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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3

公告编号:2020-087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7月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报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谨慎审查公司以前年度的披露内容,公司拟对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现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确认。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报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谨慎审查公司以前年度的披露内容,公司拟对2018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现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确认。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报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谨慎审查公司以前年度的披露内容,公司拟对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现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确认。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11月9日,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龙门加工中心),融资总金额为57.8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签署《反担保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8年度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金额为57.8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鞠国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海航及其一致行动人邓达琴、李江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申请不动产抵押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用不动产(赣(2020)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516号,共有宗地面积75830.09㎡,建筑面积共8210.17㎡)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奉新县支行申请3700万元(大写:叁仟柒佰万元整)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李江标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九)审议《关于确认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季度关联交易情

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1季度内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确认。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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