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200,000.00万元”调整为“ 250,000.00万元”,其中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3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60,000万元”调整为“75,000万元”。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特别提示 | -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程序;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目的的表述 |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
七、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履行的程序 |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 增加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情况,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根据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更新相关测算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更新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公司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莱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