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9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2,003,91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2,003,91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004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004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董事会秘书程琪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2,003,91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2,001,800 | 99.9970 | 2,114 | 0.0030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2,001,800 | 99.9970 | 2,114 | 0.0030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2,001,800 | 99.9970 | 2,114 | 0.003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81,91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9,800 | 97.4192 | 2,114 | 2.5808 | 0 | 0.0000 |
3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9,800 | 97.4192 | 2,114 | 2.5808 | 0 | 0.0000 |
4 | 《关于提请股 | 79,800 | 97.4192 | 2,114 | 2.5808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冬梅、陶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