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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耐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2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有限售股145,862,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1%,本次申请全部解除限售。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2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4号),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273,099股新股。本次发行最终以价格

4.23元/股向6名对象发行145,862,881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9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于2019年7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股)限售期限
1缪云鹏21,040,18912个月
2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47,281,32312个月
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12,52912个月
4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12,52912个月
5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6,713,94712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002,36412个月
合计145,862,881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33,758,779股,限售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各限售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上述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将于2020年7月23日届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5,862,881股,本次申请全部解除限售。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7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5,862,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1缪云鹏21,040,18921,040,189
2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47,281,32347,281,323
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12,52918,912,529
4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12,52918,912,529
5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6,713,94726,713,947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002,36413,002,364
合计145,862,881145,862,881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名股东与持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新增股份的6名股东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解除限售后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而获得的限售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6、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45,862,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限前比例本次增减变化本次解限后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344,030,65733.28%-145,862,881198,167,77619.17%
高管锁定股198,050,45619.16%0198,050,45619.16%
首发后限售股145,862,88114.11%-145,862,881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117,3200.01%0117,3200.01%
二、无限售流通股689,728,12266.72%145,862,881835,591,00380.83%
三、总股本1,033,758,779100.00%01,033,758,779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相关文件后认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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