甲基丙烷的产品竞争力;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择机拓展其他多元醇或多元醇下游新产品;积极巩固、拓展海外高端市场,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多元醇生产企业。
对于酒精产品,公司将通过技改,进入无水酒精和医用酒精等高端产品领域,提升公司酒精产品的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继续以推动研发创新、完善产业布局为主线,在原有产业基础上向精细化、多元化、纵深化方向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供求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稳中求进,不断进取,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实力。
1、坚持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质量,巩固季戊四醇行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持续提高三季戊四醇、90%双季戊四醇、99%低缩醛单季戊四醇、99%甲酸钠等高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实施季戊四醇生产精细化、高纯化发展之路。公司将继续开
发季戊四醇连续缩合反应、结晶技术,进一步优化生产如低缩醛单季戊四醇、高含量85级双季戊四醇的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巩固公司在季戊四醇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继续拓展多元醇新领域
三羟甲基丙烷产品是子公司赤峰瑞阳近年新增产品,亦是赤峰瑞阳近年来在多元醇行业新业务的拓展,以提高赤峰瑞阳的抗风险能力。赤峰瑞阳将会继续优化三羟甲基丙烷生产线的生产流程,优化三羟甲基丙烷缩合、萃取技术,提高高端产品如双三羟的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在现有1万吨/年三羟甲基丙烷装置的基础上,择机启动技改扩建二期2万吨/年三羟甲基丙烷装置的设计与前期手续。
3、深化酒精产品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酒精产品结构,拓展无水酒精、75%乙醇消毒剂、医用酒精等新品种,并通过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严控成本,提升设备利用率和产品经济效益。
2020年春节以来,新冠病毒疫情持续蔓延,按照党中央“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子公司赤峰瑞阳于2020年2月6日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充分利用赤峰瑞阳自产95%优质食用酒精的优势,发动员工转产75%乙醇消毒剂迅速投放到防疫一线,并在消杀用品紧缺的情况下,赤峰瑞阳无偿捐献乙醇消毒剂二十余吨,有力地支持了内蒙古及周边地区的防疫工作。
4、发挥赤峰瑞阳公司配套优势,拓展公司盈利渠道
立足赤峰瑞阳公司现状,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及人才队伍的优势,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及赤峰瑞阳全资子公司赤峰开瑞中试生产的两个平台,内引外联、合作共营,适时引进、落地低资产、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
公司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调整优化管理架构,聚焦主业,延伸已有产业链,不断发掘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坚守产品质量安全,严控风险,发展环保、绿色、高效的工艺路线,将高质量发展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19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为积极争取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实施了收购赤峰瑞阳、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处置5家失控的子公司、退出贵阳观山湖PPP项目及PPP项目公司股权、解决公司重大债务问题、应对文盛案等重大诉讼、解除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及银行
账户冻结状态等一系列措施,恢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逐步恢复正常。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已达到上交所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公司将在2019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公司恢复上市仍需得到上交所的核准,但仍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生产的产品为多元醇和酒精。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是我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等若发生较大转变,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风险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已在全球范围内流行,世界经济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
公司部分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易受国际市场影响,而内销产品也可能因下游企业受到贸易摩擦或疫情的影响,需求有所波动。若公司未来产品的销售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包括玉米、甲醇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大。玉米及甲醇均为大宗商品,价格会随市场行情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且不能有效传导至下游,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定期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原材料供求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原材料进货渠道管理和储存管理;适时调整产品价格,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加强成本管控和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对应市场风险,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安全和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化工行业,生产工艺复杂、能源消耗大、设备大型化。公司的原材料、产成品包括甲醇、乙醇、甲醛、乙醛等易燃、有毒液体,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若公司在生产、储存等环节出现设备故障、执行不当,公司可能面临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重视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同时,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采取多项措施严控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三废”排放符合环保规定的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影响生产的安全、环保事故,但仍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污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整合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完成后,主营业务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改组了赤峰瑞阳的董事会、监事会,目前赤峰瑞阳的董事会、监事会分别由3名董事、3名监事组成,其中上市公司委派了2名董事、2名监事;上市公司同时向赤峰瑞阳委派了财务总监,并聘请了行业专家为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以上措施保证了上市公司对赤峰瑞阳经营决策的控制。此外,上市公司根据收购后整合的需要,对相应的管理制度、内控体系进行了完善。未来上市公司将持续在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各方面进行调整、完善,但由于上市公司之前并无化工行业运营经验,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整合仍然面临挑战。若上市公司未来整合效果不佳,未能对赤峰瑞阳实现有效控制,或未能保持赤峰瑞阳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稳定,将会对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6、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没有达到预期,则会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作为国内季戊四醇的龙头企业,赤峰瑞阳拥有中高端产品生产能力和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公司将充分发挥行业地位、研发实力、用户渠道等各方面竞争优势,保持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将商誉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7、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4.89亿元,包括应付开磷瑞阳股权转让款1.01亿元、应付瓮福集团3.8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9亿元,其中2.71亿元为1年内应付开磷瑞阳的股权转让款。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将使用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并积极通过银行借款、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以保证按时支付以上应付款或偿还借款。公司控股股东资管计划承诺将积极协助中毅达进行融资,必要时将协调关联方提供支持,充分发挥中国信达作为全牌照金融集团的资源优势,协助中毅达多渠道融资,消除偿付风险,维护中毅达持续经营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中明确了分红标准和现金分红比例,并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2、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177,928.29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 | 0 | 0 | 0 | 25,983,997.69 | 0 |
2018年 | 0 | 0 | 0 | 0 | -503,602,937.16 | 0 |
2017年 | 0 | 0 | 0 | 0 | -1,142,081,108.09 | 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信达证券 | 1、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亦将规范本企业的出资人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毅达《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3、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时,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信达证券 | 承诺未来如成为*ST毅达之控股股东,将不从事与*ST毅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与*ST毅达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ST毅达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ST毅达构成竞争的业务,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关系。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时,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开磷瑞阳 | 承诺赤峰瑞阳在各利润承诺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为准),其中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8,300万元,2020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8,800万元,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7,900万元。各利润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之和为25,000万元。 如赤峰瑞阳在各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约定标准,则开磷瑞阳按照《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约定,进行现金补偿。详见《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至2022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 | 其他 | 公司及 | 1、承诺本公司/本人/本单位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 | 本次重大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开磷瑞阳、赤峰瑞阳 | 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 2、承诺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本人/本单位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损失,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 资产购买时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监事及高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所列情形,即本人/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人/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级管理人员 | 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人/本公司承诺,并将促使本人/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2、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即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人/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人/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外,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情况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情况。 |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情况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或被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 6、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开磷瑞阳 | 1、本公司系境内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利益。 3、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 其他 | 开磷瑞阳 |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的36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会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时,36个月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开磷瑞阳 | 本公司为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的第三方,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开磷瑞阳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赤峰瑞阳不存在出资瑕疵,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赤峰瑞阳的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本公司合法拥有可对抗第三人的赤峰瑞阳全部股权,股权权属清晰,本公司有权将所持赤峰瑞阳股权按《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进行处置。 2、在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内,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且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赤峰瑞阳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3、就本次交易,赤峰瑞阳不存在限制交易的任何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任何情形。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开磷瑞阳 | 1.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为避免将来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对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的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支持对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的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为了更有效地避免将来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还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海中毅达或赤峰瑞阳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上海中毅达或赤峰瑞阳,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 (3)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或作为出资投入上海中毅达、赤峰瑞阳。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开磷瑞阳 | 1.本公司目前为赤峰瑞阳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担保义务。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赤峰瑞阳及各子公司不存在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但尚有12处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其中包括新建单季库房、甲酸车间、污水处理综合设备房、污水处理泵房、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室、玉米取样房、采出泵房、东门卫、南门卫、西门卫、北门卫和北门卫地泵房及磅基础。前述房产均位于赤峰瑞阳的厂区范围内,相关房产虽未办妥权属证书,但不存在权属争议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且不会对赤峰瑞阳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赤峰瑞阳因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述房产受到行政处罚,或因涉及相关争议、纠纷或诉讼、仲裁案件而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赤峰瑞阳作出补偿。赤峰瑞阳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办证房产。 3.除上述情况外,赤峰瑞阳及各子公司已就现有项目办理完毕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等手续。 4.赤峰瑞阳税收优惠合法合规,不存在税务处罚,如赤峰瑞阳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导致税务机关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或因此受到处罚的,本公司补偿赤峰瑞阳因此遭受的损失。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赤峰瑞阳及各子公司存在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罚多次,但相关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该等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开磷瑞阳 | 赤峰瑞阳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算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赤峰瑞阳的任何接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本公司已经依法对赤峰瑞阳履行出资义务,且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出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赤峰瑞阳合法存续的情况。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 | 其他 | 赤峰瑞 | 1、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我国工商、税务、土地、环保、知识 | 本次重大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阳 | 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未发生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未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税务、劳动安全等原因而存在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2、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也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3、本公司目前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任何纠纷。 4、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种和税率纳税,已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存在偷漏税款及其他违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税收诉讼或行政处罚。 5、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 资产购买时 |
6、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 | 1、本单位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即本单位及本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计划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计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本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单位及本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单位及本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 | 在本单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期间,本单位和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单位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 | 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中毅达的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特别地,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将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 | 在本单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期间,本单位和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单位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管理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 | 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开磷瑞阳持有的赤峰瑞阳100%股权。在本单位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兴融四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期间,本单位承诺自本次重组实施完成之日(以赤峰瑞阳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起36个月内,兴融四号资管计划将不对外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放弃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 其他 | 瓮福集团 | 瓮福集团将不会在借款期限内主动要求行使质权,在上海中毅达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偿还瓮福集团借款的可能或能够提供其他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必要的担保措施时,瓮福集团同意与上海中毅达商议解除赤峰瑞阳100%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关事宜。 | 时,借款存续期内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信达证券 | 信达证券(代表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不存在其他与上海中毅达本次重组或恢复上市相关的一揽子协议、安排,并放弃对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西藏一乙、中小投服、倪赣 | 承诺人承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之日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之日至决议公告之日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信达证券 | 上市公司将要求摘牌方在受让标的股权、承接债务后,再次转让标的股权等相关资产的,需以审计、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或选择通过破产清算等司法途径处置相关资产。如摘牌方取得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所得扣除摘牌方承担的债务金额以及摘牌方及其关联方豁免上市公司的其他债务金额(如有)的差额),兴融四号资管计划在收到摘牌 | 本次处置资产时,至标的股权再次处置完成并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方通知或通过其他方式知悉摘牌方取得上述处置收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收益超过中国信达及其关联方豁免债务金额(如摘牌方支付处置收益时未做扣除)部分的价款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信达证券作为兴融四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承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兴融四号资管计划筹措资金、落实资产处置收益的支付安排。 | 将相关价款(如有)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时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兴融四号资管计划 | 不存在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掏空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为。 | 本次处置资产时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19年11月,公司完成对赤峰瑞阳100%股权的收购,根据《重大资产收购协议》,交易对方开磷瑞阳承诺赤峰瑞阳在各利润承诺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为准),其中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8,300万元,2020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8,800万元,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7,900万元。各利润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之和为25,000万元。
2019年,赤峰瑞阳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572.0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103.28%。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运营良好,2019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72.01万元,超额完成了2019年的业绩承诺。经测试,公司商誉未减值。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款项和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皆为零,与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计量和分类的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差异,但需要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调整2019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影响如下表:
列报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金额 | 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金额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未分配利润 | -1,935,965,714.20 | 1,179,649,213.17 | -756,316,501.03 |
(4)2019年4月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财会(2019)6号及16号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重新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10,000,000.00元,应付账款0元。
2、会计估计变更
为使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规范,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依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将中毅达母公司账龄为2-3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由20%变更为30%。变更后中毅达母公司的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年以上 | 100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文盛案(文盛资产申请执行2004年中毅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赔偿案件)和喀什农商行案(乌鲁木齐中院以中毅达“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将中毅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发失信危机影响,资金链断裂,人员流失严重,前任管理层人员失联,公司无法确认实际控制人,处于无工作人员、无实际办公地址的状态;公司未建立离职人员手续移交的有效机制,导致大量资料缺失,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员工大部分离岗,会计资料缺失。
2019年3月公司新任管理层上任后,为追回编制年报所需要的财务会计资料,公司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相关人员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报案,公安机关之后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此前遗失的部分文件资料。但是因2018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紧急,管理层在有限资料上编制并对外公告了2018年度财务报表。公司编制并对外公告了2018年度财务报表后,经过多方接触和取证,逐步了解和掌握了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因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经营状况,公司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上述事项的具体调整如下:
1、与新疆中毅达的往来
公司2018年末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款4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核实,实为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款36万元,因前期会计资料不齐全,前任会计将本应冲销的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误计在应付鹰潭中毅达往来上,导致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增加了12万元,应付鹰潭中毅达增加了1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多计提了12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多计提了12万元。因此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减计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款12万元,减记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12万元,减计2018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万元,并更正期初数,减少应付鹰潭中毅达12万元,并更正期初数。
2、喀什农商行的对外担保责任
2017年8月25日,喀什农商行、新疆中毅达及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新疆中毅达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8月31日,新疆中毅达与喀什农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其贷款4,8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按月计息,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授信暨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6)。此后,新疆中毅达、喀什农商行及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前述贷款利率调整为8.075%/年。
2018年2月5日,乌鲁木齐市第二公证处作出(2018)新乌证内字第 3190号执行证书。2018年4月28日,依据(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执行证书,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18)新01执257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及新疆中毅达为被执行人。
2018年10月9日,乌鲁木齐中院以本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将本公司、新疆中毅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1月12日,乌鲁木齐中院终结(2018)新01执257号执行案本次执行,执行标的48,038,066元,未履行金额48,038,066元。
本公司因本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新疆中毅达失去控制,根据调查了解,借款到期后,极可能无力偿还,本公司将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度计提预计负债50,223,985.10元(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从2017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尚未了解和掌握新疆中毅达、喀什农商行及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前述贷款利率调整为8.075%/年的情况。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从2017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经与喀什农商行接触了解取证,公司欠息起始日应为2018年2月21日。因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告时,公司错误选用借款利率及欠息起始日,导致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关于喀什农商行的担保责任可能承担的金额少计算了3,266,162.93元。
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增加2018年度有关喀什农商行担保责任可能损失的金额,增计预计负债3,266,162.93元,增计营业外支出3,266,162.93元,并更正2019年度的期初数。
3、关于对厦门银行的对外担保责任
2017年1月23日,厦门中毅达与厦门银行签订了一份编号为GSHT2017010627的《授信额度协议》,约定:厦门银行向厦门中毅达提供9192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7
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止。授信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系列措施:宣布本协议项下借款融资类业务的借款本息和其他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按本协议约定向授信人计收罚息、垫付利息与复息……同日,本公司与厦门银行签订了编号为“GSHT2017010627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愿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厦门中毅达于2017年1月24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4日;后又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6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2,498.00万元、398.00万元、1,429.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3日。借款利率均为依据实际划付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执行。厦门银行均依约发放了贷款。厦门中毅达因涉及两起民间借贷案件被起诉,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也于2017年10月27日被上海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厦门银行依约有权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且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保证责任。本案2018年度已有生效判决,而本公司、厦门中毅达均未履行。2018年度厦门中毅达失去控制,根据调查了解,极有可能无力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公司将承担保证责任,公司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计提了预计负债34,125,548.81元(利息按判决书上利率,从判决日2018年3月21日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该金额包括判决书上的律师费、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
新管理层上任后,经过多次与厦门银行的接触和取证,了解到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选用的罚息的日利率为0.025%/天(复利年利率9.135%除于360天等于0.025%),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公司应适用的罚息的日利率为0.0175%/天。另外,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公司计提预计负债案件受理费197,977.00元。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厦门中毅达2018年6月19日向厦门中院缴纳的1,238,294.14元中,包含了197,977元的案件受理费。故编制2018年度报表时,案件受理费不应计入可能损失的金额之中。
综上所述,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公司选用罚息利率错误,多计算了案件受理费,导致公司2018年度多计算了有关厦门银行担保责任可能损失的金额1,629,531.51元。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减少2018年度有关厦门银行担保责任可能损失的金额,减计预计负债1,629,531.51元,减计营业外支出1,629,531.51元,并更正2019年度的期初数。
4、农广高科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公司2018年末应收农广高科1,0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2017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广高科签署《绿化苗木采购合同》,苗木供货期限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6日,合同总金额31,249.98万元,合同签订后支付供货额的30%,验收交接完毕后支付供货额的70%。
2017年7月28日,公司向农广高科开具合计1,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期限1年,2018年7月底到期。因本公司丧失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的控制权,丢失观山湖项目,该合同并未实际推进,农广高科亦并未向公司供应苗木。
农广高科同日将上述票据背书给益安保理,到期后公司未解付,益安保理起诉本公司与农广高科要求承担给付责任及利息。通过查询判决书及原告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资料,农广高科未参加法院开庭。通过查看益安保理向农广高科的催款记录,农广高科有意不履行付款义务且公司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因此该笔款项收回可能性不大,公司认为该笔款项经营实质存疑,以农广高科诈骗为由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因编制2018年年报之际,前任管理层全部失联,新任管理层尚未掌握上述资料,导致管理层对该笔款项回收可能性做出了错误判断,只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该笔应收款应在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作为调整前期差错,补计提坏账准备900万元坏账准备并调整2019年初应收款项余额。
5、彼岸大道罚息
根据公司与彼岸大道签订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拾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作协议》(合同编号:HZXY-BADD-20170406;签订日期:2017年4月25日),彼岸大道向公司出借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贷款总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出具的借据为准;委托贷款分期发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息10%/年,彼岸大道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放该笔贷款。如若公司违约,则按日加收实际逾期借款金额的0.05%的罚息。而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Z1710720170018;签订日期:2017年5月5日)中约定,如果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按照年利息19.999%计收逾期利息及复利;两份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及复利计算方式和利率不一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时间比较紧,账务资料信息不足,无法确定该选用何种利率及何种方式计算逾期利息及复利。故选择了可能损失最大的方式计算了罚息,按日加收实际逾期借款金额的0.05%的罚息计算了可能要承担的罚息。
公司新任管理层上任后,经过多次与彼岸大道的接触和取证,了解到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选用的按日加收实际逾期借款金额的0.05%的罚息,造成多计算了罚息4,671,471.95元,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减少2018年度有关彼岸大道罚息,减计应付利息4,671,471.95元,减计营业外支出4,671,471.95元,并更正2019年度的期初数。
6、文盛案可能损失的金额
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8年8月27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18)070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中,2017年度审计机构称“我们未收集到充分证据,以判断贵公司
对‘文盛案’预计负债的合理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1)’所述,‘文盛案’目前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阶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按文盛案申请人申请执行金额预计负债4,349.27万元,我们无法获取证据支撑该项预计负债是否恰当。”经了解取证,该金额为2016年6月25日向法院申请的金额,编制2017年度审计报告时候,公司只是简单地将文盛案申请人申请执行金额预计负债43,492,738.75元列为可能损失的金额不准确。2017年度应该列示的金额为57,015,814.44元。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增加2017年度有关文盛案可能损失的金额,增计预计负债13,523,075.69元,增计营业外支出13,523,075.69元,并更正2018年度的期初数。
7、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①上述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A.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预计负债 | 43,492,738.75 | 13,523,075.69 | 57,015,814.44 |
未分配利润 | -1,418,839,701.35 | -13,523,075.69 | -1,432,362,777.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056,205.46 | -13,523,075.69 | 21,533,129.77 |
B.合并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营业外支出 | 44,276,452.79 | 13,523,075.69 | 57,799,528.48 |
净利润 | -1,128,558,032.40 | -13,523,075.69 | -1,142,081,108.0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8,558,032.40 | -13,523,075.69 | -1,142,081,108.09 |
C.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预计负债 | 43,492,738.75 | 13,523,075.69 | 57,015,814.44 |
未分配利润 | -1,418,878,581.47 | -13,523,075.69 | -1,432,401,657.16 |
D.母公司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营业外支出 | 44,231,320.92 | 13,523,075.69 | 57,754,396.61 |
净利润 | -1,096,915,647.89 | -13,523,075.69 | -1,110,438,723.58 |
②上述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A.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245,776,830.72 | -120,000.00 | 245,656,830.72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6,776,830.72 | 8,880,000.00 | 245,656,830.72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40,807,767.85 | -4,791,471.95 | 236,016,295.90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2,895.37 | -4,671,471.95 | 18,761,423.42 |
其中:其他应付款 | 217,374,872.48 | -120,000.00 | 217,254,872.48 |
预计负债 | 151,314,066.60 | 1,636,631.42 | 152,950,698.02 |
未分配利润 | -1,930,120,554.73 | -5,845,159.47 | -1,935,965,714.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6,224,647.92 | -5,845,159.47 | -482,069,807.39 |
B.合并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资产减值损失 | 369,376,637.55 | 8,880,000.00 | 378,256,637.55 |
营业外支出 | 108,114,285.68 | -3,034,840.53 | 105,079,445.15 |
净利润 | -497,757,777.69 | -5,845,159.47 | -503,602,937.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7,757,777.69 | -5,845,159.47 | -503,602,937.16 |
C.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245,776,830.72 | -120,000.00 | 245,656,830.72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6,776,830.72 | 8,880,000.00 | 245,656,830.72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40,807,767.85 | -4,791,471.95 | 236,016,295.90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2,895.37 | -4,671,471.95 | 18,761,423.42 |
其中:其他应付款 | 217,374,872.48 | -120,000.00 | 217,254,872.48 |
预计负债 | 151,314,066.60 | 1,636,631.42 | 152,950,698.02 |
未分配利润 | -1,930,159,434.85 | -5,845,159.47 | -1,936,004,594.32 |
D.母公司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资产减值损失 | 369,376,637.55 | 8,880,000.00 | 378,256,637.55 |
营业外支出 | 108,114,285.68 | -3,034,840.53 | 105,079,445.15 |
净利润 | -497,757,777.69 | -5,845,159.47 | -503,602,937.16 |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万元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万元 |
财务顾问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0万元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以来,公司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努力推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恢复上市需同时满足《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符合该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可以在最近一个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上交所将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之后,作出是否同意恢复上市的决定。公
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是否能够取得上交所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文盛资产 | 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 | 公司 | 民事诉讼 | 公司对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3,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额支付前述款项。但文盛资产 | - | 已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为0 | 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请求撤销上海二中院(2017)沪02执61号、62号执行裁定以及上海高院(2017)沪执复19号、20号执行裁定,认定公司已履行完毕《执行和解协议》,不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执监39号、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上海高院(2017)沪执复19号、20号执行裁定;撤销上 |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与文盛资产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向文盛资产支付执行和解款人民币1900万元,清偿公司在(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205、206、207号民事判决书案件【执行案号为(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7、15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义务和责任。公司关联方盛云投资已代公司向文盛资产支付和解款1900万元。 |
(债权人,于2007年取得该笔债权),主张公司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 海二中院(2017)沪02执异61号、62号执行裁定;本案由上海二中院重新审查。 | ||||||||
厦门银行 | 厦门中毅达 | 公司 | 民事诉讼 | 截止2018年1月24日,厦门中毅达流动资金贷款逾期金额为3,098.51万元。2018年1月25日厦门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厦门中毅达立即偿还所欠本息,同时要求上海中毅达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3月22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厦门中毅达偿还厦门银行借款本息,上海中毅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098.51 | 已解除担保责任,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0 | 判决已生效 | 公司被判决承担保证责任 | 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厦门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最高额保证合同》予以修订,各方约定将在厦门银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且在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前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的法律文书后,解除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与义务。目前公司基于本案的保证责任已经解除。 |
喀什农商行 | 新疆中毅达 | 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7年9月5日,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毅达获得喀什农商行授信金额人民币1.25亿元,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公司承 | 4,803.81 | 已解除担保责任,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0 | 已裁定执行 | 公司被裁定承担保证责任 | 公司已与喀什农商行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在本案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与义务以及在(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执行证书和(2018)新01执257号执行通知书项下所有的支付义务在以下条件成就时解除:在 |
担连带责任保证。 | 2019年12月31日之前,喀什农商行向乌鲁木齐中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和针对公司的信用惩戒措施。目前公司基于本案的保证责任已经解除。 | ||||||||
彼岸大道 | 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7年5月3日,彼岸大道(原告)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原告委托华夏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亿元。后该笔委托贷款违约,原告于2019年1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等共计12,672.63万元,以及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共计684,321元。 | 12,672.63 | 已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0 | 原告撤诉 |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与彼岸大道、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各方同意自2019年1月1日(含)起,公司未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均不再计息,亦不再计算任何罚息或违约金。之后信达贵州分公司与彼岸大道、华夏银行签署了债权收购协议,信达贵州分公司以6500万元的对价收购了彼岸大道对公司的债权。2019年12月27日,盛云投资与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以6500万元的对价受让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对公司的该笔债权。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盛云投资签署相关债务豁免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盛云投资同意豁免公司包括该笔债务在内的债务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 | ||
益安保理 | 公司、 | 农广高科 | 民事诉讼 | 2017年7月28日,公司向农广高科开具 | 1,000 | 已执行完毕,报 | 一审判决生效 | 一审判决判令公司 | 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益安保理签署《和解协议》,由公司委托的 |
农广高科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同日农广高科与益安保理签署《票据融资理财委托协议》并交付票据,2018年7月票据到期后益安保理未收到款项,故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 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0 | 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三方向益安保理支付本案项下款10,733,601.34元。盛云投资已代公司向益安保理支付完毕相关款项。 | |||||
弋阳公司 | 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8年10月16日,弋阳公司向弋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购买立成景观股权款78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弋阳公司从万源泰公司受让债权),2018年12月12日,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处理 | 780.00 | 已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0 | 法院调解结案 |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弋阳公司签署《调解协议》,由公司向弋阳公司支付390万元用于免除公司在本案项下的全部给付义务。盛云投资已代公司向弋阳公司支付完毕相关款项。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2月23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公告送达形式向公司送达陈云兴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公司偿还2500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8]沪0104民初27037号),裁定准许陈云兴撤诉。2019年12月20日,公司与陈云兴、盛云投资签署《委托代付协议》,由盛云投资代公司向陈云兴支付本案项下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515,583.33元,盛云投资已依约向陈云兴支付了相关款项。
2、经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为58起,涉及原告数量为162人。其中法院作出就8个案件涉及8个原告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个案件涉及3个原告经法院准许已经撤诉。根据上海金融法院业已作出并生效的8个上海中毅达为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判决,公司据此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排查,预计赔偿金额为19,089,172.07元。
3、2018年4月11日,上海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至沪[2018]41号),认定公司存在虚增2015年第三季度利润情形,对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沪0106行初453号行政判决,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上诉后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4月26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公司原监事张秋霞认为公司未支付其监事报酬,故而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毅达支付其监事报酬7.5万元,2020年1月17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04民初8991号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张秋霞支付报酬1万元,承担诉讼费50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向张秋霞支付了相应款项。
5、赤峰开瑞(系公司于2019年11月收购的赤峰瑞阳之全资子公司)与其余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开瑞、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因票据纠纷案,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原告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500万元及2018年3月1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在审劳动争议案件共计2件,涉及金额约为17.5万元。
7、2010年8月20日,厦门中毅达租赁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永安围顺成沙耕区的两块合计面积为168.98亩土地,2018年起开始拖欠的土地承包款,共计367,602元。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2018)粤2072民初10314号判决书,解除了
2018年8月20日厦门中毅达与原告签订的农业用地承包经营合同,并要求厦门中毅达和公司支付36.7602万元承包款,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退还土地之日止按每年35.0352万元的标准支付145.98亩土地占用费,自2018年7月1日起至退还土地之日止按每年3.45万元的标准支付23亩土地占用费。2019年12月16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9)粤20民申2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原一审判决的执行,本案由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再审尚未开庭。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沪证监决[2019]3号和沪证监决[2019]4号监管决定书,对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责令改正、对原董事长张培出具警示函。
2、2019年5月10日,证监会出具沪调查字2019-1-021号的《调查通知书》,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予以调查。
3、2019年6月17日,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7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党悦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杨世锋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的罚款。
4、2019年8月6日,上交所作出[2019]60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因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联系,未落实相关监管及整改要求以及未按规定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培,时任董事房永亮、侯庆路、孔令勇、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时任监事马文彪、陈锋平、黄新浩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时任董事长张培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2019年8月12日,上交所作出[2019]64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因大申集团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虽经监管督促,但大申集团至今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能向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说明未披露原因和有关情况,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予以公开谴责。
6、2019年11月14日,上交所作出[2019]108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因公司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对上公司和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前任董事长张培,前任董事房永亮、侯庆路、孔令勇、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前任监事马文彪、陈锋平、黄新浩予以公开谴责。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文盛资产申请对公司强制执行,2017年11月1日,上海二中院决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7)沪02执恢62号、63号。现公司已与文盛资产达成和解,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公司因对新疆中毅达4,800万元欠款承担保证责任,经债权人喀什农商行申请,2018年4月28日,乌鲁木齐中院决定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8)新01执257号。因债权人已经免除公司保证责任,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公司因与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6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9)沪0101执2856号。因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相关给付义务,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公司因厦门中毅达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12日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判文书号(2019)粤2072执5186号。本案因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之日至2019年末,赤峰瑞阳向其原控股股东开磷瑞阳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卡帕瑞、开磷天健销售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等产品共计1,905.84万元,向开磷天健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139.90万元, 上述金额不含税。 | 公告编号:2019-100 |
2019年11月6日,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已签署玉米采购协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925.00万元,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实际发 | 公告编号:2020-02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生金额为911.87万元(含税)。
事项概述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联方盛云投资,以合计支付5元价款,并承接债务994.57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的对价,在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购得公司持有厦门中毅达等5家公司的全部股权。 | 公告编号:2019-094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盛云投资签 | 公告编号:2019-096,2019-098 |
署借款协议,盛云投资向公司提供3800万元财务资助,盛云投资不向公司计收利息,公司对该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同日盛云投资与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对公司的上述债务予以豁免。 | |
公司及盛云投资分别与益安保理、文盛资产、弋阳公司、陈云兴等债权人签署委托代付协议,由盛云投资代公司向上述债权人偿还债务,合计64,149,184.67元。2019年12月31日,盛云投资与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对公司的上述债务予以豁免。 | 公告编号:2019-093,2019-098 |
吴捷春将其持有的对公司债权45,500,405.23元转让给盛云投资。2019年12月31日,盛云投资与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对公司的上述债务予以豁免。 | 公告编号:2019-097,2019-098 |
信达证券作为其管理人,为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开支,陆续为公司垫付了部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信达证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56.13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信达证券累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157.18万元。 | 公告编号:2020-024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第2019-049号公告:公司为向开磷瑞阳支付赤峰瑞阳100%股权的收购价款,拟向瓮福集团筹借不超过 65,901.888 万元的资金。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累计向瓮福集团借款38,780.726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上市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前,开磷瑞阳、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为赤峰瑞阳的关联方,三家公司合计为赤峰瑞阳19,131.57万元的对外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2、应收及预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应收开磷瑞阳(原赤峰瑞阳控股股东)货款36.9万元,应收贵州开磷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服务费
1.42万元。
应收原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其他应收款20,199.49万元,应收原子公司新疆中毅达其他应收款36万元,应收贵州开瑞其他应收款191.03万元。
公司已于2018年末就对厦门中毅达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全额的减值准备,但公司仍为厦门中毅达的债权人,将保留对该笔债权的追偿权利。根据与盛云投资的约定,在盛云投资对厦门中毅达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公司有权派驻人员予以监督。公司将在盛云投资未来处置厦门中毅达的过程中严格监督处置进展,必要时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协助处理对厦门中毅达债权权益的维护,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末,赤峰瑞阳对贵州开瑞尚有124.53万元货款的预付款项。
3、应付及预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应付开磷天健(受开磷瑞阳控制的企业)156.75万元货款,应付开磷瑞阳1.25万元货款。
报告期末,公司尚欠开磷瑞阳其他应付款1,402.85万元、长期应付款10,138.75万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27,121.16万元;尚欠关联方瓮福集团长期应付款38,780.73万元、应付利息
281.69万元。
4、关联方债务豁免情况
报告期末,盛云投资、厦门中毅达及西藏一乙三家关联企业合计豁免公司债务383,349,637.29元,相关情况已披露于公司2019-098号、2019-099号和2019-101号公告。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赤峰瑞阳 | 全资子公司 | 开磷雁峰塔 | 1,500 | 2018年8月14日 | 2018年8月14日 | 2019年12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赤峰瑞阳 | 全资子公司 | 开磷瑞阳 | 7,700 | 2017年2月12日 | 2017年2月12日 | 2019年12月1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赤峰瑞阳 | 全资子公司 | 开磷瑞阳 | 8,000 | 2017年11月8日 | 2017年11月8日 | 2019年11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赤峰瑞阳 | 全资子公司 | 开磷瑞阳 | 5,000 | 2019年6月11日 | 2019年6月11日 | 2019年1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赤峰瑞阳 | 全资子公司 | 开磷瑞阳 | 5,800 | 2018年11月6日 | 2018年11月6日 | 2019年11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对外担保均为上市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前,赤峰瑞阳对其原母公司开磷瑞阳等关联方的担保。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后,开磷瑞阳及关联方根据《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在约定时限内将上述银行借款偿还完毕,并解除了赤峰瑞阳的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末,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对手方 | 合同内容 | 合同涉及金额 (万元)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执行情况 |
1 | 委托代付协议 | 陈云兴、盛云投资 | 各方同意由盛云投资以委托代付的方式向陈云兴支付公司所欠其欠款本金及利息。 | 3,051.56 | 2019年12月28日 | 2019-093 | 执行完毕 |
2 | 股权转让合同 | 盛云投资 | 公司向盛云投资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盛云投资承接公司对黄德利应付股权转让款494.57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对上河建筑其他应付款500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 | 0.0005 | 2019年12月31日 | 2019-094 | 执行完毕 |
3 | 补充协议 | 喀什农商行 | 公司对新疆中毅达未偿还喀什农商行的48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全部担保责任与义务以及在(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 号执行证书和(2018)新01执257号执行通知书项下所有的支付义务在以下条件成就时解除: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喀什农商行向乌鲁木齐中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和针对公司的信用惩戒措施。 | - | 2019年12月6日 | 2019-074 | 执行完毕 |
4 | 补充协议 | 厦门银行 | 各方约定将在厦门银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且在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前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的法律文书后,解除公司对厦门中毅达未偿还厦门银行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责任与义务。 | - | 2019年11月19日 | 2019-061 | 执行完毕 |
5 | 借款协议 | 盛云投资 | 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向盛云投资借款3,800万元,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借款无需支付利息。 | 3,800.00 | 2020年1月2日 | 2019-064 | 执行完毕 |
6 | 执行和解协议 | 文盛资产 | 公司向文盛资产支付执行和解款人民币1900万元,清偿上海中毅达在(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205、206、207号民事判决书案件【执行案号为 | 1,900.00 | 2019年11月21日 | 2019-064 | 执行完毕 |
(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7、15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义务和责任。文盛资产自收到执行和解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本案终结执行,并申请上海二中院解除对上海中毅达财产的全部查封、冻结和限制措施。 | |||||||
7 | 委托代付协议 | 文盛资产、盛云投资 | 各方约定由盛云投资代公司向文盛资产支付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1900万元执行和解款项,盛云投资支付后,文盛资产无权就执行和解协议中所涉及债权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 1,900.00 | 2019年12月28日 | 2019-093 | 执行完毕 |
8 | 调解协议 | 弋阳公司 | 双方约定就弋阳公司向公司主张的立成景观780万元股权转让款、利息及诉讼费用,由公司向弋阳公司支付390万元,支付完成后公司对本案所涉债务不再负有任何义务。 | 390.00 | 2019年12月28日 | 2019-093 | 执行完毕 |
9 | 委托代付协议 | 弋阳公司、盛云投资 | 各方约定由盛云投资代公司向弋阳公司支付调解协议约定的390万元执行和解款项,盛云投资支付后,弋阳公司无权就执行和解协议中所涉及债权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 390.00 | 2019年12月28日 | 2019-093 | 执行完毕 |
10 | 调解协议(5份) | 益安保理 | 双方约定就益安保理向公司主张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所涉5个案件,由公司向益安保理支付10,733,601.34元,支付完成后益安保理在本案项下对公司的任何权利均消灭。 | 1,073.36 | 2019年12月26日 | 2019-089 | 执行完毕 |
11 | 委托代付协议 | 益安保理、盛云投资 | 各方约定由盛云投资代公司向益安保理支付调解协议约定的10,733,601.34元执行和解款项,盛云投资支付后,公司在票据追索纠纷案项下对益安保理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 1,073.36 | 2019年12月28日 | 2019-093 | 执行完毕 |
12 | 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之补充协议 | 瓮福集团、开磷瑞阳 | 各方同意公司向瓮福集团借款不超过65,901.888万元,用于向开磷瑞阳支付赤峰瑞阳股权的首期转让款及部分剩余转让款,借款利率为4.75%/年,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拟在赤峰瑞阳股权过户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所持赤峰瑞阳股权质押给瓮福集团。 | 65,901.89 | 2019年10月26日 | 2019-049 | 正在执行 |
13 | 债务豁免协议 | 盛云投资 | 盛云投资同意豁免公司截至协议签署之日尚未偿还的266,411,437.29元债务及相应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 | 26,641.14 | 2020年1月2日 | 2019-096 | 执行完毕 |
14 | 补充协议 | 彼岸大 | 各方同意自2019年1月1日(含)起, | - | 2019 | 2019- | 执 |
道、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公司未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均不再计息,亦不再计算任何罚息或违约金。 | 年11月19日 | 059 | 行完毕 | |||
15 | 债务豁免协议 | 西藏一乙 | 公司尚未偿还西藏一乙的债务金额为150.32万元(以下简称“标的债务”)。为了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消除公司资金周转的困难,经友好协商,西藏一乙同意豁免公司对标的债务及相应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 | 150.32 | 2020年1月2日 | 2019-099 | 执行完毕 |
16 | 联合体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观山湖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版)之解除合同、中观建设合资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补充协议 | 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河建筑、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解除了公司关于观山湖PPP 项目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公司以对PPP项目公司实缴出资为限,承担相关协议项下对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及或有违约责任,不再对PPP项目公司及观山湖PPP项目享有任何权益,对应的亦不再承担任何与PPP项目公司及观山湖PPP项目相关的付款责任或义务。 | 1,500.00 | 2019年11月28日 | 2019-067 | 执行完毕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2017年11月开始公司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员工辞职潮爆发等情况,公司子公司先后出现失去控制、主营业务逐步处于停滞状态。因下属子公司处于失去控制状态,公司无实际业务经营。2018年度及2019年1-10月,公司营业收入为零。
(一)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 等议案,拟以支付现金购买开磷瑞阳所持有的赤峰瑞阳100%的股权的方式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2019年11月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赤峰瑞阳的股东由开磷瑞阳变更为上海中毅达。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经营主体为赤峰瑞阳,主营业务将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产处置
1、解除公司在中观建设的股东资格
2019年11月26日,公司与PPP项目各相关方签署了《联合体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 PPP 合作项目 PPP 项目合同(社会资本版)之解除合同》、《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 PPP 合作项目项目公司(SPV)合资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项目公司(SPV)合资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以对PPP项目公司已经实缴的出资为限,承担相关协议项下对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及或有违约责任,不再对PPP项目公司及观山湖PPP项目享有任何权益,对应的亦不再承担任何与PPP项目公司及观山湖PPP项目相关的付款责任或义务。公司作为中观建设持有70%股权的股东,同意作出中观建设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中毅达以对中观建设的实缴出资为限承担赔偿及或补偿责任。
2、挂牌处置5家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子公司的议案》,因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前任管理层拒不交接工作且公司失去了对全部子公司的控制,2017年及2018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及前任管理层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受到监管处分,公司决定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处置持有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及上河建筑的全部股权。
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公司将上述股权在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2019年12月27日,盛云投资摘牌,最终上述五家公司股权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元,盛云投资合计支付5元价款,并承接债务994.57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向公司及盛云投资出具《成交确认及签约通知书》。同日,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19年12月30日,盛云投资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本次交易指定账户。同日,公司收到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本次交易完成。
公司对所处置资产均失去控制,该资产属于无效资产,且存在大量诉讼及或有负债。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债务重组
自2017年11月开始公司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形,公司因对外负债及担保责任无法履行面临多起诉讼,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公司新任管理层进入以后,积极恢复公司治理,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并采取了关联方代付、关联方收购债权、债务豁免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报告期末,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债务及担保问题所涉诉讼仲裁等已处理完毕,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单位 | 污染物类别 | 排污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总量指标 | 超标排放情况 |
1 | 赤峰瑞阳 | 废气 | 1#2#锅炉(厂区中心) | 连续排放 | 二氧化硫 | 35.89mg/m3 | 100mg/m3 | 74.12t | 131.69t/a | 未超标 |
氮氧化物 | 61.39mg/m3 | 100mg/m3 | 131.73t | 140.22t/a | 未超标 | |||||
烟尘 | 19.99mg/m3 | 30mg/m3 | 30.62t | 53.96t/a | 未超标 | |||||
废水 | 综合排放口(厂区东南侧) | 连续排放 | 化学需氧量 | 80.16mg/l | 500mg/l | 47.78t | 140.53t/a | 未超标 | ||
氨氮 | 1.92mg/l | 50mg/l | 1.152t | 3.45t/a | 未超标 |
污水排口:1个,采用液位差自流方式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执行园区协议标准。2019年全年无超标。
工艺尾气排放口:1个,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手工检测,2019年检测未超标。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速率kg/h | 超标情况 | 超总量情况 |
硫化氢 | 0.042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氨 | 0.083 | 未超标 | 未超标 |
锅炉尾气排放口:1个,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固废: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置。污泥:自有锅炉焚烧后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危废:废活性炭采用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焚烧炉渣及飞灰等按规范贮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噪音:无噪音超标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运行状态 | 备注 |
1 | 危废临时贮存库房 | 锅炉南侧 | 运行良好 | 2017年10月投运 |
2 | 污水处理站 | 厂区东南角 | 运行良好 | 2015年6月投运 |
3 | 异味治理 | 污水处理站 | 运行良好 | 2015年6月投运 |
4 | 锅炉烟气处理设施 | 锅炉 | 运行良好 | 2016年1月投运 |
5 | 玉米破碎水膜除尘 | 酒精车间 | 运行良好 | 2016年1月投运 |
6 | 沼气锅炉 | 锅炉南侧 | 运行良好 | 2017年5月投运 |
7 | 固废焚烧炉 | 锅炉南侧 | 运行良好 | 2017年10月投运 |
8 | 尾气锅炉 | 技术中心西南侧 | 运行良好 | 2016年1月投运 |
9 | 季戊四醇尾气处理 | 季戊四醇车间 | 运行良好 | 2016年1月投运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赤峰瑞阳6万t/a季戊四醇及其配套原料项目整体搬迁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9月25日经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以赤环审字【2014】40号批复,有效期5年。
赤峰瑞阳6MW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8月6日经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以赤环审字【2015】39号批复,有效期5年。
赤峰瑞阳20000t/a三羟甲基丙烷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7月18日经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以赤环审字【2016】22号批复,有效期5年。
赤峰瑞阳15000t/a高品质季戊四醇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8月7日经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以赤环审字【2018】18号批复,有效期5年。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赤峰瑞阳针对本单位生产作业环境存在的环境风险特征及识别出的重点风险因素,制定了赤峰瑞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报告期内,赤峰瑞阳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演练1次、专项演练1次,并对演练效果进行了总结,同时完善预案内容,对相关措施进行了及时的修订。保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适应性、时效性,及时补充环境应急物资,建立了培训演练档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赤峰瑞阳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赤峰瑞阳实际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报告期内赤峰瑞阳严格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
案》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稳定达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53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536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60,000,000 | 260,000,000 | 24.27 | 260,000,000 | 无 | 其他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2,070,605 | 9.53 | 48,503,145 | 质押 | 10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倪赣 | 18,500,000 | 1.73 | 18,5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296,000 | 0.96 | 0 | 无 | 未知 | ||
俞仲庆 | 7,101,650 | 0.6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钱光海 | 6,567,900 | 0.6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林泽豪 | 6,097,490 | 6,097,490 | 0.57 | 6,097,49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 5,148,000 | 0.4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俞雷 | 5,106,114 | 0.4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黄菊妹 | 2,910,000 | 5,010,000 | 0.4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567,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67,460 | |||||||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29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6,000 | |||||||
俞仲庆 | 7,10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1,650 | |||||||
钱光海 | 6,567,9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6,567,900 |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 5,1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8,000 | |||||||
俞雷 | 5,106,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6,114 | |||||||
黄菊妹 | 5,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000 | |||||||
张文军 | 4,814,8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814,800 | |||||||
徐小岳XIUXIAOYUE | 4,078,4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078,400 | |||||||
唐保和 | 3,243,64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243,64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60,000,000 | - | 260,000,000 | 股份锁定承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
2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8,503,145 | - | 48,503,145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
3 | 倪赣 | 18,500,000 | - | 18,500,000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
4 | 林泽豪 | 6,097,490 | - | 6,097,490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与其他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不适用 |
成立日期 | 2014.11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信达证券作为控股股东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变更日期 | 2019年1月3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http://www.sse.com.cn,2019年1月11日 |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肖林 |
成立日期 | 2007年9月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2019年1月3日,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通过司法途径获取公司2.6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
变更日期 | 2019.01.03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http://www.sse.com.cn 2019/01/11 |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公司目前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2019年5月10日收到沪证调查字 2019-1-021号的《调查通知书》),且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7号)、于2020年3月2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1 号),报告期内,资管计划、西藏一乙作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其所持股份不得减持。自然人倪赣通过司法划转自西藏一乙获取的1850万股,亦应按《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不得减持。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通过法院裁定划转自大申集团的2.6亿股,亦应按《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不得减持。林泽豪通过法院公开拍卖所得的大申集团6,097,490股亦应按《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不得减持。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兴融四号资管计划承诺,自收购赤峰瑞阳实施完成之日(以赤峰瑞阳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马建国 | 董事长 | 男 | 57 | 2019-03-14 | 2021-06-27 | 是 | |||||
蔡文洁 | 董事 | 女 | 49 | 2019-12-27 | 2021-06-27 | 否 | |||||
郝赫 | 董事 | 男 | 38 | 2020-03-16 | 2021-06-27 | 是 | |||||
任大霖 | 董事 | 男 | 39 | 2020-03-16 | 2021-06-27 | 是 | |||||
任一 | 独立董事 | 男 | 37 | 2018-06-28 | 2021-06-27 | 7.92 | 否 | ||||
黄峰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03-14 | 2021-06-27 | 7.92 | 否 | ||||
王乐栋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03-14 | 2021-06-27 | 7.92 | 否 |
袁权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7 | 2019-12-27 | 2021-06-27 | 是 | |||||
夜文彦 | 监事 | 男 | 36 | 2019-03-14 | 2021-06-27 | 是 | |||||
李权 | 职工监事 | 男 | 37 | 2019-12-23 | 2021-06-27 | 7.01 | 否 | ||||
解田 | 总经理 | 男 | 57 | 2020-02-28 | 2021-06-27 | 否 | |||||
蔡文洁 | 财务总监 | 女 | 49 | 2019-12-27 | 2021-06-27 | 0.25 | 否 | ||||
刘泉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9-12-27 | 2021-06-27 | 7.96 | 否 | ||||
朱新刚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0-02-28 | 2021-06-27 | 否 | |||||
胡家胜 | 董事会秘书 | 男 | 28 | 2020-03-31 | 2021-06-27 | 否 | |||||
肖学军 | 董事 | 男 | 51 | 2019-03-14 | 2020-02-28 | 否 | |||||
肖学军 | 总经理 | 男 | 51 | 2019-03-14 | 2020-02-28 | 36.19 | 否 | ||||
肖学军 | 代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2019-03-14 | 2020-02-28 | 否 | |||||
钱云花 | 董事 | 女 | 56 | 2019-03-14 | 2019-12-13 | 否 | |||||
钱云花 | 财务总监 | 女 | 56 | 2019-03-14 | 2019-12-13 | 23.30 | 否 | ||||
严荣 | 董事 | 女 | 53 | 2019-03-14 | 2020-02-28 | 是 |
闫东 | 监事 | 男 | 42 | 2019-03-14 | 2019-12-17 | 是 | |||||
黄新浩 | 职工监事 | 男 | 24 | 2018-05-27 | 2019-12-23 | ||||||
孔令勇 | 董事 | 男 | 37 | 2018-06-28 | 2019-03-14 | ||||||
侯庆路 | 董事 | 男 | 32 | 2018-06-28 | 2019-03-14 | ||||||
宋欣燃 | 董事 | 女 | 52 | 2018-06-28 | 2019-03-14 | ||||||
邓将军 | 董事 | 男 | 52 | 2018-12-27 | 2019-03-14 | ||||||
张罕锋 | 董事 | 男 | 44 | 2018-12-27 | 2019-03-14 | ||||||
张培 | 董事长 | 男 | 31 | 2018-12-27 | 2019-03-14 | ||||||
张培 | 董事 | 男 | 31 | 2018-12-27 | 2019-03-14 | ||||||
郭学东 | 代董事会秘书 | 男 | 59 | 2018-08-13 | 2019-03-14 | ||||||
程小兰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18-06-28 | 2019-03-14 | ||||||
黄皓辉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18-06-28 | 2019-03-14 | ||||||
郑明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8-06-28 | 2019-03-14 | ||||||
陈锋平 | 监事 | 男 | 63 | 2018-12-27 | 2019-03-14 |
房永亮 | 董事 | 男 | 62 | 2018-06-28 | 2019-03-14 | ||||||
马文彪 | 监事 | 男 | 44 | 2016-06-28 | 2019-03-14 | ||||||
合计 | / | / | / | / | / | / | 98.47 | / |
注:
1、由于黄新浩、孔令勇、侯庆路、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张培、郭学东、陈锋平、房永亮、马文彪等失联,无法确认报告期内其在关联公司获取报酬情况。
2、黄新浩于2018年12月28日辞职,因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职工监事就任前,仍应按照规定继续履行职工监事职责。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马建国 |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托管组组长、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财务组长,信达证券监事、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信达证券业务总监,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3月起任中毅达董事长,2019年12月起任赤峰瑞阳董事长。2020年2月27日起任中毅达法定代表人。 |
蔡文洁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历任京大油田化学研究所会计,大连亿利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辽宁省证券公司大连总部财务主办,信达证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2019年12月起任中毅达董事、财务总监,赤峰瑞阳董事、财务总监。 |
郝赫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哲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信托经理,现任信达证券资产保全业务负责人。2020年3月起任中毅达董事。 |
任大霖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职于信达证券。2020年3月起任中毅达董事。 |
任一 |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毕业,律师;2007年至2010年在河南华灵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0年至2012年在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任职法务专员;2012年-2015年在上海安盟律师事务所历任实习律师,律师;2015年至2018年在上海黄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现为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6月起任中毅达独立董事。 |
黄峰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信贷科,信用卡科科员,科长,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3月起任中毅达独立董事。 |
王乐栋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工作于佛山市禅山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所长。2019年3月起任中毅达独立董事。 |
袁权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第二O五研究所财务审计处财务主管,中国信达西安审计分部副经理、证券业务部经理,信达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场外市场部执行总监。2019年12月起任中毅达监事会主席,赤峰瑞阳监事会主席。 |
夜文彦 | 1984年出生,2016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曾就职于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北京乐通律师事务所,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7年8月起为信达证券稽核审计部员工。2019年3 |
月起任中毅达监事。 | |
李权 |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化工工程师。历任开磷瑞阳溧阳事业部安全环保经理、生产部副经理,现任赤峰瑞阳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中毅达职工监事。 |
解田 |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学士,贵州大学客座教授、贵州省省管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家、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历任贵州省化工研究院第二研究室主任、科研行政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瓮福集团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瓮福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瓮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瓮福技术研究院高级专家。2020年2月起任中毅达总经理。 |
刘泉 |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三化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溧阳市瑞阳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赤峰瑞阳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起任中毅达副总经理,赤峰瑞阳董事、总经理 |
朱新刚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主任科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法规室主任助理,新疆商务租赁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信达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中毅达副总经理。 |
胡家胜 |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硕士,已取得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信达证券。2019年12月起任赤峰瑞阳监事,2020年3月起任中毅达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28日,公司职工监事黄新浩先生辞职,因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需继续履行职工监事职责。2019年12月23日选举新职工监事就任后,黄新浩不再履行职工监事职责。
2019年2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黄皓辉先生、郑明先生、程小兰女士辞职。
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重新选举马建国、肖学军、钱云花、严荣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增选黄峰、王乐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选夜文彦、闫东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免去张培、孔令勇、侯庆路、宋欣燃、邓将军、张罕锋、房永亮等公司董事职务、免去陈峰平公司监事职务。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马建国任董事长,聘任肖学军为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钱云花任财务总监。
2019年12月13日,公司财务总监钱云花女士因到龄退休原因辞去中毅达董事、财务总监。
2019年12月17日,公司监事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中毅达监事。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工会委员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权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蔡文洁女士为公司董事,增选袁权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蔡文洁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选举袁权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0年2月27日,公司董事、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肖学军先生于因个人原因辞去中毅达董事、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日,公司董事严荣女士辞去中毅达董事。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名郝赫、任大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解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新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长马建国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郝赫、任大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聘任胡家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马建国 | 信达证券 | 业务总监 | 2019.03 | |
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3.08 | ||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2.04 | ||
郝赫 | 信达证券 | 员工 | 2013.01 | |
任大霖 | 信达证券 | 员工 | 2015.08 | |
袁权 | 信达证券 | 员工 | 2007.09 | |
夜文彦 | 信达证券 | 员工 | 2017.08 | |
严荣 | 信达证券 | 员工 | 2007.09 | |
闫东 | 信达证券 | 员工 | 2007.09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任一 | 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8.07 | |
王乐栋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 | 所长 | 2011.10 | |
黄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 | 2019.12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均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津贴均已全额发放,奖金在绩效考评后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98.47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马建国 | 董事 | 选举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推选 |
马建国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蔡文洁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蔡文洁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郝赫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任大霖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黄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推选 |
王乐栋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推选 |
袁权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袁权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监事会选举 |
夜文彦 | 监事 | 选举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推选 |
李权 | 职工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解田 | 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朱新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刘泉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胡家胜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肖学军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肖学军 | 代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肖学军 | 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严荣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闫东 | 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钱云花 | 董事 | 离任 | 到龄退休 |
钱云花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到龄退休 |
黄新浩 | 职工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孔令勇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侯庆路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宋欣燃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邓将军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张罕锋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张培 | 董事长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张培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程小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黄皓辉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郑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陈锋平 | 监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房永亮 | 董事 | 离任 | 持股5%以上股东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6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2020年3月2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1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3、2019年12月16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19]10
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4、2019年6月2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7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5、2019年1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的《关于对张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3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6、2018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78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7、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42号至沪[2018]43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8、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至沪[2018]41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9、2018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12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0、2017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82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1、2017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有关责任人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6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6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7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08 |
销售人员 | 23 |
技术人员 | 52 |
财务人员 | 12 |
行政人员 | 64 |
供应人员 | 11 |
合计 | 77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 |
大学本科 | 73 |
大专 | 148 |
其他 | 544 |
合计 | 77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全体员工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制定了有效的培训计划,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员工参加培训,为员工提供了学习机会,增强了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管理层上任后,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提高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保障所有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公司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公司力求做到公平、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及时、公平地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6、关于投资者关系
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的接听、答复。公司开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8、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利,在经济交往中,做到互惠互利,努力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3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3月15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1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4月2日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7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7月26日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1月5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11月6日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2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12月28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共召开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在通知、召集、资格审查、表决、公告、信息披露、律师见证等每一个环节做到合法合规、严谨细致、透明公开,经受住了社会与舆论监督,得到投资者与中小股民认可。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股东与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公司依法持续稳定经营,公司于2019年召开股东大会均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公司适格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经审查符合法律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予以通知、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 | 亲自出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 |
加董事会次数 | 席次数 | 方式参加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大会的次数 | ||
马建国 | 否 | 19 | 19 | 10 | 0 | 0 | 否 | 4 |
肖学军 | 否 | 19 | 19 | 10 | 0 | 0 | 否 | 4 |
钱云花 | 否 | 15 | 15 | 7 | 0 | 0 | 否 | 3 |
严荣 | 否 | 19 | 19 | 10 | 0 | 0 | 否 | 4 |
黄峰 | 是 | 19 | 19 | 10 | 0 | 0 | 否 | 3 |
王乐栋 | 是 | 19 | 18 | 10 | 1 | 0 | 否 | 3 |
任一 | 是 | 19 | 19 | 10 | 0 | 0 | 否 | 5 |
蔡文洁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业绩考评结果来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上海中毅达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毅达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毅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购赤峰瑞阳股权企业合并事项
中毅达公司2019年以现金方式收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100%的股权并达到控制,该事项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对收购日的判断、收购日公允价值的确定、商誉的计算和分摊、控制权的转移以及对合并事项的会计处理方面涉及管理层的估计和重大判断,我们因此将中毅达公司收购赤峰瑞阳股权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此次股权交易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取得并检查与股权交易有关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相关公告、公司内部的审批文件、股权购买协议、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检查股权价款的支付凭证和银行流水等资料,复核管理层对股权是否达到控制或丧失控制的判断;复核管理层确定购买日的合理性;
(3)获取赤峰瑞阳评估报告,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进行讨论,评价其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了解其工作方法。评价评估专家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的合
理性。确认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重新计算股权的初始成本和商誉,对购买日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4)复核有关此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债务重组利得的确认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中毅达公司2019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之后对前期债务实施了一系列重组,因债务重组产生投资收益39,740,433.44元,资本公积增加499,928,585.34元。债务重组对本期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影响重大且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债务重组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债务重组利得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我们向管理层询问了中毅达公司与债务重组事项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我们查阅了中毅达公司有关债务重组事项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我们查阅了中毅达公司与客户的债务重组事项合同和公司公告,复核交易的支付凭证和银行流水等资料,发函询证交易情况,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对涉及债务重组中的相关方进行背景调查,明确债务重组中的相关方与中毅达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重新计算,核对金额是否正确;并以抽样方式向重要客户进行访谈;
(4)复核有关债务处置事项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我们检查了中毅达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三)营业收入的确认
中毅达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本期收购的赤峰瑞阳化工产品的销售。2019年度,中毅达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99,390,004.52元,如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五、38所述,中毅达公司产品销售涉及内销及外销,收入确认时点和具体原则不同且由于本期收入是中毅达公司本期盈利的关键因素,需要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进行收入确认。由于营业收入是中毅达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营业收入,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并与同行业的毛利对比分析,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及签收单据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数据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出口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并以抽样方式向重要客户访谈;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并检查销售的期后回款情况;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中毅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毅达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毅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毅达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毅达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毅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毅达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毅达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0,063,008.33 | 8,543,580.1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
应收账款 | 七、5 | 24,118,923.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3,964,957.09 | |
预付款项 | 七、7 | 6,740,581.0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178,369.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28,629,051.1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0,054,628.93 | 8,455,141.31 |
流动资产合计 | 286,749,519.46 | 16,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35,334,043.23 | 9,840.94 |
在建工程 | 七、22 | 7,092,383.7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94,331,253.9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210,016,574.0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0,705.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89,086.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6,100,360.2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3,744,407.42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1,250,493,926.88 | 17,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4,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4,620,972.59 | |
预收款项 | 七、37 | 21,460,926.65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1,484,313.06 | 111,375.90 |
应交税费 | 七、40 | 20,414,130.23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582,351.40 | 236,016,295.90 |
其中:应付利息 | 3,177,104.14 | 18,761,423.4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28,526,947.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5,089,641.76 | 346,127,671.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89,194,78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4,975,319.51 | 152,950,698.02 |
递延收益 | 七、51 | 8,056,987.4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800,851.6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1,027,938.64 | 152,950,698.02 | |
负债合计 | 1,206,117,580.40 | 499,078,369.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82,549,887.15 | 382,621,301.8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0,698,837.85 | |
专项储备 | 七、58 | 533,570.84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779,282,878.66 | -1,935,965,714.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376,346.48 | -482,069,807.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376,346.48 | -482,069,807.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50,493,926.88 | 17,008,562.43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686,569.89 | 8,543,580.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08,625.3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7,440,655.83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25,614.43 | 8,455,141.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761,465.48 | 16,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60,406,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439.96 | 9,840.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0,705.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0,513,545.09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806,275,010.57 | 17,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4,308.63 | 111,375.90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8,279,512.39 | 236,016,295.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2,816,934.63 | 18,761,423.4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211,62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9,765,441.02 | 346,127,671.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89,194,78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389,172.07 | 152,950,698.0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8,583,952.07 | 152,950,698.02 | |
负债合计 | 788,349,393.09 | 499,078,369.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2,588,767.27 | 382,660,181.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698,837.8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805,238,916.94 | -1,936,004,594.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925,617.48 | -482,069,807.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06,275,010.57 | 17,008,562.43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9,390,004.5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9,390,004.5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188,115,068.50 | 19,674,870.4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53,510,217.3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45,332.40 | |
销售费用 | 七、63 | 9,251,142.12 | - |
管理费用 | 七、64 | 9,696,310.79 | 8,303,621.16 |
研发费用 | 七、65 | 2,811,600.43 |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500,465.39 | 11,371,249.33 |
其中:利息费用 | 11,632,560.80 | 11,612,343.53 | |
利息收入 | 20,807.84 | 352.2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817,237.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2,266,424.44 | -591,983.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07,241.5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269,148.13 | -378,256,637.5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734,987.54 | -398,523,492.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145.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7,701,314.70 | 105,079,445.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035,818.52 | -503,602,937.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051,820.8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3 | -0.47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3 | -0.47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411,619.55 | 8,303,621.1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092,369.44 | 11,371,249.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9,229,434.61 | ||
利息收入 | 4,547.00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2,266,424.44 | -591,983.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348.6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8,256,637.5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710,086.83 | -398,523,492.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643,247.30 | 105,079,445.1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839.53 | -503,602,937.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839.53 | -503,602,937.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839.53 | -503,602,937.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839.53 | -503,602,937.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06 | -0.47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06 | -0.4701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2,089,050.4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014,628.73 | 188,652.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103,679.13 | 188,652.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237,060.4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619,959.38 | 840,907.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70,276.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7,646,687.54 | 6,752,166.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673,984.17 | 7,593,073.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29,694.96 | -7,404,421.4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43,035.9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3,035.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59,557.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27,519,284.6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8,637.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9,778,841.78 | 448,637.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778,841.78 | 5,294,398.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25,807,260.00 | 1,413,839.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5,807,260.00 | 1,413,839.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619,883.3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87,633.64 | 49,264.0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981,500.00 | 65,268.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189,017.01 | 114,532.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618,242.99 | 1,299,307.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5,284.72 | 327,722.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464,380.89 | -482,993.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01.98 | 499,395.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480,782.87 | 16,401.98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8.01 | 188,652.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48.01 | 188,652.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0,907.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56,087.45 | 6,752,166.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56,087.45 | 7,593,073.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51,039.44 | -7,404,421.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43,035.9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3,035.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7,807,26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807,26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807,260.00 | 5,743,035.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807,260.00 | 1,413,839.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5,807,260.00 | 1,413,839.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264.0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268.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532.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807,260.00 | 1,299,307.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8,981.89 | 327,722.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942.45 | -34,355.6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01.98 | 50,757.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344.43 | 16,401.98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916,597,479.04 | -462,701,572.23 | -462,701,57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前期差错更正 | -19,368,235.16 | -19,368,235.16 | -19,368,235.1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179,649,213.17 | -756,316,501.03 | -482,069,807.39 | -482,069,807.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9,928,585.34 | 1,048,950,375.32 | 533,570.84 | -1,022,966,377.63 | 526,446,153.87 | 526,446,153.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983,997.69 | 25,983,997.69 | 25,983,997.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583,971.61 | 583,971.61 | 583,971.61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83,971.61 | 583,971.61 | 583,971.61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
(五)专项储备 | -50,400.77 | -50,400.77 | -50,400.77 | ||||||||||||
1.本期提取 | 813,286.15 | 813,286.15 | 813,286.15 | ||||||||||||
2.本期使用 | 863,686.92 | 863,686.92 | 863,686.92 | ||||||||||||
(六)其他 | 499,928,585.34 | 499,928,585.34 | 499,928,585.3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882,549,887.15 | -130,698,837.85 | 533,570.84 | -1,779,282,878.66 | 44,376,346.48 | 44,376,346.48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418,839,701.35 | 35,056,205.46 | 35,056,205.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3,523,075.69 | -13,523,075.69 | -13,523,075.6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432,362,777.04 | 21,533,129.77 | 21,533,129.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503,602,937.16 | -503,602,937.16 | -503,602,937.1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3,602,937.16 | -503,602,937.16 | -503,602,937.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21,301.81 | -1,935,965,714.20 | -482,069,807.39 | -482,069,807.39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916,636,359.16 | -462,701,57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前期差错更正 | -19,368,235.16 | -19,368,235.16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179,649,213.17 | -756,355,381.15 | -482,069,807.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9,928,585.34 | 1,048,950,375.32 | -1,048,883,535.79 | 499,995,424.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839.53 | 66,839.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99,928,585.34 | 499,928,585.3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882,588,767.27 | -130,698,837.85 | -1,805,238,916.94 | 17,925,617.48 |
项目 | 2018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418,878,581.47 | 35,056,205.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3,523,075.69 | -13,523,075.6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432,401,657.16 | 21,533,129.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3,602,937.16 | -503,602,937.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3,602,937.16 | -503,602,937.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1,274,605.00 | 382,660,181.93 | -1,936,004,594.32 | -482,069,807.39 |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上海中毅达前身为中国纺织机械厂,英文名:CHINATEXTILE MACHINERY CO., LTD.,为境内公开发行A、B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2年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纺织机械厂改制成为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机”),并作为股份制试点企业在上交所上市。2014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名称由“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变为大申集团。截止2017年9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6,609.749万股,占总股本24.84%,已被司法冻结。
2018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信达证券送达“(2017)沪01执794号之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大申集团持有的*ST毅达2.6亿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505,232,000元交付代表兴融四号资管计划行使权利的信达证券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7%,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标的股份于2019年1月3日办理完解除冻结并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信达证券代表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9年5月29日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200164Q;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学军;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最新营业执照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20年3月17日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200164Q;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国;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1999号3号楼170-2室;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的业务性质、主要经营活动
①业务性质
②公司的行业分类为C制造业之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③主要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控股股东以及最终控制人名称
控股股东为“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作为控股股东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
(5)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于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 赤峰瑞阳 | 一级子公司 | 100% | 100% |
赤峰东泉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赤峰东泉 | 二级子公司 | 100% | 100% |
贵州开磷瑞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贵州新材料 | 二级子公司 | 100% | 100% |
赤峰开瑞科技有限公司 | 赤峰开瑞 | 二级子公司 | 100% | 100%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
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6.
(2)⑤)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己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己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收入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
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A.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B.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己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己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己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信誉较好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除上述银行外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外部客户及不属开磷瑞阳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关联方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 开磷瑞阳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划分标准 | 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性质组合 | 本组合指开磷瑞阳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其他款项,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组合名称 | 划分标准 | 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名称 | 划分标准 | 计提方法 |
性质组合 | 政府类款项、出口退税款、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除期限较长的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d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年以上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己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 己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己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 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 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己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 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 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己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 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 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5)金融工具减值。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5)金融工具减值。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5)
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其他款项,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组合名称 | 划分标准 | 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性质组合 | 政府类款项、出口退税款、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其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②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
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①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②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③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B.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注:企业合并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尚可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某项租入固定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本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分摊。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期和估计净残值确定折旧率,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直线 | 土地出让年限 |
专利权 | 10-20 | 直线 | 可使用年限 |
商标 | 10 | 直线 | 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10 | 直线 | 可使用年限 |
注:企业合并增加的无形资产,折旧年限为尚可使用年限。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可使用年限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6. 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按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如果企业股份未公开交易,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认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认其公允价值。
(3)相关会计处理
①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②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就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③可行权日之后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③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
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认。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以自提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
公司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单据,仓库管理员依据单据的审批结果办理货物出库装车,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货物离开本公司,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确认销售收入。
②通过运输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
公司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送货单,仓库管理员依据送货单的审批结果办理货物出库装车,通过第三方运输将货物运到对方指定地点后,待对方检验签收,在签收单上确认收货,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③销售给国外收入
公司合同经过审批并与客户签订后,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并填写送货单,仓库管理员依据送货单的审批结果办理货物出库装车,通过第三方运输将货物运到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以收到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电子口岸卡里的货物出口退税电子信息齐全为外销依据,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者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此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2)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初始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述规定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
①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
A.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B.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C.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D.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
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等的折现率。
②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率。
(4)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7“持有待售”相关描述。
(2)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赤峰瑞阳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①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②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③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④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79,649,213.17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179,649,213.17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79,649,213.1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1,179,649,213.17元。 |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2019年4月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应付票据:10,000,000.00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0,000,000.00元。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项目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43,580.18 | 8,543,580.1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55,141.31 | 8,455,141.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98,721.49 | 16,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40.94 | 9,840.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40.94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17,008,562.43 | 17,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375.90 | 111,375.90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236,016,295.90 | 236,016,295.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18,761,423.42 | 18,761,423.4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127,671.80 | 346,127,671.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2,950,698.02 | 152,950,698.0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2,950,698.02 | 152,950,698.02 | |
负债合计 | 499,078,369.82 | 499,078,369.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2,621,301.81 | 382,621,301.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35,965,714.20 | -756,316,501.03 | 1,179,649,213.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2,069,807.39 | -482,069,807.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2,069,807.39 | -482,069,807.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008,562.43 | 17,008,562.4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计提减值准备期初金额
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期初计提减值准备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调整金额0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43,580.18 | 8,543,580.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55,141.31 | 8,455,141.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98,721.49 | 16,998,721.4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40.94 | 9,840.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40.94 | 9,840.94 | |
资产总计 | 17,008,562.43 | 17,008,562.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375.90 | 111,375.90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236,016,295.90 | 236,016,295.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18,761,423.42 | 18,761,423.4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127,671.80 | 346,127,671.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2,950,698.02 | 152,950,698.0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2,950,698.02 | 152,950,698.02 | |
负债合计 | 499,078,369.82 | 499,078,369.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2,660,181.93 | 382,660,181.9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79,649,213.17 | -1,179,649,213.1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936,004,594.32 | -756,355,381.15 | 1,179,649,213.1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2,069,807.39 | -482,069,807.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008,562.43 | 17,008,562.4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计提减值准备期初金额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期初计提减值准备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调整金额0元。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东股利。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税收入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 16%、13%、11%、10%、9%、6% |
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5% |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中毅达 | 25% |
赤峰瑞阳 | 15% |
赤峰东泉 | 25% |
贵州新材料 | 25% |
赤峰开瑞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赤峰瑞阳于2018年10月12日被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赤峰瑞阳2019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780.64 | 98.86 |
银行存款 | 61,474,002.23 | 104,549.01 |
其他货币资金 | 8,582,225.46 | 8,438,932.31 |
合计 | 70,063,008.33 | 8,543,580.18 |
其他说明
注:期末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本附注七、8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 | |
减:商业承兑票据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
合计 | 0 |
注: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详见附注十四.2.(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 | 5,000,000.00 | 100 | 0 | |||||
其中: | ||||||||||
合计 | 5,000,000.00 | 100 | 5,000,000.00 | 100 | 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详见附注十四、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期末本公司无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期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组合2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组合2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其他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5,072,716.04 |
1至2年 | 312,658.98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减:坏账准备 | -1,266,451.70 |
合计 | 24,118,923.3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1 | 25,016,375.02 | 98.55 | 1,266,451.70 | 5.06 | ||||||
组合2 | 369,000.00 | 1.45 | ||||||||
组合小计 | 25,385,375.02 | 100.00 | 1,266,451.70 | 4.99 | ||||||
合计 | 25,385,375.02 | 100.00 | 1,266,451.70 | 4.99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703,716.04 | 1,235,185.80 | 5 |
1至2年 | 312,658.98 | 31,265.90 | 10 |
合计 | 25,016,375.02 | 1,266,451.70 | 5.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6,090.00 | 226,157.63 | 1,436,519.33 | 1,266,451.70 |
合计 | 56,090.00 | 226,157.63 | 1,436,519.33 | 1,266,451.70 |
注:其他项系本期收购赤峰瑞阳转入的坏账准备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巴斯夫护理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578,400.00 | 1年以内 | 14.10 | 178,920.00 |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48,050.00 | 1年以内 | 8.46 | 107,402.50 |
MIWONSPECIALTY CHEMICAL CO.,LTD | 非关联方 | 1,432,091.40 | 1年以内 | 5.64 | 71,604.57 |
内蒙古普因药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407,319.46 | 1年以内 | 5.54 | 70,365.97 |
衡阳祥雁化工经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21,800.00 | 1年以内 | 4.42 | 56,090.00 |
合计 | 9,687,660.86 | 38.16 | 484,383.0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964,957.09 | |
合计 | 43,964,957.0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9,878,052.56 |
合计 | 119,878,052.56 |
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768,388.93 | 85.58 | ||
1至2年 | 972,192.07 | 14.42 | ||
合计 | 6,740,581.0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178,369.63 | |
合计 | 3,178,369.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83,706.15 |
1至2年 | 2,017,209.69 |
2至3年 | 112,988,390.53 |
3至4年 | 132,212,340.90 |
4至5年 | 603,122.09 |
合计 | 249,204,769.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3,301,607.70 | 22,915,709.35 |
员工备用金 | 503,162.89 | 438,456.89 |
往来款 | 225,375,293.19 | 222,302,540.90 |
其他 | 24,705.58 | 123.58 |
合计 | 249,204,769.36 | 245,656,830.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7,220.39 | 245,709,179.34 | 246,026,399.7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17,220.39 | 245,709,179.34 | 246,026,399.7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销 | ||||||
坏账准备 | 245,656,830.72 | 66,498.62 | 3,672.50 | 306,742.89 | 246,026,399.73 | |
合计 | 245,656,830.72 | 66,498.62 | 3,672.50 | 306,742.89 | 246,026,399.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厦门中毅达 | 关联方 | 201,994,889.52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81.06 | 201,994,889.52 |
正安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30,000,000.00 | 2-3年 | 12.04 | 30,000,000.00 |
农广高科 | 非关联方 | 10,000,000.00 | 2-3年 | 4.01 | 10,000,000.00 |
上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31,822.42 | 2-3年 | 0.86 | 2,131,822.42 |
贵州开瑞 | 关联方 | 1,910,334.14 | 1年以内、1-2年 | 0.77 | 188,883.41 |
合计 | 246,037,046.08 | 98.74 | 244,315,595.3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030,486.00 | 258,114.73 | 82,772,371.27 | |||
在产品 | 14,407,888.66 | 723,522.26 | 13,684,366.40 | |||
库存商品 | 29,584,010.18 | 3,442,113.45 | 26,141,896.73 | |||
发出商品 | 6,030,416.76 | 6,030,416.76 | ||||
合计 | 133,052,801.60 | 4,423,750.44 | 128,629,051.1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258,114.73 | 258,114.73 | ||||
在产品 | 723,522.26 | 723,522.26 | ||||
库存商品 | 4,711,261.58 | 1,269,148.13 | 3,442,113.45 | |||
合计 | 5,692,898.57 | 1,269,148.13 | 4,423,750.44 |
说明: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数系本期收购赤峰瑞阳时转入的跌价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存货受限情况:
项目 | 受限原因 |
1万吨玉米 | 借款抵押 |
2万吨玉米 | 借款抵押 |
5000吨季戊四醇,4000吨酒精,4000吨甲醇 | 借款抵押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金 | 10,054,628.93 | 8,455,141.31 |
合计 | 10,054,628.93 | 8,455,141.31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益的原因 | ||||||
立成景观 | 130,698,837.85 | 附注五.44 | ||||
中观建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附注五.44 | 被解除股东资格 | ||
上河建筑 | 131,839,927.22 | -131,839,927.22 | 附注五.44 | 出售 | ||
厦门中毅达 | 833,110,448.10 | -833,110,448.10 | 附注五.44 | 出售 | ||
新疆中毅达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附注五.44 | 出售 | ||
深圳中毅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附注五.44 | 出售 | ||
贵州中毅达 | 附注五.44 | 出售 | ||||
合计 | 1,179,649,213.17 | -1,048,950,375.32 |
注1:2019年1月1日,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上述已丧失控制权的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将原计入损益的累计减值损失调整2019年1月1日的其他综合收益及未分配利润。注2:公司2019年12月27日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了持有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并将年初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转回至留存收益。注3:中观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详见附注十六、7。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35,334,043.23 | 9,840.9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35,334,043.23 | 9,840.9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46,969.24 | 12,905.98 | 7,559,875.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6,728,308.48 | 531,966,726.84 | 1,407,221.86 | 24,108,004.37 | 844,210,261.55 |
(1)购置 | 6,888.49 | 21,050.00 | 27,938.4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008,345.67 | 35,703,145.65 | 43,711,491.3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78,719,962.81 | 496,256,692.70 | 1,407,221.86 | 24,086,954.37 | 800,470,831.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86,728,308.48 | 531,966,726.84 | 8,954,191.10 | 24,120,910.35 | 851,770,136.7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808,978.87 | 3,065.04 | 3,812,043.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122,565.53 | 143,970,815.16 | 1,176,136.18 | 14,487,791.88 | 205,757,308.75 |
(1)计提 | 1,946,077.83 | 6,988,427.41 | 36,420.54 | 644,985.66 | 9,615,911.44 |
企业合并增加 | 44,176,487.70 | 136,982,387.75 | 1,139,715.64 | 13,842,806.22 | 196,141,397.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6,122,565.53 | 143,970,815.16 | 4,985,115.05 | 14,490,856.92 | 209,569,352.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737,990.37 | 3,737,990.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5,718.07 | 6,499.96 | 36,532.48 | 3,128,750.51 | |
(1)计提 | |||||
企业合并增加 | 3,085,718.07 | 6,499.96 | 36,532.48 | 3,128,750.51 |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085,718.07 | 3,744,490.33 | 36,532.48 | 6,866,740.8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605,742.95 | 384,910,193.61 | 224,585.72 | 9,593,520.95 | 635,334,043.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40.94 | 9,840.94 |
注:(1)公司固定资产中四辆汽车(车牌号:沪AWZ688、沪BBJ955、沪A9G068、沪B898K9)截至报告出具日,下落不明,2018年度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3)期末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4)期末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附注五、81。
(5)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玉米取样房 | 125,613.81 | 正在办理中 |
北门卫地泵房及磅基础 | 50,759.22 | 正在办理中 |
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室 | 99,929.36 | 正在办理中 |
污水处理综合设备房 | 445,997.08 | 正在办理中 |
污水处理泵房 | 252,891.04 | 正在办理中 |
采出泵房 | 48,292.77 | 正在办理中 |
甲酸车间 | 2,511,331.14 | 正在办理中 |
东门卫 | 25,473.56 | 正在办理中 |
西门卫 | 194,563.48 | 正在办理中 |
南门卫 | 220,442.52 | 正在办理中 |
北门卫 | 256,654.04 | 正在办理中 |
新建单季库房 | 2,360,566.44 | 正在办理中 |
季醇更衣室及库房 | 95,059.52 | 正在办理中 |
甲酸配电室 | 52,387.48 | 正在办理中 |
门卫 | 308,635.71 | 正在办理中 |
草酸干燥房 | 58,061.81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7,106,658.98 |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2019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建筑物中,玉米取样房、北门卫地泵房及磅基础、采出泵房、甲酸车间、东门卫、西门卫、南门卫、北门卫、新建单季库房产权证书已办理完毕。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中试车间及设备 | 14,330,268.87 | 3,716,531.55 | 10,613,737.32 | ||
草酸亚铁车间及硫酸亚铁车间 | 18,922,855.17 | 4,839,069.75 | 3,093,035.45 | 10,990,749.97 | |
小 计 | 33,253,124.04 | 8,555,601.30 | 3,093,035.45 | 21,604,487.29 |
(7)期末抵押的固定资产
2018年12月29日赤峰瑞阳以净值75,004,455.72元的机器设备与2万吨玉米作为抵押物,向赤峰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长期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20年4月1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因借款抵押的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100,213,219.47元。
(2).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092,383.76 | |
合计 | 7,092,383.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季醇结晶颗粒研究及中试 | 629,371.07 | 629,371.07 | ||||
三羟副产轻、重组分回收利用小试研发及产业化 | 2,523,341.02 | 2,523,341.02 | ||||
仪表SIS系统改造项目 | 382,737.51 | 382,737.51 | ||||
99单季改造项目 | 475,776.89 | 475,776.89 | ||||
草酸亚铁 | 4,743,671.91 | 3,794,937.53 | 948,734.38 | |||
磷酸铁 | 1,857,892.94 | 946,813.65 | 911,079.29 | |||
4500t/a季戊四醇粉粹加工项目 | 60,031.63 | 60,031.63 | ||||
其他 | 1,161,311.97 | 1,161,311.97 | ||||
合计 | 11,834,134.94 | 4,741,751.18 | 7,092,383.7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草酸亚铁 | 3,794,937.53 | |
磷酸铁 | 946,813.65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合计 | 4,741,751.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590,106.45 | 31,337,691.20 | 4,720,670.47 | 427,901.16 | 99,076,369.28 |
(1)购置 | 15,810.00 | 15,810.00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62,590,106.45 | 31,337,691.20 | 4,720,670.47 | 412,091.16 | 99,060,559.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2,590,106.45 | 31,337,691.20 | 4,720,670.47 | 427,901.16 | 99,076,369.2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0,796.08 | 617,805.70 | 157,355.68 | 59,157.85 | 4,745,115.31 |
(1)计提 | 192,043.72 | 583,214.50 | 70,810.05 | 6,444.86 | 852,513.13 |
(2)企业合并 | 3,718,752.36 | 34,591.20 | 86,545.63 | 52,712.99 | 3,892,602.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10,796.08 | 617,805.70 | 157,355.68 | 59,157.85 | 4,745,115.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679,310.37 | 30,719,885.50 | 4,563,314.79 | 368,743.31 | 94,331,253.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期末无形资产中土地资产明细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证编号 | 使用权 类型 | 规划 用途 | 面积(㎡) | 账面价值(万元) |
赤峰瑞阳 | 蒙(2017)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3037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41,933.41 | 593.49 |
赤峰瑞阳 | 元国用(2015)第042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38,094.45 | 539.16 |
赤峰瑞阳 | 蒙(2018)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68号、蒙(2018)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6840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41,473.30 | 2,002.13 |
赤峰瑞阳 | 蒙(2018)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66号、蒙(2018)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67号、蒙(2018)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6841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49,420.70 | 2,114.61 |
赤峰开瑞 | 蒙(2019)元宝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070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43,359.79 | 618.54 |
合计 | 414,281.65 | 5,867.93 |
②无形资产期末无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③上述无形资产中的土地资产期末已全部被抵押。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赤峰瑞阳 | 210,016,574.07 | 210,016,574.07 | ||||
合计 | 210,016,574.07 | 210,016,574.0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商誉的分配过程测算
1)确定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赤峰瑞阳有赤峰开瑞、赤峰东泉及贵州开磷三家子公司,因赤峰开瑞、赤峰东泉及贵州开磷与赤峰瑞阳不能产生协同效应,故只将商誉分配到赤峰瑞阳的长期资产上面。资产组的详细确定过程如下:
项目 | 金额 |
加:赤峰瑞阳单体报表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余额 | 610,698,083.16 |
加:赤峰瑞阳单体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余额 | 40,277,833.33 |
加:2019年11月7日合并与对价分摊评估增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部分的金额 | 57,811,028.88 |
减:2019年11月7日合并与对价分摊评估增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部分的金额2019年11月7日至年末折旧和摊销的金额 | 866,724.36 |
加:最低现金保有量 | 75,685,000.00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783,605,221.01 |
2)将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合计 |
赤峰瑞阳资产组 | 783,605,221.01 | 210,016,574.07 | 993,621,795.08 | |
小计 | 783,605,221.01 | 210,016,574.07 | 993,621,795.08 |
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加权资金成本加权资金成本=(借款利率*(1-所得税率)*借款)/(借款+资本) + (资本成本*资本)/(借款+资本)资本成本=无风险报酬率+β系数*(平均风险股票必要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是指无风险投资所要求的报酬率,典型是政府债券投资所要求的报酬率β系数是一种评估证券系统性风险的工具,用以度量一种证券或一个投资证券组合相对总体市场的波动性;从WIND系统查询到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β系数为0.8739。经过测算,税前折算率为11.86%。2)增长率假设永续期每年增长率为0.25%。经过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015,861,375.40元,比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金额993,621,795.08高,故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办公室装修费 | 100,880.34 | 20,175.21 | 80,705.13 | ||
合计 | 100,880.34 | 20,175.21 | 80,705.1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60,579.88 | 309,086.97 | ||
递延收益 | 3,199,999.90 | 480,000.00 | ||
合计 | 5,260,579.78 | 789,086.9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8,672,344.60 | 8,800,851.69 | ||
合计 | 58,672,344.60 | 8,800,851.6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4,640,360.29 | 4,640,360.29 | ||||
预付土地款 | 11,460,000.00 | 11,460,000.00 | ||||
合计 | 16,100,360.29 | 16,100,360.2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8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54,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委托借款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34,000,000.00 | 10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注:商业承兑汇票事项详见附注十六、2的说明。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费用款等 | 110,430,862.21 | |
工程设备款 | 14,190,110.38 | |
合计 | 124,620,972.5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1,460,926.65 |
合计 | 21,460,926.6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5,526.10 | 36,469,837.65 | 15,031,359.82 | 21,484,003.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849.80 | 1,522,196.08 | 1,587,736.75 | 309.13 |
三、辞退福利 | 20,000.00 | 20,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1,375.90 | 38,012,033.73 | 16,639,096.57 | 21,484,313.0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 31,677,477.75 | 12,817,419.58 | 18,860,058.17 |
补贴 | ||||
二、职工福利费 | 433,306.61 | 432,908.33 | 398.28 | |
三、社会保险费 | 36,619.10 | 807,080.18 | 843,519.43 | 179.8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0,515.80 | 551,160.06 | 581,525.98 | 149.88 |
工伤保险费 | 2,891.00 | 172,074.15 | 174,957.66 | 7.49 |
生育保险费 | 3,212.30 | 83,845.97 | 87,035.79 | 22.48 |
四、住房公积金 | 8,907.00 | 1,617,291.49 | 214,556.35 | 1,411,642.1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34,681.62 | 722,956.13 | 1,211,725.49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5,526.10 | 36,469,837.65 | 15,031,359.82 | 21,484,003.9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4,243.60 | 1,479,150.08 | 1,543,093.92 | 299.76 |
2、失业保险费 | 1,606.20 | 43,046.00 | 44,642.83 | 9.37 |
合计 | 65,849.80 | 1,522,196.08 | 1,587,736.75 | 309.13 |
注:本期增加包含了赤峰瑞阳收购日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407,324.40 | |
企业所得税 | 15,691,826.90 | |
个人所得税 | 372,425.1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9,204.96 | |
教育附加费 | 202,218.59 |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126,986.38 | |
印花税 | 54,561.40 | |
水利基金 | 130,528.25 | |
环境保护税 | 99,054.16 | |
合计 | 20,414,130.2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177,104.14 | 18,761,423.42 |
其他应付款 | 21,405,247.26 | 217,254,872.48 |
合计 | 24,582,351.40 | 236,016,295.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947,627.64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29,476.50 | 18,761,423.42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合计 | 3,177,104.14 | 18,761,423.4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58,246,101.45 | |
往来款 | 3,349,199.33 | 31,367,573.36 |
保证金 | 1,095,653.96 | |
关联单位往来款 | 14,028,468.52 | 121,850,000.00 |
罚款及赔偿款 | 400,000.00 | 1,338,032.44 |
应付费用 | 2,484,486.98 | 4,149,537.92 |
其他 | 47,438.47 | 303,627.31 |
合计 | 21,405,247.26 | 217,254,872.4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借款情况
项目 | 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借款利率 |
瑞阳化工 | 7,028,468.52 | ||
合计 | 7,028,468.52 |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7,315,327.83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71,211,620.00 | |
合计 | 328,526,947.8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89,194,78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89,194,78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101,387,520.00 | ||
关联方借款 | 387,807,260.00 | ||
合计 | 489,194,780.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85,986,165.33 | ||
未决诉讼 | 66,964,532.69 | 24,675,319.51 | |
产品质量保证 | |||
行政处罚 | 300,000.00 | ||
合计 | 152,950,698.02 | 24,975,319.5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本期因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9,461,407.89元,详见附注十六、2。
(2)本期因行政处罚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300,000.00元,详见附注十六、2。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191,224.69 | 134,237.25 | 8,056,987.44 |
合计 | 8,191,224.69 | 134,237.25 | 8,056,987.4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仓储项目补贴资金 | 3,229,999.91 | 30,000.01 | 3,199,999.90 | 与资产相关 | |||
6万吨季醇项目资金 | 3,843,750.03 | 93,749.99 | 3,75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
中小企业征地补偿 | 1,117,474.75 | 10,487.25 | 1,106,987.5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191,224.69 | 134,237.25 | 8,056,987.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71,274,605.00 | 1,071,274,605.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9,182,937.96 | 119,182,937.96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3,438,363.85 | 499,928,585.34 | 763,366,949.19 | |
合计 | 382,621,301.81 | 499,928,585.34 | 882,549,887.15 |
注1:本期关联方豁免公司债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403,858,725.07元,详见附注十六、2。注2:本期担保责任的解除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96,069,855.27元,详见附注十六、7。注3:本期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5.00元,详见附注十六、2。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79,649,213.17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130,698,837.85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79,649,213.17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130,698,837.8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79,649,213.17 | 1,048,950,375.32 | 1,048,950,375.32 | -130,698,837.8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0 | 1,397,257.76 | 863,686.92 | 533,570.84 |
合计 | 0 | 1,397,257.76 | 863,686.92 | 533,570.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16,597,479.04 | -1,418,839,701.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160,280,978.01 | -13,523,075.6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56,316,501.03 | -1,432,362,777.0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1,048,950,375.3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79,282,878.66 | -1,935,965,714.20 |
注:本期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1,160,280,978.01元中因会计政策变更变动的金额为1,179,649,213.17元,前期差错更正累计影响数-19,368,235.16元。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179,649,213.17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9,368,235.16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5,481,570.32 | 151,930,908.90 | 0 | 0 |
其他业务 | 3,908,434.20 | 1,579,308.47 | 0 | 0 |
合计 | 199,390,004.52 | 153,510,217.37 | 0 | 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9,673.49 | |
教育费附加 | 209673.50 | |
房产税 | 193,335.72 | |
土地使用税 | 198,855.22 | |
印花税 | 283,842.08 | |
水利建设基金 | 197,253.49 | |
环保税 | 52,698.90 | |
合计 | 1,345,332.4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6,042,976.34 | |
工资薪酬 | 1,524,833.43 | |
出口费用 | 1,365,699.83 | |
差旅费 | 73,895.57 | |
商标摊销 | 70,810.05 | |
广告宣传费 | 48,543.69 | |
业务招待费 | 34,768.00 | |
维修费用 | 13,165.50 | |
租赁费 | 5,140.61 | |
办公费 | 3,541.51 | |
中介机构费 | 2,811.32 | |
折旧费 | 144.28 | |
其他 | 64,811.99 | |
合计 | 9,251,142.1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73,629.04 | 374,659.75 |
中介机构费 | 3,820,754.61 | |
折旧及摊销 | 1,310,960.29 | 1,906,241.60 |
诉讼赔偿 | 158,000.00 | 10,113.00 |
维修费 | 104,081.32 | |
邮电费 | 72,443.44 | |
差旅费 | 63,766.32 | 302,025.37 |
车辆使用燃修费 | 42,201.48 | |
办公费 | 36,256.15 | |
水电费 | 25,837.76 | |
诉讼费 | 24,582.0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175.21 | |
招待费 | 10,611.40 | |
咨询、顾问费 | 4,835,844.91 | |
物业租赁、管理费 | 839,664.31 | |
其他 | 233,011.77 | 35,072.22 |
合计 | 9,696,310.79 | 8,303,621.1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1,088,374.85 | |
职工薪酬 | 1,628,810.42 | |
折旧 | 91,667.40 |
其他 | 2,747.76 | |
合计 | 2,811,600.4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632,560.80 | 11,612,343.53 |
减:利息收入 | -20,807.84 | -352.28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195,284.72 | -327,722.67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83,997.15 | 86,980.75 |
合计 | 11,500,465.39 | 11,371,249.3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6万吨季醇项目资金 | 93,749.99 | |
仓储项目补贴资金 | 30,000.01 | |
中小企业征地补偿 | 10,487.25 | |
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局稳岗补贴 | 188,100.00 | |
元宝山区财政局拔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 | 500,000.00 | |
元宝山区财政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 100,000.00 | |
财政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19,000.00 | |
税务局返还个税手续费 | 285,900.19 | |
元宝山区财政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补贴 | 1,490,000.00 | |
合计 | 2,817,237.4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1,983.97 | |
债务重组利得 | 42,266,424.44 | |
合计 | 42,266,424.44 | -591,983.9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0,067.6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826.12 | |
合计 | 107,241.5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243,163,368.34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69,148.13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131,355,278.84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737,990.37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269,148.13 | -378,256,637.5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145.68 | 2,145.68 | |
合计 | 2,145.68 | 2,145.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2,280.00 | 22,280.00 | |
预计赔偿支出 | 21,389,559.15 | 95,934,459.61 | 21,389,559.15 |
违约赔偿支出 | 5,563,815.55 | 7,668,292.61 | 5,563,815.55 |
滞纳金、罚款 | 701,000.00 | 1,010,737.45 | 701,000.00 |
往来款清理 | 240,000.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22,131.14 | ||
其他 | 24,660.00 | 3,824.34 | 24,660.00 |
合计 | 27,701,314.70 | 105,079,445.15 | 27,701,314.7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190,480.4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38,659.66 | |
合计 | 4,051,820.8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035,818.5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508,954.6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617,620.7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1,948.8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850.7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49,611.16 |
所得税费用 | 4,051,820.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 20,807.84 | 352.28 |
保证金 | 2,000.00 | |
政府补助 | 2,397,100.00 | |
个人借款/备用金 | 215,451.68 | |
往来款 | 24,953,513.41 | |
收到的其他现金 | 427,755.80 | 186,300.00 |
合计 | 28,014,628.73 | 188,652.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公司费用支付的现金 | 6,372,945.96 | 549,535.83 |
支付保证金 | 38,652.00 | 75,371.20 |
公司B股股票账户受限资金 | 5,010,213.05 | |
个人借款/备用金 | 328,392.20 | |
暂付往来款 | 50,816,575.06 | |
其他支出 | 87,842.32 | 1,166.27 |
营业外支出 | 2,280.00 | 1,115,879.97 |
合计 | 57,646,687.54 | 6,752,166.3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的现金 | 448,637.53 | |
合计 | 448,637.5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瓮福集团借款 | 387,807,260.00 | |
收到盛云投资借款 | 38,000,000.00 | |
微贷网车贷 | 1,413,839.98 | |
合计 | 425,807,260.00 | 1,413,839.9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融租租赁借款 | 33,981,500.00 | |
受限的货币资金 | 65,268.73 | |
合计 | 33,981,500.00 | 65,268.7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983,997.69 | -503,602,937.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76,389.64 | 378,256,637.5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615,911.44 | 1,141,110.5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852,513.13 |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175.21 | 765,131.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2,131.1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437,276.08 | 11,368,180.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1,983.9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049.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02,709.3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494,781.2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339,460.18 | 9,960.7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09,808.19 | 103,843,379.8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29,694.96 | -7,404,421.4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1,480,782.87 | 16,401.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401.98 | 499,395.1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464,380.89 | -482,993.1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1,480,782.87 | 16,401.98 |
其中:库存现金 | 6,780.64 | 98.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1,474,002.23 | 16,303.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480,782.87 | 16,401.9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582,225.46 | 8,527,178.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82,225.46 | 公司B股股票美元账户资金受限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75,925,404.99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75,217,675.19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8,679,310.37 | 借款抵押 |
合计 | 318,404,616.01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其中:美元 | 954,293.18 | 6.9519 | 6,634,150.76 |
其中:美元 | 1,230,214.94 | 6.9762 | 8,582,225.46 |
其中:欧元 | 58,034.03 | 7.7932 | 452,270.80 |
应收账款 | |||
其中:其中:美元 | 873,487.20 | 6.9519 | 6,072,395.6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仓储项目补贴资金 | 4,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0,000.01 |
中小企业征地补偿 | 1,398,300.00 | 递延收益 | 93,749.99 |
6万吨季醇项目资金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487.25 |
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局援企稳岗补贴 | 188,100.00 | 其他收益 | 188,100.00 |
元宝山区财政局拔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元宝山区财政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到财政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19,000.00 | 其他收益 | 119,000.00 |
元宝山区财政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 1,490,000.00 | 其他收益 | 1,49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赤峰瑞阳 | 2019/11/7 | 760,406,400.00 | 100% | 现金购买 | 2019/11/7 | 控制 | 199,390,004.52 | 32,784,107.49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
现金 | 760,406,4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760,406,4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50,389,825.9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10,016,574.07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以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字【2020】10235号《合并对价与分摊评估报告》按基础资产法估值方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以赤峰瑞阳收购价格减去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字【2020】10235号《合并对价与分摊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购买日赤峰瑞阳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确认。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上河建筑51%股权,同时要求资产受让方承接公司对黄德利应付股权转让款 494.57 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对上河建筑其他应付款 500 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
本次股权摘牌方为盛云投资,盛云投资合计支付5元价款,并承接债务 994.57 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赤峰瑞阳 | 赤峰市 | 赤峰市 | 化工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赤峰东泉 | 赤峰市 | 赤峰市 | 贸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贵州新材料 | 贵阳市 | 贵阳市 | 化工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赤峰开瑞 | 赤峰市 | 赤峰市 | 研发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性、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
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其他价格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于2019年12月31日,如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降1个百分点,本公司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91.32万元。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及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2019年12月31日,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金额 | |
美元 | 欧元 | |
货币资金 | 2,184,508.12 | 58,034.03 |
应收账款 | 873,487.20 | |
预收账款 | 614,574.38 | |
合计 | 3,672,569.70 | 58,034.03 |
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
贬值10%,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2,556,123.15元,管理层认为美元10%的汇率变动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如果人民币对欧元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45,227.08元,管理层认为欧元10%的汇率变动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欧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预计汇率变动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3. 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3,964,957.09 | 43,964,957.0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3,964,957.09 | 43,964,957.0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因被投资企业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恶化,所以公司以零元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
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
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27 | 24.2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兴融4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八、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开磷瑞阳 | 其他 |
开磷天健 | 其他 |
上海卡帕瑞 | 其他 |
开磷天健 | 其他 |
贵州开瑞 | 其他 |
瓮福集团 | 其他 |
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盛云投资 | 其他 |
西藏一乙 | 参股股东 |
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 | 其他 |
厦门中毅达 | 其他 |
深圳中毅达 | 其他 |
贵州中毅达 | 其他 |
新疆中毅达 | 其他 |
上河建筑 | 其他 |
鹰潭中毅达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开磷瑞阳 | 租赁费 | 5,140.61 | |
开磷天健 | 固定资产采购 | 1,238,053.09 |
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 | 8,365,813.97 | |
合计 | 9,609,007.6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开磷瑞阳 | 商品销售 | 16,304,051.33 | |
开磷天健 | 商品销售 | 16,877.88 | |
卡帕瑞(上海)化学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1,258,672.56 | |
贵州开瑞 | 固定资产出租 | 38,053.10 | |
合计 | 17,617,654.8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开磷瑞阳 | 24,000,000.00 | 2019/1/9 | 2020/1/7 | |
开磷瑞阳 | 30,000,000.00 | 2019/4/3 | 2020/3/4 | |
开磷瑞阳 | 5,400,000.00 | 2019/6/5 | 2020/6/4 | |
开磷瑞阳 | 44,600,000.00 | 2019/6/5 | 2020/6/4 | |
开磷瑞阳 | 30,000,000.00 | 2019/9/27 | 2020/9/26 | |
开磷瑞阳、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315,748.71 | 2015/7/2 | 2020/6/25 | |
开磷瑞阳、开磷集团 | 30,000,000.00 | 2018/12/29 | 2020/4/1 | |
合计 | 191,315,748.71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瓮福集团 | 387,807,260.00 | 2019年度 | ||
盛云投资 | 38,000,000.00 | 2019年度 | ||
信达证券 | 10,561,349.17 | 2019年度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盛云投资 | 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 | 5 |
注:转让价款为5元,并承接债务994.57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84,574.1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注:关联方股权出售事宜详见附注十六、2。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开磷瑞阳 | 369,000.00 | |
贵州开磷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4,238.00 | ||
其他应收款 | 厦门中毅达 | 201,994,889.52 | 201,942,540.90 |
新疆中毅达 | 360,000.00 | 360,000.00 | |
贵州开瑞 | 1,910,334.14 | ||
预付账款 | 贵州开瑞 | 1,245,323.30 | |
合计 | 205,893,784.96 | 202,302,540.9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开磷天健 | 1,567,500.00 | |
开磷瑞阳 | 12,546.76 | ||
其他应付款 | 上河建筑 | 5,000,000.00 | |
鹰潭中毅达 | 95,925,000.00 | ||
深圳中毅达 | 19,630,000.00 | ||
西藏一乙 | 1,415,000.00 | ||
开磷瑞阳 | 14,028,468.52 | ||
长期应付款 | 开磷瑞阳 | 101,387,520.00 | |
瓮福集团 | 387,807,260.00 | ||
应付利息 | 瓮福集团 | 2,816,934.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开磷瑞阳 | 271,211,620.00 | |
合计 | 778,831,849.91 | 121,97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开磷瑞阳所持有的赤峰瑞阳100%股权。根据公司与开磷瑞阳签署的《重大资产收购协议》,股权转让款的20%(人民币152,081,280.00元)的支付安排如下:开磷瑞阳承诺赤峰瑞阳在各利润承诺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为准),各利润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为25,000万元,其中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8,300万元,2020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8,800万元,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7,900万元。
如标的公司赤峰瑞阳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业绩
承诺方开磷瑞阳将按照《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2019年《审核报告》出具之日
赤峰瑞阳2019年度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时,公司应在标的公司2019年度《审核报告》(指《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下同》)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开磷瑞阳支付1/3剩余股权转让款。如标的公司2019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即7,470万元),公司有权自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当年度的业绩差额。
如经扣除的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为负值,公司无需履行付款义务,且开磷瑞阳应自2019年度《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同等金额的现金补偿。
(2)2020年《审核报告》出具之日
赤峰瑞阳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时,公司应在标的公司2020年度《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开磷瑞阳支付1/3剩余股权转让款。赤峰瑞阳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即7,920万元),公司有权自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当年度的业绩差额。
如经扣除的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为负值,公司无需履行付款义务,且开磷瑞阳应自2020年度《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毅达作出同等金额的现金补偿。
(3)2021年《审核报告》出具之日
公司应在标的公司2021年度《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开磷瑞阳支付1/3剩余股权转让款。如各利润承诺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之和低于25,000万元,公司应将差额部分(减去2019年度与2020年度已补偿的业绩差额)自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如经扣除的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为负值,公司无需履行付款义务,且开磷
瑞阳应自2021年度《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毅达作出同等金额的现金补偿。
(4)2021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
2021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公司将根据标的资产各利润承诺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择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各利润承诺年度的业绩差额之和,则开磷瑞阳应自《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公司作出减值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开磷瑞阳已补偿的业绩差额之和
如届时公司尚未支付2021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公司有权将减值补偿金额自2021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如扣除后的金额为负值,开磷瑞阳应向公司作出同等金额(指经扣除的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的绝对值)的现金补偿。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票据诉讼
涉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信息: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70913109822609,出票日期2017年9月13日,票面金额500万元,到期日2018年3月13日。
出票人 | 票面金额 | 背书转让单位(按背书转让顺序排列) | 备注 |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一 |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二 | ||
赤峰开瑞 | 被告三 | ||
贵州开瑞 | 被告四 |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五 |
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六 |
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 | 原告 |
2017年11月1日被告六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原告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0万元,票据到期后,因被告一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无兑付款项,致使银行无法按期承兑后,原告2018年7月向西安雁塔区法院起诉,告知前手背书人。赤峰开瑞作为前手背书人,有可能因票据诉讼需支付原告500万元。故赤峰开瑞在2018年度计提预计负债500万元。
2019年10月11日西安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赤峰开瑞及其他5家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500万元及2018年3月1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
赤峰开瑞不服,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2019年12月16日经主审法官调解赤峰开瑞撤诉,并于2019年12月18日取得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当日一审判决生效。
目前尚未向原告支付500万元及2018年3月1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赤峰开瑞与其他5家公司败诉,有被原告强制执行的风险。
赤峰开瑞计提截至收购日前该票据按照同期利率计算形成的预计负债392,360.04元(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11月6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期计提收购日至财务报表日的按照同期利率计算形成的预计负债35,787.40元。
(2)虚假陈述行为案件
2018年4月8日,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至沪[2018]41号),认定在2015年第三季度,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导致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该等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162位中小股东向法院起诉本公司,原告起诉状明确的
诉请金额为26,105,085.91元(不包括其主张的持续性利息计算和未明确具体金额的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上海金融法院业已作出并生效的8个上海中毅达为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判决,如原告是在2015年10月27日(即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一日)未持有上海中毅达股票、而仅在虚假陈述揭露日及以后购买上海中毅达股票的,则原告的损失与上海中毅达的虚假陈述并无因果关系,则原告要求上海中毅达赔偿损失的请求将不被支持。意味着原告存在此种情况或原告撤诉或生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进而原告的诉请金额不再被计入公司可能赔偿的涉案金额。公司根据此原则,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排查,很大可能不需要赔偿的案件金额为7,015,913.84元,公司很有可能需要赔偿的金额为19,089,172.07元。故本期计提预计负债9,425,620.49元(上期确认9,663,551.58元,本期确认9,425,620.49元,合计19,089,172.07元)。
(3)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19-1-0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立案侦查是由于公司前任管理层失联等原因导致公司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现任管理层不懈努力,公司已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2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经调查完毕,公司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计提预计负债30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注册地址(住所)迁至上海市崇明区玉海棠科技园区内,具体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1999号。 | ||
支付股权收购款 | 公司2020年1月6日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借款220,517,860.00元,支付开磷瑞阳收购赤峰瑞阳股权交易款220,517,860.00元。 | ||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评估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自2020年1月在国内爆发,全国范围内都对本次疫情进行了严格的防控。3月至4月,国内疫情逐渐平稳、好转,但欧洲、美国等海外地区的疫情开始爆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内疫情仍面临较为严重的海外输入风险,全国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尚未完全解除,海外疫情尚未出现明显拐点。 疫情将对包括湖北省在内的部分省市和部分行业的企业经营、以及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防控的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具体影响如下: (1)国内部分下游客户均推迟开工,短期内刚性需求下降;出口方面,因将新型冠状病毒的全球性爆发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出口贸易影响较大,随着时间推移,全年出口货物可能会出现将下滑。 (2)为应对疫情,公司于2020年2月8日取得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开始生产75%含量的酒精产品。酒精销量有所增 |
加,价格短期内有所上涨。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 |||
票据再审案 | 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因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现(金额500万元),将含背书人、出票人在内的11家公司(包括赤峰瑞阳、赤峰开瑞、贵州新材料)起诉,一审及二审皆因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未能在商票有效期内提出支付要求而败诉。近日,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上诉至贵州省高院,法院已受理。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更正的内容 |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营业外支出 | 10,488,235.16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净利润 | -19,368,235.16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368,235.16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预计负债 | 15,159,707.11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未分配利润 | -19,368,235.16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68,235.16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资产减值损失 | 8,880,000.00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其他应收款 | -9,000,000.00 |
上期数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其他应付款 | -4,791,471.95 |
公司受文盛案(文盛资产申请执行2004年中毅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赔偿案件)和喀什农商行案(乌鲁木齐中院以中毅达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将中毅达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发失信危机影响,资金链断裂,人员流失严重,前任管理层人员失联,公司无法确认实际控制人,处于无工作人员、无实际办公地址的状态;公司未建立离职人员手续移交的有效机制,导致大量资料缺失,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员工大部分离岗,会计资料缺失。2019年3月公司新任管理层上任后,为追回编制年报所需要的财务会计资料,公司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相关人员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报案,公安机关之后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此前遗失的部分文件资料。但是因2018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紧急,管理层在有限资料上编制并对外公告了2018年度报表。
公司编制并对外公告了2018年度报表后,经过多方接触和取证,逐步了解和掌握了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因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经营状况,公司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上述事项的具体调整如下:
(1)与新疆中毅达的往来
公司2018年末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款4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核实,实为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款36万元,因前期会计资料不齐全,前任会计将本应冲销的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误计在应付鹰潭中毅达往来上,导致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增加了12万,应付鹰潭中毅达增加了12万,资产减值损失多计提了12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多计提了12万元。因此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减计应收新疆中毅达往来款12万元,减记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12万元,减计2018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万元,并更正期初数,减少应付鹰潭中毅达12万元,并更正期初数。
(2)喀什农商行的担保责任
2017年8月25日,喀什农商行、新疆中毅达及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新疆中毅达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8月31日,新疆中毅达与喀什农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其贷款4,8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按月计息,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授信暨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此后,新疆中毅达、喀什农商行及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前述贷款利率调整为8.075%/年。
2018年2月5日,乌鲁木齐市第二公证处作出(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执行证书。2018年4月28日,依据(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执行证书,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18)新01执257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及新疆中毅达为被执行人。
2018年10月9日,乌鲁木齐中院以本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将本公司、新疆中毅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1月12日,乌鲁木齐中院终结(2018)新01执257号执行案本次执行,执行标的48,038,066元,未履行金额48,038,066元。
本公司因本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新疆中毅达失去控制,根据调查了解,借款到期后,极可能无力偿还,本公司将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度计提预计负债50,223,985.10
元(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从2017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尚未了解和掌握新疆中毅达、喀什农商行及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前述贷款利率调整为8.075%/年的情况。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从2017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经与喀什农商行接触了解取证,公司欠息起始日应为2018年2月21日。因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告时,公司错误选用借款利率及欠息起始日,导致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关于喀什农商行的担保责任可能承担的金额少计算了3,266,162.93元。
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增加2018年度有关喀什农商行担保责任可能损失的金额,增计预计负债3,266,162.93元,增计营业外支出3,266,162.93元,并更正2019年度的期初数。
(3)关于对厦门银行的对外担保责任
2017年1月23日,厦门中毅达与厦门银行签订了一份编号为GSHT2017010627的《授信额度协议》,约定:厦门银行向厦门中毅达提供9192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止。授信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系列措施:宣布本协议项下借款融资类业务的借款本息和其他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按本协议约定定向授信人计收罚息、垫付利息与复息……
同日,本公司与厦门银行签订了编号为“GSHT2017010627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愿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厦门中毅达于2017年1月24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4日;后又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6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2,498.00万元、398.00万元、1,429.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3日。借款利率均为依据实际划付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执行。厦门银行均依约发放了贷款。厦门中毅达因涉及两起民间借贷案件被起诉,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也于2017年10月27日被上海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厦门银行依约有权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且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2018年度已有生效判决,而本公司、厦门中毅达均未履行。2018年度厦门中毅达失去控制,根据调查了解,极有可能无力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公司将承担保证责任,公司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计提了预计负债34,125,548.81元(利息按判决书上利率,从判决日2018年3月21日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该金额包括判决书上的律师费、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新管理层上任后,经过多次与厦门银行的接触和取证,了解到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选用的罚息的日利率为0.025%/天(复利年利率9.135%除于360天等于0.025%),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公司应适用的罚息的日利率为0.0175%/天。另外,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公司计提预计负债案件受理费197,977.00元。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厦门中毅达2018年6月19日向厦门中院缴纳的1,238,294.14元中,包含了197,977元的案件受理费。故编制2018年度报表时,案件受理费不应计入可能损失的金额之中。
综上所述,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公司选用罚息利率错误,多计算了案件受理费,导致公司2018年度多计算了有关厦门银行担保责任可能损失的金额1,629,531.51元。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减少2018年度有关厦门银行担保责任可能损失的金额,减计预计负债1,629,531.51元,减计营业外支出1,629,531.51元,并更正2019年度的期初数。
(4)江西省农广高科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公司2018年末应收农广高科1,0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2017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广高科签署《绿化苗木采购合同》,苗木供货期限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6日,合同总金额31,249.98万元,合同签订后支付供货额的30%,验收交接完毕后支付供货额的70%。2017年7月28日,公司向农广高科开具合计1,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期限1年,2018年7月底到期。因本公司丧失上河建筑、中观建设的控制权,丢失观山湖项目,该合同并未实际推进,农广高科亦并未向公司供应苗木。
农广高科同日将上述票据背书给益安保理,到期后公司未解付,益安保理起诉本公司与农广高科要求承担给付责任及利息。通过查询判决书及原告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资料,农广高
科未参加法院开庭。通过查看益安保理向农广高科的催款记录,农广高科有意不履行付款义务且公司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因此该笔款项收回可能性不大,公司认为该笔款项经营实质存疑,以农广高科诈骗为由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编制2018年年报之际,前任管理层全部失联,新任管理层尚未掌握上述资料,导致管理层对该笔款项回收可能性做出了错误判断,只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该笔应收款应在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作为调整前期差错,补计提坏账准备900万元坏账准备并调整2019年初应收款项余额。
(5)彼岸大道
罚息根据公司与彼岸大道签订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拾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作协议》(合同编号:HZXY-BADD-20170406;签订日期:2017年4月25日),彼岸大道向公司出借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贷款总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出具的借据为准;委托贷款分期发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息10%/年,彼岸大道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放该笔贷款。如若公司违约,则按日加收实际逾期借款金额的0.05%的罚息。而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Z1710720170018;签订日期:2017年5月5日)中约定,如果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按照年利息19.999%计收逾期利息及复利;两份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及复利计算方式和利率不一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时间比较紧,账务资料信息不足,无法确定该选用何种利率及何种方式计算逾期利息及复利。故选择了可能损失最大的方式计算了罚息,按日加收实际逾期借款金额的0.05%的罚息计算了可能要承担的罚息。
公司新任管理层上任后,经过多次与彼岸大道的接触和取证,了解到编制2018年度报告时,选用的按日加收实际逾期借款金额的0.05%的罚息,造成多计算了罚息4,671,471.95元,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减少2018年度有关彼岸大道罚息,减计应付利息4,671,471.95元,减计营业外支出4,671,471.95元,并更正2019年度的期初数。
(6)文盛案可能损失的金额
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8年8月27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18)070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中,2017年度审计机构称“我们未收集到充分证据,以判断贵公司对“文盛案”预计负债的合理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1)”所述,“文盛案”目前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阶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按文盛案申请人申请执行金额预计负债4,349.27万元,我们无法获取证据支撑该项预计负债是否恰当。经了解取证,该金额为2016年6月25日向法院申请的金额,编制2017年度审计报告时候,公司只是简单地将文盛案申请人申请执行金额预计负债43,492,738.75元列为可能损失的金额不准确。2017年度应该列示的金额为57,015,814.44元。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增加2017年度有关文盛案可能损失的金额,增计预计负债13,523,075.69元,增计营业外支出13,523,075.69元,并更正2018年度的期初数。
(7)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①上述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A.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预计负债 | 43,492,738.75 | 13,523,075.69 | 57,015,814.44 |
未分配利润 | -1,418,839,701.35 | -13,523,075.69 | -1,432,362,777.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056,205.46 | -13,523,075.69 | 21,533,129.77 |
B.合并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营业外支出 | 44,276,452.79 | 13,523,075.69 | 57,799,528.48 |
净利润 | -1,128,558,032.40 | -13,523,075.69 | -1,142,081,108.0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8,558,032.40 | -13,523,075.69 | -1,142,081,108.09 |
C.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预计负债 | 43,492,738.75 | 13,523,075.69 | 57,015,814.44 |
未分配利润 | -1,418,878,581.47 | -13,523,075.69 | -1,432,401,657.16 |
D.母公司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营业外支出 | 44,231,320.92 | 13,523,075.69 | 57,754,396.61 |
净利润 | -1,096,915,647.89 | -13,523,075.69 | -1,110,438,723.58 |
②上述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A.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245,776,830.72 | -120,000.00 | 245,656,830.72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6,776,830.72 | 8,880,000.00 | 245,656,830.72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40,807,767.85 | -4,791,471.95 | 236,016,295.90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2,895.37 | -4,671,471.95 | 18,761,423.42 |
其中:其他应付款 | 217,374,872.48 | -120,000.00 | 217,254,872.48 |
预计负债 | 151,314,066.60 | 1,636,631.42 | 152,950,698.02 |
未分配利润 | -1,930,120,554.73 | -5,845,159.47 | -1,935,965,714.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6,224,647.92 | -5,845,159.47 | -482,069,807.39 |
B.合并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资产减值损失 | 369,376,637.55 | 8,880,000.00 | 378,256,637.55 |
营业外支出 | 108,114,285.68 | -3,034,840.53 | 105,079,445.15 |
净利润 | -497,757,777.69 | -5,845,159.47 | -503,602,937.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7,757,777.69 | -5,845,159.47 | -503,602,937.16 |
C.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245,776,830.72 | -120,000.00 | 245,656,830.72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6,776,830.72 | 8,880,000.00 | 245,656,830.72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40,807,767.85 | -4,791,471.95 | 236,016,295.90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2,895.37 | -4,671,471.95 | 18,761,423.42 |
其中:其他应付款 | 217,374,872.48 | -120,000.00 | 217,254,872.48 |
预计负债 | 151,314,066.60 | 1,636,631.42 | 152,950,698.02 |
未分配利润 | -1,930,159,434.85 | -5,845,159.47 | -1,936,004,594.32 |
D.母公司利润表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资产减值损失 | 369,376,637.55 | 8,880,000.00 | 378,256,637.55 |
营业外支出 | 108,114,285.68 | -3,034,840.53 | 105,079,445.15 |
净利润 | -497,757,777.69 | -5,845,159.47 | -503,602,937.16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1)债务重组
序号 | 债权人 | 债务金额 | 重组后金额 | 利得 | 利得计入会 | 备注 |
计科目 | ||||||
1 | 文盛资产 | 57,015,814.44 | 19,000,000.00 | 38,015,814.44 | 投资收益 | 详见附注十六.2 |
2 | 弋阳公司 | 8,150,610.00 | 3,900,000.00 | 4,250,610.00 | 投资收益 | 详见附注十六2 |
合计 | 65,166,424.44 | 22,900,000.00 | 42,266,424.44 |
1.文盛案的和解2000年3月,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以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械”)、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械集团”)、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机”)为第一、第二、第三被告,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简称“二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太平洋机械归还贷款3,400万元,上海机械集团、中纺机对此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4年4月20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公司就(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7、158 号等三起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同意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额支付上述款项。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公司”)于2007年4月受让获得该笔涉案债权后,主张中纺机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向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中纺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在此期间,中纺机通过政府层面对此案予以协调搁置。直至中纺机改制完成后,文盛公司于2016年6月突然通过司法途径向公司追索该笔历史遗留债务,申请执行金额43,492,738.75元。根据二中院2016年11月作出的裁定,文盛公司成为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文盛公司,故该案简称“文盛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请求撤销上海二中院(2017)沪 02 执异 61 号、62 号执行裁定以及上海高院(2017)沪执复 19 号、20 号执行裁定,认定公司已履行完毕《执行和解协议》,不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2019 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执监39号、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上海高院(2017)沪执复 19 号、20 号执行裁定;撤销上海二中院(2017)沪 02执异 61 号、62 号执行裁定,本案由上海二中院重
新审查。2019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文盛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本公司与文盛公司达成和解,公司向文盛公司支付和解款1900万元,清偿上海中毅达在[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205、206、207号民事判决书案件(执行案号为[2001]沪二中执字第156、157、15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义务和责任。2019年12月4日,公司委托盛云投资向文盛公司支付和解款1900万元。公司在上述案件项下对文盛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责任全部履行完毕。该债务重组利得38,015,814.44元,计入投资收益38,015,814.44元,盛云投资代公司偿还的上述债务19,000,000.00元,成为公司新债权人后,对公司债务进行了豁免,计入资本公积19,000,000.00元。
2.弋阳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
2015年6月,本公司与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源泰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源泰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西立成39%股权以12,4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万源泰公司依约将江西立成39%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后,本公司仍有
780.00万元未支付。2018年,万源泰公司将该笔应收股权转让款转让给戈阳县华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阳公司”),弋阳公司遂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支付780.00万元欠款以及利息。
弋阳公司与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调解协议》,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9)沪0104民初9250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由公司向弋阳公司支付人民币390万元后,公司对弋阳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责任全部履行完毕。本公司委托盛云投资向弋阳公司支付390万元,该债务重组形成利得4,250,610.00元,计入投资收益4,250,610.00元。盛云投资代公司偿还上述债务3,900,000.00元,成为公司新债权人后,并对公司债务进行了豁免,计入资本公积3,900,000.00元。
3、债务豁免及债务承接
序号 | 豁免人 | 豁免债务金额 | 原债权人 | 取得债权的方式 | 备注 |
1 | 盛云投资 | 19,000,000.00 | 文盛资产 | 受托代付 | 详见附注十六.2 |
2 | 盛云投资 | 3,900,000.00 | 弋阳公司 | 受托代付 | 详见附注十 |
六.2 | |||||
3 | 盛云投资 | 10,733,601.34 | 益安保理 | 受托代付 | 详见附注十六.2 |
4 | 盛云投资 | 30,515,583.33 | 陈云兴 | 受托代付 | 详见附注十六.2 |
5 | 盛云投资 | 45,500,405.23 | 吴捷春 | 受托代付 | 详见附注十六.2 |
6 | 盛云投资 | 118,761,847.39 | 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 | 受让债权 | 详见附注十六.2 |
7 | 彼岸大道 | 10,563,391.56 | 彼岸大道 | 豁免 | 详见附注十六.2 |
7 | 盛云投资 | 38,000,000.00 | 借款 | 详见附注十六.2 | |
8 | 厦门中毅达 | 95,805,000.00 | 鹰潭中毅达 | 债权转让 | 详见附注十六.2 |
9 | 厦门中毅达 | 19,630,000.00 | 深圳中毅达 | 债权转让 | 详见附注十六.2 |
10 | 西藏一乙 | 1,503,200.00 | 垫付费用 | 详见附注十六.2 | |
11 | 盛云投资 | 4,945,696.22 | 上河建筑 | 债权转让 | 详见附注十六.7 |
12 | 盛云投资 | 5,000,000.00 | 黄德利 | 债权转让 | 详见附注十六.7 |
合计 | 403,858,725.07 |
(1)益安保理票据追索权纠纷
2018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安保理”)诉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农广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广高科”)票据追索权纠纷,涉及5张本公司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对应五起案件(案号:(2018)沪0104民初20444号、(2018)沪0104民初20464号)、(2018)沪0104民初20478号、(2018)沪0104民初20479号、(2018)沪0104民初20480号)。2019年8月8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沪0104民初20444号、(2018)沪0104民初20464号、(2018)沪0104民初20478号、(2018)沪0104民初20479号、(2018)
沪0104民初204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向益安保理支付总计人民币10,733,601.34元,包括本金10,000,000.00元,利息594,500.01元(按照4.35%年利率自2018年7月27日计算至2019年11月30日),证据及通知费用3,040.00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136,061.34元。
公司与益安保理于2019年12月签订五份《调解协议》,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沪0104民初20480号、20444号、20464号、20478号、20479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由公司向益安保理支付总计人民币10,733,601.34元后,公司在上述案件项下对益安保理的债务、义务和责任全部履行完毕。2019年12月,公司委托盛云投资向文盛公司支付款项10,733,601.34元后,公司在上述案件项下对益安保理的债务、义务和责任全部履行完毕。盛云投资成为公司新的债权人。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盛云投资同意豁免公司对其债务266,411,437.29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含上述债权金额10,733,601.34元),计入资本公积10,733,601.34元。
(2)陈云兴借款纠纷
2016 年9月12日,公司与陈云兴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陈云兴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借款期限为 3个月,借款利息按照6%/年计算(款项到账之日起计算),不计复利。公司于2017年归还2000万元后,剩余2500万元未按时归还。截至2019年12月5日,对陈云兴其他应付款为30,515,583.33元。陈云兴撤诉后与公司达成和解,由盛云投资以委托代付的方式向其支付30,515,583.33元。陈云兴与公司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书》,确认除此笔债务外,其与公司无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盛云投资以委托代付的方式向陈云兴支付30,515,583.33元后,成为公司新的债权人。
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盛云投资同意豁免公司对其债务266,411,437.29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含上述债权30,515,583.33元),计入资本公积30,515,583.33元。
(3)吴捷春股权款
2016年9月8日,公司自吴捷春处受让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股权,截至2019
年12月30日《债权转让通知》出具之日,公司仍应支付吴捷春股权转让款45,500,405.23元。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债权人吴捷春的《债权转让通知》,吴捷春已将其持有的对公司债权45,500,405.23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盛云投资,公司不再对吴捷春负有任何现有的或可能的责任、义务或债务,如原存在任何责任、义务或债务,均应向盛云投资履行,吴捷春目前及未来均不对公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盛云投资受让吴捷春对公司的上述债权后,公司对原债权人吴捷春的债务相应地转变为公司对盛云投资的债务。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盛云投资同意豁免公司对其债务266,411,437.29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含上述债权金额45,500,405.23元),计入资本公积45,500,405.23元。
(4)盛云投资借款
公司于2019年12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因公司发展需要,向关联方盛云投资借款 38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部分债务。
公司与盛云投资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盛云投资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3800万元财务资助,盛云投资不向公司计收利息,公司对该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随后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盛云投资同意豁免公司对其债务266,411,437.29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含上述借款金额3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38,000,000.00元。
(5)厦门中毅达债务豁免
厦门中毅达与鹰潭中毅达签署协议,鹰潭中毅达将其对本公司的95,805,000.00元到期债权全部转让予厦门中毅达。此外,厦门中毅达与深圳中毅达签署协议,深圳中毅达将其对本公司的19,630,000.00元到期债权全部转让予厦门中毅达。厦门中毅达对公司的债权金额为115,435,000.00元。
公司2019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债权人厦门中毅达的《债务豁免通知》,鉴于公司目前的偿债能力不佳,厦门中毅达现决定放弃向公司主张标的债权,并免除公司与
115,435,000.00 元债权相关的其他负债或责任,计入资本公积115,435,000.00元。
(6)彼岸大道委托借款债务重组及债务豁免
2017年4月25日,公司与彼岸大道签署《合作协议》,2017年5月5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托华夏银行向彼岸大道借款1亿元,借款利率10%/年,公司以持有的上河建筑51%的股权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019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彼岸大道与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提起诉讼。债务豁免:
① 本金及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
2019年11月15日,彼岸大道、华夏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收购协议。信达资产贵州分公司以6500万元的对价收购了彼岸大道对公司的债权。2019年12月27日,盛云投资与信达贵州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以6500万元的对价受让信达贵州分公司对公司的该笔债权,成为公司的债权人。
公司与盛云投资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盛云投资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进行了豁免。公司实现债务重组利得118,761,847.39元,计入资本公积118,761,847.39元。
② 2019年度的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
2019年11月15日,公司与彼岸大道、华夏银行就前述委托贷款事项签署《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各方同意自2019年1月1日(含)起,公司未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均不再计息,亦不再计算任何罚息或违约金。
因彼岸大道豁免本公司2019年度的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公司实现债务重组利得10,563,391.56元,计入资本公积10,563,391.56元。
(7)西藏一乙债务豁免
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财务陷入困难之际,为公司垫付了部分费用支出,合计1,503,200.00元。
公司与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务豁免协议》,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豁免为公司垫付各项费用形成的共计1,503,200.00元债务及相应利息、罚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费用(如有)的清偿义务。公司实现债务重组利得1,503,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503,200.00元。
(8)股权处置及债务承诺
公司2019年11月28日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持有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前海中毅达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要求资产受让方承接公司对黄德利应付股权转让款494.57 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对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500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
挂牌前,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黄德利、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关于债务转移确认函》,黄德利、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摘牌方向其偿还债务。
2019年12月27日,上述股权由盛云投资摘牌,股权交易完成,盛云投资成为黄德利、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的债务人,公司不再是黄德利、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该债务转让,减少公司债务9,945,696.22元,计入资本公积9,945,696.22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喀什农商行担保责任的解除
2017年8月25日,喀什农商行、新疆中毅达及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新疆中毅达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8月31日,与喀什农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其贷款4,8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按月计息,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此后,新疆中毅达、喀什农商行
及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前述贷款利率调整为8.075%/年。
2018年2月5日,乌鲁木齐市第二公证处作出(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执行证书。2018年4月28日,依据(2018)新乌证内字第3190号执行证书,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18)新01执257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及新疆中毅达为被执行人。
2018年10月9日,乌鲁木齐中院以本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将本公司、新疆中毅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1月12日,乌鲁木齐中院终结(2018)新01执257号执行案本次执行,执行标的48,038,066元,未履行金额48,038,066元。
2019年,喀什农商行已与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贵州分公司”)签署《债权收购协议》,喀什农商行同意将其对新疆中毅达享有的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等相关债务(如有)的债权及其担保权利转让给信达资产贵州分公司。
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以及上述条件达成后,公司不再承担上述案件的担保责任,减少预计负债59,908,640.41元,确认资本公积59,908,640.41元。
(2)厦门银行担保责任的解除
2017年,厦门中毅达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4日;后又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6日向厦门银行申请借款2,498.00万元、398.00万元、1,429.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自借款日至2018年1月23日。本公司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利率均为依据实际划付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执行。厦门银行均依约发放了贷款。然厦门中毅达因涉及两起民间借贷案件被起诉,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也于2017年10月27日被上海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厦门银行依约有权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且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2018年度已有生效判决,而本公司、厦门中毅达均未履行。
2019年11月14日,厦门银行与中国信达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取到厦门银行对厦门中毅达的债权。
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厦门银行签署《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SHT2017010627 保)予以修订。各方同意将在厦门银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且在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前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除对公司资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的法律文书后,解除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与义务。
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以及上述条件达成后,公司不再承担上述案件的担保责任,减少预计负36,161,214.86元,确认资本公积36,161,214.86元。
(3)中观建设股权事宜
2019年11月18日,中观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公司作为中观建设持有70%股权的股东,同意中观建设作出股东决议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本公司以其对公司实缴出资为限承担赔偿及或补偿责任。
2019年11月26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并签署相关解除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PPP项目各相关方签署了《联合体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版)之解除合同》《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项目公司(SPV)合资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项目公司(SPV)合资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的补充协议》,解除了公司关于观山湖PPP项目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公司作为中观建设持有70%股权的股东,同意中观建设作出股东决议解除公司的股东资格,本公司以其对公司实缴出资为限承担赔偿及或补偿责任。截至2019年11月26日,公司已不具备中观建设股东资格。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27,440,655.83 | |
合计 | 27,440,655.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7,493,004.45 |
1至2年 | 40,750.00 |
2至3年 | 112,800,667.73 |
3至4年 | 132,212,290.90 |
4至5年 | 603,122.09 |
合计 | 273,149,835.1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3,301,607.70 | 23,301,607.70 |
员工备用金 | 438,456.89 | 438,456.89 |
往来款 | 249,409,647.00 | 221,916,641.55 |
其他 | 123.58 | 124.58 |
合计 | 273,149,835.17 | 245,656,830.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5,709,179.34 | 245,709,179.3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245,709,179.34 | 245,709,179.3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45,656,830.72 | 52,348.62 | 245,709,179.34 | |||
合计 | 245,656,830.72 | 52,348.62 | 245,709,179.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厦门中毅达 | 关联方 | 201,994,889.52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73.95 | 201,994,889.52 |
正安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30,000,000.00 | 2-3年 | 10.98 | 30,000,000.00 |
赤峰瑞阳 | 子公司 | 27,438,655.83 | 1年以内 | 10.05 | |
农广高科 | 非关联方 | 10,000,000.00 | 2-3年 | 3.66 | 10,000,000.00 |
上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31,822.42 | 2-3年 | 0.78 | 2,131,822.42 |
合计 | 271,565,367.77 | 99.42 | 244,126,711.9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60,406,400.00 | 760,406,4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60,406,400.00 | 760,406,4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赤峰瑞阳 | 760,406,400.00 | 760,406,400.00 | ||||
合计 | 760,406,400.00 | 760,406,400.00 |
注:因收购赤峰瑞阳股权向瓮福集团借款,赤峰瑞阳股权已质押给瓮福集团。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1,983.97 | |
债务重组利得 | 42,266,424.44 | |
合计 | 42,266,424.44 | -591,983.97 |
注:债务重组利得详见附注十六、2。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17,237.4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42,266,424.44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9,845,097.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54,071.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6,968,072.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 | 每股收益 |
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2% | 0.0243 | 0.02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2% | 0.0084 | 0.0084 |
注:上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故上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负。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备查文件目录 |
董事长:马建国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版本号 |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稿) | 2020年7月6日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暨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问询函要求进行修订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稿) | 2020年7月24日 | 更正期末受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