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将 10,000 万元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28 日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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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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