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受理的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公司”) 于2020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3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