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剩余未解锁股份不满足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相关解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未达到业绩指标、个人未达到相关考核指标及部分人员离职等,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剩余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获授的
302.624万股和45.92万股(合计348.54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分别为302.624万股和45.92万股,回购价格分别为6.96元/股和4.76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就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