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76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7日9 时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76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839 | 之江生物 | 2020年8月3日 |
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邵俊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经董事会讨论,现拟提名邵俊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关于提名倪卫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经董事会讨论,现拟提名倪卫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提名吴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经董事会讨论,现拟提名吴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关于提名李学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经董事会讨论,现拟提名李学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经董事会讨论,现拟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关于提名季诚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期限届满,现提名季诚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关于提名王岳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期限届满,现提名王岳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8 月6日09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倪卫琴,电话:021-34680598,传真:021-3463550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