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362 号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自2020年6月以来连续上涨,截至7月22日收盘累计涨幅约为49%,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2020年7月2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经营范围新增医疗器械经营及销售业务。请说明该业务与你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增加该业务的原因、该业务目前的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市场关注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问题,并就该业务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予以必要的风险提示。
2. 你公司于4月27日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于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请你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事项筹划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就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作出书面说明。
3. 请说明公司近期接待投资者、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4.请核查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的原因,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如你公司认为公司股价与公司基本面不符,请及时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