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6月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爱凤、邵凯真
咨询电话:0755-2672 7600
传真电话:0755-2672 757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