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经事后审查发现,原公告部分内容需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二、议案审议情况”之“(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公司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更正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5 票;弃权0 票。
更正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二、议案审议情况”之“(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更正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5 票;弃权0 票。
更正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0-086(http://www.neeq.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