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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2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乾昇”)30%股权质押向农行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申请并购贷款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用于支付或置换公司收购科华乾昇股权的部分转让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本次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质押所持有的科华乾昇30%股权向农行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申请并购贷款。

二、关于《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陈成辉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申请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陈成辉先生仍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聘任陈四雄先生任公司总裁,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资格和能力;且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陈四雄先生任公司总裁职务。

(本页无正文,为《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张国清 陈朝阳 阳建勋

2020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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