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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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66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睿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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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