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先生通知,获悉刘继东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押人 |
刘继东 | 是 | 1,058,800股 | 4.21% | 1.29% | 2020 年1 月16 日 | 2020 年7 月16 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 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冻结/拍卖等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刘继东 | 25,175,500 | 30.57%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5,175,500 | 30.57%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先生的全部质押股份已经提前解除了质押,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