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均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和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007250号、大华审字[2020]007440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予以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针对上述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董事会所作出的专项说明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