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锦龙股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中山证券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5)。2020年7月17日,深圳证监局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董事会秘书石文燕出具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监局拟对石文燕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对此,石文燕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深圳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其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深圳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石文燕需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回复深圳证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