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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管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0-066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管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公司监事钱清友先生、高管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钱清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钱清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5%。颜呈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颜呈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3%。孙家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孙家训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4%。

张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张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4%;张超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王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68股,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28%。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类别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钱清友监事205,2000.04%153,89951,3010.0105%
颜呈祥高管513,0000.11%384,750128,2500.0263%
孙家训高管273,6000.06%205,20068,4000.014%
张超高管273,6000.06%205,20068,4000.014%
王晓张超先生之一致行动人1,3680.00028%01,3680.00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类别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本次拟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钱清友监事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51,3000.0105%
及转增股份
颜呈祥高管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集中竞价128,2500.0263%
孙家训高管个人资金需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集中竞价41,0400.0084%
张超高管个人资金需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集中竞价41,0400.0084%
王晓张超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个人资金需求二级市场买卖股份集中竞价1,3680.00028%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法规明确的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钱清友先生作为公司监事,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依据相关规定,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孙家训先生、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钱清友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颜呈祥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3、孙家训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4、张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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