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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王进军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王孝军、王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2020年7月14日,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的一致行动人王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由于个人资金需求,王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3%)(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股东类别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娟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40,0001.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2020年8月6日(含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2020年8月3日(含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与王进军、王武军、王孝军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与王进军、王武军、王孝军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娟≤2,040,000≤100%≤1.43%

若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控股股东王进军的一致行动人王娟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价格限制及破发延长锁定期、持股意向透明度的承诺,截至2020年7月14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及股东王武军、王孝军、王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自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今已满36个月,在此期间上述股东没有发生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未发生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的情形。截至2020年7月14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王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武军、王孝军、王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王娟为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的一致行动人,本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四、备查文件王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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