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将择机出售所持有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606)的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处置上述金融资产,授权处置的股份数不超过100,000,000股。
本着审慎决策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监督本次处置金融资产的进度,公司也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处置金融资产的交易
金额可能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5。
2、《关于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百济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6。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6日下午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7。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