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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0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20-146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7日下午13: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7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玉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7,816,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9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2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7,516,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17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7,516,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7,516,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175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同意147,764,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64,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何的明、王华强、樊满生作了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和刘卓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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