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广东鸿图”)及下属子公司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简称“武汉鸿图”)、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简称“南通鸿图”)、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宝龙汽车”)、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四维尔汽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丸井”)、东莞市四维尔丸井汽配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市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市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3,983.6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 主体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原因或项目名称 | 补助 类型 | 补助依据 | 补助金额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广东鸿图 | 2020年6月29日 | 肇庆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专项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肇工信装备[2020]2号 | 16,980,000.00 | 否 | 递延收益 | 61,847.93 |
武汉鸿图 | 2020年6月9日 | 2020年武汉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武办发〔2016〕22号 | 5,460,000.00 | 否 | 递延收益 | 47,120.04 |
南通鸿图 | 2020年1月22日 | 南通市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投资协议书》 | 8,240,000.00 | 否 | 递延收益 | 343,333.33 |
四维尔 丸井 | 2020年1月21日 | 促进先进制造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穗开管办[2017]4号 | 1,000,000.00 | 否 | 递延收益 | 0 |
获得补助 主体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原因或项目名称 | 补助 类型 | 补助依据 | 补助金额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0年1月21日 | 2017年工业企业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奖励 | 与收益相关 | 穗开管办[2017]4号 | 1,130,000.00 | 否 | 其他收益 | 1,130,000.00 | |
2020年7月6日 | 受影响企业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粤人社规[2019]6号 | 5,012,280.00 | 否 | 其他收益 | 5,012,280.00 | |
宝龙汽车 | 2020年6月11日 | 2017-2018年度肇庆市高新区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扶持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肇高财贸[2020]38号 | 548,300.00 | 否 | 递延收益 | 1,360.55 |
其 他 | 1,465,533.62 | 否 | - | 1,465,533.62 | ||||
合 计 | 39,836,113.62 | - | 8,061,475.47 |
注:1、“其他”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收到的各种专项补贴、稳岗补贴、疫情补助、奖励等,由多笔构成,金额较小汇总列示。
2、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及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政府补助中,3,222.83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60.78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增加806.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418.13万元。
4、风险提示与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