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0日,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签署了《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的约定,在公司控制权交割和过渡期内,浙江文投支付两亿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同时原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将持有的未质押的118,423,126股股票质押给浙江文投作为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文投已将两亿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汇至浙江文投与公司的共管账户;同时,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将持有的未质押的118,423,126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浙江文投作为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