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西证券金秋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委托人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提取资产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并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华西证券金秋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华西证券金秋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 | 净值型 | 无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委托人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提取资产 | 浮动收益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保持审慎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限内,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 《华西证券金秋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0年6月30日 |
产品起息日 | 2020年7月24日 |
产品到期日 | 委托人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提取资产 |
交易杠杆倍数 | 无 |
流动性安排 | 本单一计划以获取票息策略为主,不投资于债券正回购,富余资金主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支付方式 | 在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本单一计划委托资产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时,委托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委托资产,但提取后的委托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当委托财产净值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提前提取,但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 否 |
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 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资产本金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自委托资产运作起始日的下一日起,每日计提,按年支付。 |
资金投向 | 本单一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债券逆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等;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本计划不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因持有的可转债转股获得股票,应当在获得股票可交易后15个工作日内卖出。 |
(二)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标的为不特定金融工具,公司无法披露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资信状况等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并选择风险可控理财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年07月13日 | 杨炯洋 | 262,500.00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否 |
(二)受托方经营情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国有背景市场化运作的全牌照综合券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西证券资产管理规模1290.33亿元,管理产品70余只。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西证券总资产678.27亿元,净资产196.4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9.37亿元,净利润14.32亿。
截至2020年3月30日,华西证券总资产822.88亿元,净资产200.5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15亿元,净利润3.75亿元。
(三)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85,877.95 | 558,587.92 |
负债总额 | 84,105.83 | 71,678.33 |
净资产 | 478,778.43 | 464,727.59 |
货币资金 | 143,905.49 | 110,850.92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5.93 | 40,524.29 |
截至 2020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36%,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78,985.22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未赎回的),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4.8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6.5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4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并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资金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投资期限自2020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券商理财产品 | 61,985.225 | 0.00 | 1,553.36 | 61,985.225 |
2 | 信托理财产品 | 33,900.00 | 33,900.00 | 2,235.16 | 0.000 |
3 | 其他类 | 20,000.00 | 3,000.00 | 269.69 | 17,000.000 |
合计 | 115,885.225 | 36,900.00 | 4,058.21 | 78,985.225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78,985.225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7.00%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8.36%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78,985.225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014.775 |
总理财额度 | 80,000.00 |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