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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7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499,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139,996,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5.71%。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8,033,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115,283,272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8.9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李春安先生于2020年7月15日将其持有的47,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李春安否,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47,700,0002020年7月15日2020年12月24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1.98%1.26%个人资金需求

以上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5日,李振国先生、李春安先生分别将其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77,000,000股、4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业务(原股份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李振国李春安
本次解质股份77,000,000股45,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14%11.3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4%1.19%
解质时间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5日
持股数量544,499,068股398,033,199股
持股比例14.44%10.5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39,996,000股115,283,272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71%28.9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1%3.06%

除李春安先生同日办理的上述47,700,000股股份质押业务外,李振国先生、李春安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不用于后续质押,如未来基于其个人需求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变动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变动后累计质押数量累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累计质押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
李振国544,499,06814.44%216,996,000139,996,0003.71%25.71%
李春安398,033,19910.55%112,583,272115,283,2723.06%28.96%
李喜燕194,167,7865.15%36,000,00036,000,0000.95%18.54%
合计1,136,700,05330.14%365,579,272291,279,2727.72%25.62%

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无限售和冻结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李振国先生和李春安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和李春安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和李春安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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