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对《关于拟将耐磨材料业务相关资产重组注入全资子公司并对其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
本次耐磨材料业务相关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产整合,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划转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胡华勇 李 健 钟 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