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8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五奎、李粉莉及陈琛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