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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6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马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马军先生提名,聘任蒋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聘任徐群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马军先生提名,聘任申司昀先生为公司总裁。

根据总裁申司昀先生提名,聘任杨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林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

针对上述一、二、三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提供的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本人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候选)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公司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马军先生、郭士国先生、陈勇先生、班均先生、曲咏海先生;主任委员马军先生。

2、公司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曲咏海先生、马军先生、郭士国先生、张树军先生、付细军先生;主任委员曲咏海先生。

3、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付细军先生、马军先生、申司昀先生、张树军先生、曲咏海先生;主任委员付细军先生。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张树军先生、马军先生、郭士国先生、曲咏海先生、付细军先生;主任委员张树军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提高组织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办公室、营销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研发设计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财务资本运营中心、战略投资中心、综合管理中心、风控法务审计中心、新材料业务运营中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蒋南徐群喜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京汉大厦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京汉大厦
电话010-52659909010-52659909
传真010-52659909010-52659909
电子信箱dongmi@kinghand.com.cnhbjhzqb@sohu.com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1、马军先生,1976年12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中海地产集团天津公司副总经理、奥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83.HK)执行董事、营运总裁,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马军先生拥有逾20年房地产行业工作经验。除以上外,马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军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蒋南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香港大学,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通信局秘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02.SZ)证券事务经理、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32.SZ)证券事务总监。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83.HK)品牌总经理助理。

除以上外,蒋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南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徐群喜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年12月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先后任湖北化纤报记者、公司新闻中心编辑、公司公共关系专员;企业规划部法律顾问助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集团办公室主任、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除以上外,徐群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群喜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申司昀先生,1976年9月生,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州承总设计院主创设计师,香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发设计高级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香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州公司总经理,碧桂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湘渝川赣区域湖南城市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奥园集团(韶关)有限公司总经理。

除以上外,申司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申司昀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杨成先生,1981年7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唯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董事。

除以上外,杨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成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林斌先生,1977年9月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羊城税务师事务所税务顾问、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

除以上外,林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斌先生没有持有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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