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5。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