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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书面决议案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炼焦总厂部分资产。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二、批准公司放弃向公司参股公司、马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三、批准公司2020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约为人民币3.41亿元,净值为人民币0.71亿元。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王强民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三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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