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2020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及视频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西蒙·亨利先生、蔡金勇先生和蒋小明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9人。副董事长李凡荣先生受董事长戴厚良先生委托,主持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焦方正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段良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道重组交易的议案》
本次重组交易的有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管道业务及资产对外投资及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拟将上述第(一)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将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