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0年7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0年半年报,因披露计划变更,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将2020年半年报变更至2020年7月24日披露。公司对变更披露半年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