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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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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1,440,000股,占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48%,占公司总股本的40.2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64,15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6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4%
解质(解冻)时间2020年7月14日
持股数量409,746,718股
持股比例45.62%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318,940,000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7.84%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1%

丰琪投资本次解除6,415万股股份质押为提前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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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近日办理了6,562万股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65,620,0002020- 7-132021- 7-9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017.31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65,620,000/////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丰琪投资409,746,71845.62317,470,000318,940,00077.8435.51
施章峰62,837,3387.0042,500,00042,500,00067.634.73
合计472,584,05652.61359,970,000361,440,00076.4840.24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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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对应融资金额为3,4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044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60%,占公司总股本的18.98%,对应融资金额为51,346.20万元,上述未来半年及一年到期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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