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的公告》(临2020-036),现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股份质押逾期的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质权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逾期日 | 质押原因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450,000 | 2018/6/16 | 2019/7/16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440,000 | 2017/7/8 | 2018/7/8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20,734 | 2017/8/25 | 2018/8/25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750,000 | 2018/5/21 | 2019/5/21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马广学 | 3,650,000 | 2019/10/16 | 2020/5/5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曲杰 | 1,850,000 | 2019/11/5 | 已到期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江西省科特投资有限公司 | 13,300,000 | 2018/6/12 | 2019/6/12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680,000 | 2019/3/20 | 2020/3/20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5,420,000 | 中路集团自身经营所需 |
中路集团已与上述质权人约定以原利率继续支付利息,上述质押股数没有平仓风险。
目前中路集团暂未与上述质权人签署书面展期协议,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中路集团的质押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