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91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1月9日,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龙门加工中心),融资总金额为57.8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鞠国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产生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9日,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龙门加工中心),融资总金额为57.8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鞠国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产生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认2018年度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海航住所:江西省奉新县恒昌花园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法人代表,董事
2. 自然人
姓名:鞠国军住所:江西省奉新县关联关系:鞠国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及控股子公司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11月9日,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龙门加工中心),融资总金额为57.8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鞠国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11月9日,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龙门加工中心),融资总金额为57.8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鞠国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方为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关联方为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