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的相关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董事周和华、金小汉、刘航、郑海江为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总股本由16,805.00万股增加至16,922.98万股,注册资本由16,805.00万元增加至16,922.98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
理相关变更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5.00万元。”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22.98万元。”;“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805.0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订为“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922.98万股,均为普通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7月14日