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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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范丽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9-066号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12,033,54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6.64%)的股东、公司董事范丽明女士计划在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1.10%)。2020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006号公告),范丽明女士减持数量过半。
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范丽明女士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丽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区间内,范丽明女士在2020年5月26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053,961万股。2020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经转增股本后变更为1,229,850股。其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939,030万股,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预计减持数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 -股东
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范丽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1/23-2020/2/13 | 23.67 | 105.40 | 0.5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6/18-2020/7/14 | 21.18 | 93.90 | 0.40% | |||||
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 ||||||||
减持次数 | 135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18.10-27.05 | ||||||
预披露公告中计划减持股数(万股) | 200 | 减持计划实施进度 | 88.8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范丽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33,542 | 6.64% | 13,334,425 | 5.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8,386 | 1.66% | 1,601,723 | 0.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25,156 | 4.98% | 11,732,702 | 4.9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范丽明女士减持计划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未违反范丽明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3、范丽明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2019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因减持计划末期市场波动较
大,未能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林鸿先生。本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范丽明女士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