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