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任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红兵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