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13: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锐翊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力众传媒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上述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额度的借款(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不超过一年,借款年化利率为参照市场利率。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关借款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