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长余珍珠女士召集,由其担任会议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700,500股进行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